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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3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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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3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决定制定相关制度,并对相关制度进行 修订,本次制定及修订的主要制度如下: | 4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 独立董事制度》 | | | | 5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制定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 | | | 6 | 《新乡市 ...
瑞丰新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 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且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 科学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 (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
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3-12-29 11:2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瑞丰新材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 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单位:万元、%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 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料不超过人民币 7,600.00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不超过人民币 10,100.00 万元。公司 2023 年 1-11 月向 关联人采购原料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661.50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 10,63 ...
瑞丰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9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 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 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 的背景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 ...
瑞丰新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三年十二月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6149375190)。 第三条 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500,000 股,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XIANG RICHFUL LUBE ADDITIV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邮政编码:4537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8,228, ...
瑞丰新材: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0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 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料不超过人民币7,600.00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0,100.00万元。公司2023年1-11月向关联人采购 原料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661.5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实际发生的总 金额为10,630.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雷 回避表决。其中: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
瑞丰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8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 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 萱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 ...
瑞丰新材: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2023-12-29 11:22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3-2025 年) 为建立和健全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 报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政 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 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本 规划")。 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主要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利润和现金流量状况、生产经营发 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对利润分 ...
瑞丰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或获批生产,新发明、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 重大信息时,必须确 ...
瑞丰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 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 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