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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30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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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30087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财务资助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行为[4] 资助限制与审批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6] - 对外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信息[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董事回避[8] - 继续向同一对象提供资助视同新行为,重新履行程序[8] - 为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9]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资助事项应含协议内容、被资助方情况等[11] - 出现被资助方逾期等情形需及时披露补救措施[12] 部门职责 - 财务部是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考察资助对象等多项职责[13][14] - 审计部门监督资助事项审批流程等[1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资助事项信息披露及持续披露工作[15] 申请与审批流程 - 原则上不主动提供财务资助,需资助对象申请[17] - 财务部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对资助对象资格审查,报董事会审批[17] - 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7] 其他规定 - 对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等规定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大叶股份(300879)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印章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印章管理,包括有法律效力的印章[3] 管理职责 - 供应链、财务等部门分别负责不同印章管理[8] 刻制启用 - 总裁办统一归口办理刻制,不同印章审批权限不同[10] - 启用需建印模、登记,用印部门办领用,公司发通知[10] 使用保管 - 董事长、财务负责人授权指定人员保管印章[12] - 使用须审批,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外借需申请[15] 销毁追责 - 印章因注销等需销毁或重刻,遗失声明后重刻[18] - 保管不善等行为追究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20]
大叶股份(30087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9 08:19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债务违约或大额赔偿超100万元属重大信息[8] - 单次超100万元重大亏损或损失属重大信息[8] - 连续十二个月涉案金额累计超1000万元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诉讼、仲裁属重大信息[8] 报告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及时报告[11]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给董事会秘书[13]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3] 相关人员职责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负责人等[4] -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对外发布[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20]
大叶股份(3008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适用人员与职责 - 适用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薪酬政策方案[4] - 董事会审议高管年度薪酬方案,股东会审议董事年度薪酬方案[5] 薪酬构成与考核 - 董事、高管薪酬由基本和绩效薪酬构成[11] - 年度绩效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3] - 绩效奖励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1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领按年计算的津贴[17] - 特定情形下董事、高管不发年度绩效薪酬与奖励[21]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23]
大叶股份(30087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9 08:1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5]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5]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 - 近36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或谴责批评[14] - 会计专业候选人有职称需5年以上全职经验[15]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4] - 应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10]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8] 补选与职权行使 - 任期内出现问题60日内完成补选[19]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发表意见应含五项内容[22]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并披露[24] - 关联交易等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6] 审计委员会 - 审核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2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8] 工作要求与保障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9] - 工作记录等保存至少10年[31] - 述职报告最迟在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 审议重大事项前组织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35] - 按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10年[3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6] - 公司承担费用[37]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7]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修改亦同[41]
大叶股份(30087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0-29 08:19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有关股东回避表决[8]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及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8] 股东权益与限制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时,控股股东应回避表决[11] 资金管理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10] -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11] 制度管理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5]
大叶股份(300879)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29 08:19
内部控制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 内部控制范围 - 内控制度在公司、下属部门及附属公司、各业务环节层面安排[7] - 内部控制涵盖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等业务环节[8] 专门管理制度 - 建立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等专门管理制度[9] 子公司管理控制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委派人员、协调策略等活动[12] 关联交易内控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5]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审批权限[16]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要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价格等[16] - 与关联方交易签订书面协议[17] 对外担保内控 -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19] -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担保权限、审批等内容[20] 募集资金管理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一次[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现重大问题,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5] - 募集资金使用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原则,专户存储管理[24] 重大投资管理 - 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明确审批权限[29] - 衍生产品投资制定严格决策程序并限定投资规模[29] - 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29] - 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进展及安全状况[30] 重大信息管理 - 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执行保密制度[33] - 董事会秘书对内部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34] - 董事会秘书跟踪控股股东等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并按规定披露[34] 内控检查与评价 - 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定期检查内控缺陷并提改进建议[36] - 制定内控自查制度和年度计划,各部门配合检查[36] - 内审部检查内控运行情况,形成报告通报审计委员会[36] - 董事会依据内审报告审议评估内控,形成评价报告[36]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7] - 保荐或独财核查内控自评报告并出具意见[37] 报告披露 - 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38] - 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38] 绩效考核与追责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追责机制[38] 自评报告报送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内控自评报告[38]
大叶股份(30087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08:19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并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 ...
大叶股份(30087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披露的已经或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
大叶股份(30087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