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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3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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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 |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 | --- | --- | --- | | |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 |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 | | |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 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 | |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的收益。但是,证券 |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 | |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 回其所得的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 | |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个月时 |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 | | 间限制。 |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个月时间限制。 | |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 |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 | |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 |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 | | ...
瑞丰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尽量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
瑞丰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4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 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3年12月29日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 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
关于对瑞丰新材的监管函
2023-12-29 01:10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郭春萱、尚庆春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65 号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郭春萱、尚庆春: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2.1 条、 第 6.3.1 条、第 6.3.4 条的规定。 你们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3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根据警示函,经查明,你公司 存在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6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 产品和 1.28 万吨复合剂产品"实施进展披露不准确、部分 募集资金未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情况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混用的问题。 请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 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必须按 ...
瑞丰新材: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3-12-25 10:07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7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3号)(以下简称"《警 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春萱、尚庆春: 经查,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或公司)存在以下 问题: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 复合剂产品"实施进展披露不准确、部分募集资金未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用 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混用等。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 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 ...
瑞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3-11-21 08:41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6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丰新材")本次解除 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数量为106,082,953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36.8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号)同意注册,新乡市瑞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 0,000股,并于2020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 行前总股本112,5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50,0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35,565,988股,占发行 ...
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1-21 08:4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 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公司"、"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瑞丰 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 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号)同意注册,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500.000股,并 于2020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112,5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50,000,0 ...
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3-11-09 10: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 (七)培训内容: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及部分最新政策、证监 会通报2022年案件办理情况、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部分证券法相关内 容及警示案例等。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 新材"、"公司")进行了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刚安、张帅 (三)培训时间:2023 年11月8日 (四)培训地点:现场及腾讯会议远程培训 (五)培训人员:李刚安、张帅 保荐代表人: 李刚安 张 帅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 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
瑞丰新材: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08 10:08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 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上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 集人、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载明了参与网络投票的 投票程序等内容。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
瑞丰新材: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08 10:08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4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春萱先生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