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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30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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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前三季净利润1.2亿元 同比增长483.56%
格隆汇· 2025-10-29 08:27
公司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0.7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2.2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3.5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34.7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2.29% [1]
大叶股份(300879.SZ):前三季净利润1.2亿元 同比增长483.56%
格隆汇APP· 2025-10-29 08:24
公司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0.73亿元,同比增长122.2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亿元,同比增长483.5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34.78万元,同比增长372.29% [1]
大叶股份(3008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08:1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7] 人员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费用承担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9] 职责审议 - 主要职责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11]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7] - 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17]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资料提供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7]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19] 信息披露 - 须披露人员构成、专业背景、五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0] - 须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在深交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0]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信披标准,须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21][22] - 须按规定披露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2] 决议通过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8] 会议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8] 委托出席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18] 意见提交 - 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须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20] 保密义务 - 出席会议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0]
大叶股份(300879) - 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0-29 08:19
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或持股未超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4] 子公司设立与章程 - 设立子公司须按《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论证,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超权限提交股东会[5] - 子公司章程制定及涉及投资的条款修订由董事会审议,必要时提交股东会[7] - 子公司章程修订涉及治理结构等由董事会决定,分立合并等由股东会决定[8] 人员管理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产生子公司董监高,派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9] - 子公司总监级别以上人员编制及时向公司备案[11] 财务与经营报告 - 子公司每月25日前上报次月资金使用预算表[14] - 每月结束后10天内提供上月财务报表[14]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提供上年度及全年经营和财务报表[14] - 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8] - 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10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报告及经营总结[28] - 项目运营后会计期间结束10天内提交达产达效报告[24] - 在建及对外投资项目按季、半年、年度报进度,投运后统计达产达效并书面报告[29] 投资与交易决策 - 年度对外投资和交易总额不超净资产15%或单项不超5%且不超3000万,由子公司董事会决议[20] - 年度对外投资和交易总额不超净资产30%或单项不超10%且不超5000万,由子公司股东或股东会决议[20]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含)以上需报告[26] - 交易标的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含)以上且超1000万需报告[2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含)以上且超100万需报告[2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需报告[2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需报告[26] 监督管理 - 公司内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子公司配合[31] - 子公司董事长等离任需审计,其他视情况委托审计[32] - 公司董事会等多方面监督管理指导子公司[34] - 董事会办公室监督子公司重大事项上报等[34] - 法务监督子公司合同管理[34] - 财务部指导监督子公司会计核算等[34] - 内审部每季度末监督核查子公司财务状况[35] 违规处理与制度 - 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5] - 子公司参照制度制定内部制度并报公司备案[37]
大叶股份(3008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0]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10] 年度报告说明会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12] - 召开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通知[12] 沟通与信息披露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说明会等[7] - 活动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记录表[7]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发布重大信息后及时报告并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17] 管理职责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为管理负责人[14] - 董事办是职能部门[15] - 其他部门、子公司及员工协助工作[16] 其他规定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信原则[5][6] - 可开展系统性培训[16] - 设咨询电话并保证有人接听[16] - 重大事件开通多部电话[17] - 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执行[19] - 不符时以法律法规为准[19]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施[19]
大叶股份(3008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9] - 公司上市一年内、高管离职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2]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0]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高管通过任职后2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6] - 信息变化、离任后2日内重新申报相关信息[6][7]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12] 股份变动规定 - 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2日内报告并公告[7]
大叶股份(30087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9 08:1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4][7]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8] - 评价要素含质量管理等,质量权重不低于40%,费用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评价 - 以满足要求事务所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9] 改聘情况 - 执业质量等三种情况应改聘[12] 审核意见 - 审计委员会调查后形成书面审核意见[9] - 续聘时可用评价意见替代调查意见[11] - 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3]
大叶股份(300879)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控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4] 交易原则与对象 - 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与有资格金融机构进行[5] 审议与授权 - 三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运作管理[7][8] 部门职责 - 财务中心经办,多部门协作、审批、监督[8] 披露要求 - 衍生品交易损益达标准需及时披露[16]
大叶股份(30087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 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 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 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 ...
大叶股份(3008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人员任期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6]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董事一致[6] 任职限制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最近36个月不能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3次以上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定情形公司30日内解除职务[7] - 董事会秘书特定情形公司1个月内解聘[8] 补选与交接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人[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12] 股份转让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5]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5] 追偿权利 - 离职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偿[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