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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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9 12:12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8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 135 号公司办公楼二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饶德生先生 ...
奇德新材: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2:12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86-755) 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3)第383号 致: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信达")接受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 文件以及《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公 ...
奇德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2023-12-27 11:14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7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 ...
奇德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2023-12-27 11:14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6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2),经事后核查,发现部分内容存在差错,现将内 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更正后: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 ...
奇德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3-12-19 14:25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科汇盛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粤科汇盛(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 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 4,597,3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5.46%)的股东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科汇盛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粤科汇盛")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83,2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
关于对奇德新材的监管函
2023-12-19 12:1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饶德 生、陈云峰、邓艳群、魏国光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52 号 书,邓艳群作为公司财务总监,魏国光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 监,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本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2 条的规 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 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饶德生、陈云峰、邓 艳群、魏国光: 你们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饶德生、陈云峰、邓艳群、魏国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3]155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根据警示函, 你公司 ...
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饶德生、陈云峰、邓艳群、魏国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55号
2023-12-19 05:0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不准确。经查,公司将 2022 年收到的与"技术改造项目、设备事后奖励"相关的政府补助 共 146 万元一次性确认为当期损益,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第八条的规定。上述情形导致公司 2022 年年报中所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差错,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2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十九 条等相关规定。 〔2023〕155 号 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饶德生、 陈云峰、邓艳群、魏国光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饶德生、陈云峰、邓艳群、魏 国光: 根 据 《 上 市 公 司 现 场 检 查 规 则 》 ( 证 监 会 公 告 〔2022〕21 号)等规定,我局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 在以下问题: 一、口罩、熔喷布生产设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不及时。对 于口罩和熔喷布生产设备,公司于 2021 年末对有关设备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 133.6 万元, ...
奇德新材:关于收到广东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3-12-18 11:37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4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东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饶德生、陈云峰、邓艳群、魏国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55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饶德生、陈云峰、邓艳群、魏国光: 监会公告〔2021〕15 号,下同)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不准确。经查,公司将 2022 年收到的与"技 术改造项目、设备事后奖励"相关的政府补助共 146 万元一次性确认为当期损益,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第八条的规定。上述情形导致公 司 2022 年年报中所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差错,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
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13 13: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1 | 第一章总则 3 | | --- |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股份 4 | | 第一节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股东 7 | |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董事会 22 | | 第一节董事 22 | | 第二节董事会 24 | | 第六章总经理(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第七章监事会 32 | | 第一节监事 32 | | 第二节监事会 33 |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4 | | 第二节内部审计 38 | |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8 | |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38 | | 第一节通知 38 | | 第二节公告 39 | |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 |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奇德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023-12-13 13:01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6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二)在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 135 号公司会议室通 过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 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谢泓、独立董事甘露、独立董事 章明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