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3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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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17 11:09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3日召开[1] - 现场会议下午14:30开始,为期半天[2][20] - 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3日,分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3]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6月26日[5] - 现场登记时间为6月28日,地点在山东枣庄[13][14] 议案审议 - 审议4项议案,普通决议需超1/2,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12] 其他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801,简称为泰和投票[27]
泰和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6月)
2024-06-17 11: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获批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1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843万元[4] - 公司成立时发行7560万股普通股,由原股东全部认购[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1843万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4][15]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公司应在15日内答复[2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7] - 董事会审议担保等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董事的2/3以上通过[8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报[10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无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10] 其他规定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5]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续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25][126]
泰和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06-17 11:09
薪酬标准 - 董事长津贴税前50 - 120万元/年[7] - 独立董事津贴税前5 - 15万元/年[7] - 总经理基本薪酬含税40 - 100万元/年[9] 薪酬管理 - 津贴/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考核后统一发放[11] - 股东会审议批准薪酬制度实施、变更和终止[4] - 董事会授权委员会制定薪酬标准并考核监督[4] 薪酬调整 - 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调整薪酬制度[13]
泰和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7 11:09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通过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代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泽京主持。本次监事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拟终止部分水处理剂产业链扩展项目,集中资源继续以自有资金实 施扩展项目中的快速渗透剂 T 及电子级盐酸 2 个产品项目。本次拟终止部分水 1 处理剂产业链扩展项目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审慎作出的决 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 ...
泰和科技:关于部分水处理剂产业链扩展项目终止的公告
2024-06-17 11:09
项目决策 - 公司拟终止水处理剂产业链扩展项目部分产品项目[2] - 2024年6月17日董事会通过终止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 项目投资 - 2020年拟用3.6亿自有资金建设扩展项目[3] - 截至2024年5月31日,扩展项目累计投资599.01万元,进度1.66%[6] 产品情况 - 快速渗透剂T投资额115.96万元,正在试生产[6] - 电子级盐酸投资额483.05万元,正在试生产[6] - 部分产品已单独立项建成投产[6] 项目风险 - 项目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和不可抗力风险[8]
泰和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6-17 11:09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3][4] 议案提出与审议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5] - 选聘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2] 选聘要求 - 采用公开选聘方式,通过官网等渠道发布选聘文件,结果及时公示[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7] - 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单独评价打分并汇总得分[7] - 评价审计费用报价得分公式: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 -∣选聘基准价 - 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9]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2]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处罚及立案调查情况[5]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4] - 发现问题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14] - 经股东大会决议可解聘事务所,违约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14] - 情节严重可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14] - 事务所存在特定严重行为,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14] - 制度中“不高于”或“不低于”包含本数[16]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6] - 制度所属公司为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17日[17]
泰和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7 11:09
会议安排 -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 -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7月3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2] 决策事项 - 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3] - 同意终止部分水处理剂产业链扩展项目,继续实施2个产品项目[8] -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等[12][14][18][20]
泰和科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6-17 11:09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信永中和"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职国际"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5、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 6、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 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
泰和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6-17 11:09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1,843万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除外)[19] 会议与决议 -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股东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7][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公告[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公告[12]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7]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1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5]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25] 交易与财务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以账面值和评估值较高者计算[2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2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人民币,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21][2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2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人民币,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未达规定标准[22]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信息[22]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信息[22][2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5]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6] 其他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5]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情况有特殊规定[9]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0]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4]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公司特定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6]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6] - 董事长可在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处置权,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23] - 股东会违反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利润,造成损失的,股东及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26]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亏损[26] -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比例低于规定,需在年报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股东会审议应提供网络投票,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答复问题[27]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28] -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清理财产、通知债权人等多项职权[28]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应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28]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8]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或持股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30]
泰和科技(300801) - 2024年5月31日、6月5日、6月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6-11 12:23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定位为精细化工产品平台型企业,专注于为下游客户定制化研发生产精细化工产品[6][7]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水处理剂、电子化学品、锂电材料等[4][5][6] - 公司在有机磷和聚合物领域的精细化工产品制造工艺和产品技术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多项国内外先进技术[6][7][8] 水处理剂业务 - 公司水处理剂产能约54.63万吨/年,是全球领先的工业循环水处理剂生产商之一[4] - 公司水处理剂业务海外客户和国内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60%和40%[4] - 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作为行业内实力较强的企业,水处理剂业务市占率有望进一步提升[4][5] 锂电材料业务 - 公司正在建设1万吨磷酸铁锂产能和1万吨VC产能,目前处于客户送样阶段,预计2024年完成产线开工生产[5] 电子化学品业务 - 公司电子化学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和液晶面板等行业[5][6] - 近年来随着国内半导体行业快速发展,公司电子化学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品种和数量逐年增加[6] 原材料价格波动管理 -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黄磷、液酐、冰醋酸等,会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时调整产品价格[6] - 公司生产设备具备连续化、自动化优势,能够提升生产效率、降低制造费用[6] - 公司三氯化磷16万吨产能投产,进一步降低了原材料成本[6] 未来发展战略 - 公司将进一步扩大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多绿色环保、可降解的高端精细化工产品,进一步打开国内外市场[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