议事规则修订 - 2024年10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董事、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后股东会有权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及临时提案[5]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应在收到股东请求后10日内对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作书面反馈[4]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5] 会议主持 - 董事长或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分别由过半数董事或监事推举人员主持股东会[6] - 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会议主持人[6] 会议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6]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6] 决议类型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 - 公司年度预算方案等事项需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7]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应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9]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相关人员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9]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各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10] - 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等人员人选提建议[11] - 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等工作[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13] 薪酬相关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等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14] 方案拟订 - 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等由总经理拟订,董事长向董事会提出[14] - 公司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财务总监会同相关人员拟订后向董事会提出[14][15] 议案提交 - 涉及公司对外担保等议案需含相关信息,由公司拟订后提交[15] - 公司人事任免议案,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提名委员会审议结果按权限向董事会提出[15]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人员召集和主持[15] - 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15] - 董事会以填写表决票方式表决,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15][1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不少于1/3[16]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6] -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16] - 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职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7][19] - 监事会可依照《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17][19] -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费用由公司承担[17][19] - 监事会可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负责人[18][20] - 监事会可指定一名非监事的监事会联系人,且可随时指定或变更[18][20] -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需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22] - 监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3] 其他 - 修订后的《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全文于2024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25] - 备查文件包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等[26]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27]
安联锐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