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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3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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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300801)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8-25 13:56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投资额度: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 6 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 产品,但仍不排除受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 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拟投资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 ...
泰和科技(30080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8-25 13:56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 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 ...
泰和科技(30080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5 13:55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
泰和科技(300801)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13:54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 资金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4] 审计机构 -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待股东会审议[5] 制度修订 - 同意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部分议案待股东会审议[6][7][8] 股东会安排 - 同意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10]
泰和科技(300801)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5 13:20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提高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 专业人士。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 ...
泰和科技(300801) - 关联交易制度
2025-08-25 13:20
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按上述程序处理[9] - 与关联人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经董事会后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3]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超年度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5] - 与关联人签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5] 关联交易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10][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2]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例外[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股东会审议[13]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4] 其他规定 - 拟进行关联交易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5]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5] - 董事等告知关联人情况[16]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原《关联交易制度》废止[19] - 本制度2025年8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20]
泰和科技(3008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0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是知情人[7] 档案管理 - 重大资产重组等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6]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6] 保密责任 - 董事长为保密工作主要责任人[17]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内幕及拟披露信息[18] 自查与追责 - 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9] - 发现违规核实后追责并报送备案[19]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 知情人违规受处罚报送备案并公告[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泰和科技(3008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0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4][7] - 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5]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会议安排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交流平台 - 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发布信息需审核[9][10]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证券部协助[13] 信息规范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已公开信息交流[14][20] 人员要求 - 从事人员需具备素质和技能,定期开展培训[15]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15][16] 活动记录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6]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法律规定执行,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18] 制度解释与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通过后实施,原制度废止[18]
泰和科技(30080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5 13:20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年度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前 3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但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不受前述 通知时限限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 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 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 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 ...
泰和科技(3008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25 13:20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相 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