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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磁科技(300835) -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 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得以 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财务预算、 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 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与公司存 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部门或企业。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 本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 ...
龙磁科技(30083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2025年11月)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 ...
龙磁科技(30083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财务风险,确 保公司经营稳定,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分支机构 不得对外担保,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担保。 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公司对外担保时必须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且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虽不符合上述所列条件,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往来和合作关系的申 请担保人,经股东会同意,可以提供担保。 第六条 被担保企业除必须符合第五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借款人资格,且借款及资金投 ...
龙磁科技(30083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3] 履职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行使部分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0] 解除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13]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其他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3]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4]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等支持[2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召开会议或审议事项[27]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公司应给予津贴并披露[27]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30]
龙磁科技(300835)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获批发行1767万股,5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924.7540万元[4]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45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1] - 已发行股份数为11924.7540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熊永宏持股45.80%,熊咏鸽持股16.60%,徐从容持股7.00%,晏云生持股5.80%,张剑兴持股4.20%[1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2]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交易与担保规定 - 重大交易事项需满足一定指标,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35]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87][88]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通过,对外担保还需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88]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2]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96]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9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董事会需半数以上董事、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122] 公司合并与减资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7] 公司解散相关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4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1]
龙磁科技(30083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财务顾问[5] 投资计划调整与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1] - 募集资金到账后,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2] - 超过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2]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5]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6]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6个月内实施置换[12] 专户数量与联签制度 -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投资项目个数[5]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实行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联签制度[10]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11] 项目实施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13] 闲置资金使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要披露多方面内容[14] 超募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应妥善安排使用计划,至迟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15] - 超募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使用前需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6] 现金管理 - 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要符合多项条件[16] 项目变更决策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0]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交易日报告并公告[20] 项目收购与转让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等资产要避免同业竞争等[21] - 拟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交易日报告并公告[21] 节余资金使用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程序[23] 资金使用记录与检查 - 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投入情况[2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5] 报告与公告 - 董事会在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5]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需对半年度及年度情况出具专项报告[25] - 注册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在年报披露[25] 保荐机构核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异常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并向深交所报告[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龙磁科技(3008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6] - 不得在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前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7] 与投资者交流方式 - 通过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7] 调研与沟通限制 - 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8] - 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9] 报告说明会安排 - 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0]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4] - 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公平性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4] - 再融资向特定对象活动时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1] 活动记录与披露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并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1] 工作领导与职责 - 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组织活动及人员培训[13] - 关注互动易及媒体报道并履行披露义务[13] - 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多项职责[13] 信息保密要求 - 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等违规信息[14] 人员素质与顾问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等素质[15]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15] 重大信息提供限制 - 开展活动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15]
龙磁科技(3008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7][8]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9] 通知规则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通知[1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14]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0] 表决方式 - 一人一票,可投票或举手表决[24] 决议形成 - 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9] 其他规则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34] 会议记录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44] - 会议可全程录音[37]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8][39]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0]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执行情况[43]
龙磁科技(3008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公司、股 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 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 ...
龙磁科技(30083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4 11:31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 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参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 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