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新材(3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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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2023-12-20 08:58
公司变更 - 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注册地址议案[2] - 拟将注册地址由“新沂市大桥东路189号”变更为“新沂市珠江路18号”[2] - 将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等事项[3] - 授权有效期至相关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3] - 上述事项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华信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0 08:58
公司注册 -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地址议案[2] - 公司注册地址由新沂市大桥东路189号变更为新沂市珠江路18号[2] 担保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3]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3] 董事与监事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4]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4]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由职工代表担任,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4]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5]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5] - 股东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事宜,通过后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备案登记[6] - 公司指定符合规定的报纸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5]
华信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0 08:58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月9日14:50现场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4日[3] - 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新沂市珠江路18号公司401会议室[3]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1月9日9:15 - 15:00[15][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月9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5]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717,投票简称为华信投票[14] 议案信息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17] - 3.00、4.00、5.00、6.00议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7] 登记信息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月8日9:00 - 11:30、14:00 - 17:00[8] -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需于登记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送达公司[20] 授权委托信息 - 授权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19] - 如委托人未作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18]
华信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0 08:56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7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光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 ...
华信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3-12-20 08:5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属内幕信息[6]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0] - 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1] - 监事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11] - 相关主体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十年[14] 自查与披露 - 公司在年报、半年报等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22]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22] 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流转一般控制在所属部门,部门间流转需原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16]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分管副总和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6]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处罚或要求赔偿,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1] - 为公司重大项目制作文件人员违规,公司视情节处理并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2] 信息报备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告知董事会秘书,秘书组织报备[15][16] 重大事项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除填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华信新材:华信新材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信息
2023-10-31 08:44
业绩数据 - 2023年前三季度出口占比31.10%,出口销售额同比增20.56%[3][5] - 净利润同比降13.35%,剔除财务费用实际经营净利润同比增约358万元[3] - 前三季度汇兑收益同比减1104万元,利息收入同比增286万元[3] - 今年前三季度毛利率由22.25%提升到26.02%[5] 其他数据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有授权专利71项,发明专利33项[4] - 截止2023年10月20日股东人数为7857户[5] 业务相关 - 产品远销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客户分三类[3] - 在智能卡基材行业深耕20多年[2]
华信新材:关于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10-26 08:08
财报与会议信息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3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 - 公司定于2023年10月31日15:00至16:00在中证网举办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1] 参与方式 - 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中国证券报·中证网”参与[1] 出席人员 - 出席业绩说明会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李振斌等[1] 问题征集 - 公司欢迎投资者在2023年10月30日17:00前将问题发至邮箱zqb@hxgs.com[2] -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2]
华信新材(300717)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0 16:00
营收与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8713.36万元,同比增长5.34%;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2.36亿元,同比下降5.04%[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2.01万元,同比下降46.28%;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992.11万元,同比下降13.35%[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2.36亿元,较上期2.49亿元有所下降[16]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总成本2.02亿元,较上期2.10亿元有所下降[16] - 年初至报告期末净利润2992.11万元,较上期3453.05万元有所下降[1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0.29元,较上期0.34元有所下降[17] 现金流量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93.20万元,同比下降43.49%[5] -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增长47.88%,因增值税退税额增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73.51%,因利息收入增加[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02.42%,因利润分红增加[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93.20万元,较上期7066.05万元有所下降[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54.24万元,较上期-3487.59万元净流出增加[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9.63万元,较上期-250.63万元由负转正[2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62.71万元,较上期4697.81万元有所下降[2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1亿元,较上期1.66亿元有所增加[20] 资产与负债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7.6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6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53%[5] -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41.66%,因收到的承兑汇票减少;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增长53.48%,因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减少[8] -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134.84%,因预付货款增加;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90.15%,因应收利息增加[8] -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119.89%,因功能性膜材料项目持续建设投入;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长91.37%,因经营性资产划入子公司[8]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360,298,109.06元,较年初371,959,415.13元有所减少[13]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408,210,988.15元,较年初392,264,301.41元有所增加[14]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768,509,097.21元,较年初764,223,716.54元略有增加[14]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86,005,879.32元,较年初93,097,972.57元有所减少[15]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19,362,772.50元,较年初17,995,219.71元有所增加[15] - 2023年9月30日负债合计105,368,651.82元,较年初111,093,192.28元有所减少[15] - 2023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663,140,445.39元,较年初653,130,524.26元有所增加[15]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718,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0] -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81%,持股数量52,224,000股,为第一大股东[10] - 李振斌持有控股股东华智工贸57.84%股权,直接持有公司1.2%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11] 财务费用与投资收益情况 -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54.22%,因外币汇兑收益减少;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56.00%,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股利收入增加[9] 报告审计情况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1]
华信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1 08:36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增加项目建设 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三、备查文件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8 日以邮件方 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光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项目建设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年产 1200 万平方米功能性膜材料项目增加投资,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 ...
华信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11 08:36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文件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文件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 涛 李包产 牟宏宝 年 月 日 一、关于增加公司项目建设投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年产 1200 万平方米功能性膜材料项目"投资总 额进行调整,使用自有资金对该项目增加投资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 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