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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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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 -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4-24 17:17
套期保值业务类型 - 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和商品期货两类[2] - 套期保值业务类型有七种,签出期权需满足准则规定[7][8] 业务原则与交易规定 - 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投机[5] - 套期保值交易只能与有资质金融机构进行,用自身账户[6][7] 资金与额度管理 - 套期保值业务需匹配自有资金,按审批额度控制资金规模[8]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或最高合约价值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进行预计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0] 业务流程与审批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应编制报告提交董事会,特定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0]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管理和执行[14][19]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汇报监督情况[30] 保密与风险控制 - 参与套期保值业务人员需保密,操作环节和人员应相互独立[21][23] - 公司应评估、防范和化解期货等业务法律风险[24] - 公司需设定并执行止损限额[25] 风险处理机制 - 市场价格异常或合约市值损失接近突破止损限额时,财务报管理层,管理层启动止损机制[26] - 发生强行平仓等风险事件,财务向管理层报告并提交分析意见,管理层决策后向董事会及秘书报告[26] - 财务遇特定情况应立即向管理层汇报[27] - 财务召开套期保值风险处理会议,形成方案报总经理审批,紧急情况可先执行措施再开会[28]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一千万元,应及时披露[32] - 套期保值业务档案保存至少十年以上[32]
科翔股份(300903)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陆继强)
2025-04-24 17:17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等[4][5][6] - 独立董事出席各会议情况良好,无委托出席和缺席[4][5] 公司运营 - 2024年度运营良好,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18] - 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反映实际情况[15] 审计与合规 - 2024年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5] - 截至2024年底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合规[17] - 关联交易审核决策程序合规,定价公平[15] 激励计划 - 2024年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安排合规[16]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建议[18]
科翔股份(30090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4-24 17:17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2]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金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2]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4] 其他规定 - 拟进行应披露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审披露[14]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应累计计算[14] - 按同等条件向董高提供产品服务[16] - 特定现金认购等情况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6]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1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8] - 制度修改由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负责解释[18] 日期信息 -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19]
科翔股份(3009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4 17: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委员任期与该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4]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12]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2] 其他规定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2]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14] - 通过议案及结果形成书面决议报董事会[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4]
科翔股份(30090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4-24 17:17
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等情况的为子公司[2] 子公司报告要求 - 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月报,季度次月15日前报送季报[10] 子公司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报公司财务部审批,变更会计政策或估计需公司审批[10] 子公司经营规范 - 经营活动遵守法规政策,按公司规划制定目标和计划[12] - 重大行为报告公司,经审批实施,不得向关联方提供担保[13] 公司监督检查 - 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检查分例行和专项[16][17] 子公司人事制度 - 建立考核奖惩等人力资源和薪酬管理制度[19] - 会计年度结束后考核高管,公司财务部考核财务人员[19] 其他事项 - 制度未尽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重大影响参股公司或合伙企业参照适用[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2]
科翔股份(30090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4 17:17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管理规定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2] - 登记备案材料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3] - 各信息报出部门应在外部人员获内幕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2] - 处罚决定做出后2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备案[26] - 公司应在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27] 责任主体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2] 其他 - 高比例送转股份指每十股获送合计股数达或超十股[15][16] - 公司保留追究违规股东责任的权利[26] - 公司证券代码为300903,简称科翔股份[32]
科翔股份(30090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4 17:17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披露 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按照相关 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 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及时,是指公 ...
科翔股份(30090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4 17:17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理人员的行为,确保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忠 实地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 理工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助手,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 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 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 ...
科翔股份(3009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4 17:17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提名委员会委员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 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 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职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该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 的不得任职情形外,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 完善公司治理结 ...
科翔股份(30090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4 17:17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 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