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30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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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而达: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8 07:46
制度适用与责任人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4] - 董事长是实施制度第一责任人[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4] - 董事会秘书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培训[5]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和非直通两种方式[6] - 指定巨潮资讯网及至少一家报刊为信息披露媒体[6]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1] 报告审核与确认 - 公司董事等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需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4] - 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25]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5] 重大事项披露 - 发生重大事项投资者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6]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报告流程与审核 -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证券部[26] - 公司临时报告涉及董事会等决议信息披露,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应提交董事长审核签发[25] - 公司临时报告涉及董事会等决议信息披露,以监事会名义发布的应提交监事会主席审核签发[25] - 公司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5] 相关主体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告知公司董事会[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时应告知公司董事会[31]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主体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说明并配合信息披露[32] 信息报送与公布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布[37]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27] 责任承担与保密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0] - 公司相关人员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4] 特殊披露情况 - 公司可暂缓披露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况的信息[35] - 公司可豁免披露属于特定情形的信息[35] 内控机制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控及监督机制[38]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39] 资料管理与违规处理 - 证券部负责收集和管理已披露信息资料[41]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43]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46]
恒而达: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2023-12-18 07:46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公司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自身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的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秘 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的情 ...
恒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8 07:46
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 人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审计委员会的该项决议。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 进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 为实施内部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
恒而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8 07:46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 无效。 提名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 ...
恒而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8 07:46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3-047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23年12月18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12月14日以电 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林正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其中独立 董事傅元略先生、独立董事陈工先生、独立董事陈菡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 ...
恒而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8 07:44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独立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 ...
恒而达: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3-12-18 07:44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
恒而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8 07:42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 无效。 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 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 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 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福建恒而达新材 ...
恒而达: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进展的公告
2023-10-26 07:58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3-046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进展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而达)于2023年5月15 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模切工具生产智能化 升级改扩建生产项目的子项目——太阳能屋顶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建调整为收 购莆田市锦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电力,系太阳能屋顶项目的载体 公司)的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 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近期公司已与锦华电力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购锦华电力的主要概况 (一)锦华电力的资产情况 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 ...
恒而达(300946)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5 16:00
营业收入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34亿元,同比增长12.37%;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4.07亿元,同比增长8.02%[4] - 本期营业总收入为406,552,008.17元,上期为376,362,206.02元,本期较上期增加[21] 净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0万元,同比增长0.7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7213万元,同比增长1.45%[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05万元,同比增长11.5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6676万元,同比增长8.45%[4]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利润为83651650.63元,上年同期为80520299.27元[22] - 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72018908.80元,上年同期为71052281.28元[22] 现金流量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5.36万元,同比增长202.29%[4][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因政府补助增加、境外销售增长出口退税增加及收到退回多预缴企业所得税[10] - 2023年年初到报告期末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03933778.65元,上年同期为319503759.72元[24] - 2023年年初到报告期末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4346994.94元,上年同期为1167936.82元[25] - 2023年年初到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53585.13元,上年同期为 - 8655273.79元[25] - 2023年年初到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12516682.63元,上年同期为20954438.10元[26] - 2023年年初到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30407.44元,上年同期为 - 26070172.40元[26] - 2023年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85135057.80元,上年同期为 - 12823499.73元[26] 资产与权益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4.0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0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20%[4][5]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45,153,183.93元,较2023年1月1日的124,196,447.18元减少[17] - 2023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87,781,930.91元,较2023年1月1日的107,072,969.67元减少[18]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186,524,804.22元,较2023年1月1日的93,258,437.12元增加[18] - 2023年9月30日存货为313,613,296.46元,较2023年1月1日的262,399,738.90元增加[18] - 2023年9月30日在建工程为307,499,659.59元,较2023年1月1日的203,684,225.26元增加[19]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1,401,395,267.73元,较2023年1月1日的1,233,649,748.86元增加[19]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为234,834,377.17元,较2023年1月1日的157,218,133.12元增加[20]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为60,797,043.35元,较2023年1月1日的15,485,297.33元增加[20]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070人,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 前10名股东中,林正华持股比例66.30%,持股数量7956万股[12]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华泰证券资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191.01万股[12]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非经常性损益本报告期合计-35.39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合计537.57万元[8]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1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锁定期自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9月15日[16] 研发费用情况 - 2023年第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794320.15元,上年同期为12234721.72元[22] 基本每股收益情况 - 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60元,上年同期为0.59元[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