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30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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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而达: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9 10:1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5月10日15:00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6日[3] - 会议地点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公司会议室[3]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 - 15:00[2][17][18]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946,简称恒而投票[16] - 第11、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其他为普通决议[6] 登记信息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00 - 12:00及14:00 - 17:00[9] - 异地股东信函或邮件登记须2024年5月9日17:00前送达[8][9] 其他信息 - 会议联系人黄一玲,电话0594 - 2911366[9]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14] - 股东大会提案含《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21]
恒而达: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4-19 1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兼顾投资者合理投资 回报及公司持续良好发展的原则,从保护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发,按照《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三年(2023- 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 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 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 报规划和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是公司在遵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基 ...
恒而达: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9 10:1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 361Z025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361Z0252 号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4]361Z015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恒而达: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9 10:11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比均为100%[6]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7][48] 公司治理与制度建设 - 董事会设有三名独立董事[9] - 建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8] - 设立采购部、销售部等职能部门[10] - 建立人事、生产安全、环安等多项制度[12][15][16] 风险控制与管理 - 按交易金额和性质划分授权控制交易风险[19] - 建立实物、货币资金等管理制度保护资产安全[23][28] - 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制定财务核算制度[24] - 设立审计部进行审计监督[26] 缺陷标准与改进 - 确定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45][46] - 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自我评价无重大缺陷[49] - 将根据内外部情况改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49]
恒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9 10:11
审计机构 - 公司连续多年聘请容诚所为审计机构[1]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所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5] 审计费用 - 2023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70万元,含年报审计费65万和内控鉴证服务费5万[2] 审计意见 - 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合规,公允反映2023年情况[4] - 容诚所认为公司2023年度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4] 审计工作 - 2024年1 - 4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参与沟通会[5][6] -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年报审计表现良好,报告真实准确完整[7]
恒而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0:11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2] 内部控制 - 董事会设有三名独立董事[5] - 风险评估关注内外部多因素[15] - 建立授权审批、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多项控制[16][17][20][25][26][28][30] - 制定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32][33] - 重点关注市场竞争等风险领域[35] - 依据规范体系评价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39] - 明确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41][42] - 报告期内无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3][44] - 建立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系统和有效沟通机制[36] - 多主体监督控制,定期评价制度并纠正缺陷[38] - 董事会认为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45] 保荐督导 - 2023年度保荐人对恒而达进行持续督导[47] - 保荐人核查内控制度,认为符合要求且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47][49] - 保荐人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内控情况[49]
恒而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19 10:11
合规与检查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每月一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3] - 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5次[3] - 向深交所报告次数为0次[4] 培训与报告 - 培训次数为1次,日期为2023年12月11日[4] - 报告于2024年04月19日完成[10] 承诺与风险 - 公司及股东9项承诺均已履行[7] - 重大合同履行条件未变,无重大风险[8] 监管情况 - 报告期内保荐人及公司未被采取监管措施[9]
恒而达: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菡)
2024-04-19 10:11
会议出席 - 2023年董事会应参加6次,亲自出席6次[3] - 2023年股东大会召开3次,出席2次[3] - 2023年主持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 - 2023年出席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 - 2023年出席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议案表决 - 第二届董事会多次会议对多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7][8] 培训学习 - 2023年12月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获结业证书[10] 公司情况 - 2023年无应审议关联交易等多种情况[13] - 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内控无重大缺陷[14] - 2023年推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17]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加强学习为决策提供参考[18]
恒而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0:11
募资情况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667万股,发行价29.45元/股,募资4.909315亿元,净额4.3953586413亿元[2] - 各项目初始存放募集资金:模切5300万元、锯切2亿元、数控7500万元、研发3000万元、补流8153.59万元[4][5] 资金管理 - 拟用不超5000万元闲置募资和不超2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循环[6] - 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单笔超期自动延续[10] - 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2023年4月19日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16][17]
恒而达: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1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陈工先生、陈菡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2024 年 04 月 19 日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