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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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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13:41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按财政部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2][3] - 变更后按《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6] - 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7] - 变更不影响当期财务等,不追溯调整,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8] - 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9]
屹通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翁洪
2024-04-22 13:41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6次,现场4次通讯2次,无缺席委托[4] - 2023年独立董事列席1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独立董事多次发表意见并现场考察[5][6][8] 公司决策 - 2023年4月审议通过收购杭州湖塘配售电50%股权议案[13][14] 报告披露 - 2023年编制披露2022年报及2023各季度报告[14] 审计安排 - 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5]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提建议维护权益[17]
屹通新材:《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2 13:4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含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会议通知与记录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4] - 会议记录及录音录像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6] 议事规则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董事会[21]
屹通新材: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4-04-08 11:07
减持情况 - 慈正投资计划减持不超100,000股,占总股本0.1%[2] - 实际减持37,500股,占总股本0.0375%[2] - 减持价格区间23.83 - 23.91元/股,均价23.88元/股[2] 持股变化 - 减持前持股450.00万股,占比4.5000%[3] - 减持后持股446.25万股,占比4.4625%[3] 其他说明 - 减持计划合规,实施与披露一致[4] -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4]
屹通新材:关于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3-29 09:07
项目进展 - 2021年4月21日审议通过投资建设升级改造年产13万吨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议案[2] - 近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准备办理相关验收等手续[3] 项目优势 -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可扩大规模、拓展种类、优化结构[4] - 能发挥协同作用,形成规模、成本和管理协同优势[4] 项目风险 - 产能释放需过程,市场需求变化不确定,或有竞争加剧风险[5]
屹通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06 11:38
股份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志荣、汪志春2024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1日不减持股份[1] - 汪志荣持股57,281,250股,不减持比例57.28%[2] - 汪志春持股13,218,750股,不减持比例13.22%[2] - 两人合计持股70,500,000股,不减持比例70.50%[2] - 承诺期内因送红股等增加股份也遵守承诺[1] 监督措施 - 董事会督促实际控制人遵守承诺[3] - 董事会要求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不减持承诺函[5]
屹通新材: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01-19 08:53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总经理汪志荣近 日收到建德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建德应急罚决〔2023〕第000034 号、建德应急罚决〔2023〕第00003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4年1月18日,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总经理汪志荣收到建德市应 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建德应急罚决〔2023〕第000034号、建德 应急罚决〔2023〕第000035号),由于公司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双重 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当事人分别对公司"5·25" 一般触电事故(造成二名工人死亡)的发生负有责任及领导责任。根据建德市人 民政府对本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本次事故等级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
屹通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1-17 11:5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通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等相关规定,对屹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屹通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4 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屹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4-01-17 11:56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2 户,解除 限售股份数量为 70,5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0.50%。限售期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屹通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4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于2021年1月 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0,000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 ...
屹通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08:1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2月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