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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瑞丰新材瑞丰新材(SZ:300910)2024-04-16 10:26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决定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 - 15:00,现场会议于14:00召开[5] 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7名,持有表决权股份169,900,247股,占比60.0839%[6]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0名,持有表决权股份114,545,677股,占比40.5082%[6] - 网络投票股东17名,持有表决权股份55,354,570股,占比19.5757%[7]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同意率达100.00%[11][12][13][14][16][18][19]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体同意率99.6250%,中小投资者同意率96.5488%[17] 决议情况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19][20]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