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生物(300685)
搜索文档
艾德生物(30068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9 09:17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 部门要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 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通过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布,并按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相关部门。 第三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 书、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 ...
艾德生物(30068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09:17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本议事规则,规范其运作。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集人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 ...
艾德生物(30068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9 09:17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厦门艾德生物医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度信 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并使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或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 响时,公司根据本制度对其追究责任。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 ...
艾德生物(30068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9 09: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4]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职 - 辞职致比例低于要求,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6]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辞职,未辞董事会解除职务[16]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30日内解除职务[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未委托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17][2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发表独立意见应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23]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36]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1]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含多项内容的年度述职报告[30][32]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高的股东[3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5]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6]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5] - 给予与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2]
艾德生物(300685)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09:17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发展 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发展委 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一 名委员代行战略发展委员会召集人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 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战略发展委员会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发展委员会暂停行使 本制度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条 为适应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 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 据《中华人 ...
艾德生物(300685) -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2025-12-09 09:17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 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 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 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各类资产的安全; 1 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 构对公司内部控 ...
艾德生物(30068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2-09 09:17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二名及以上董事(包括非独立 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度,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 以上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 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全部投向一位董 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 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四条 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时,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 ...
艾德生物(30068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09 09:17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关联 交易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 (四)提供担保(含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 ...
艾德生物: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08 12:41
公司动态 - 艾德生物于12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取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2] - 获得的发明专利名称为“FFPE样本中核酸的自动化提取方法” [2] 技术研发 - 公司新获专利涉及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样本的处理技术,这是一种在病理诊断和肿瘤研究中广泛使用的样本保存形式 [2] - 该专利聚焦于核酸提取流程的“自动化”方法,旨在提升相关检测流程的效率和标准化水平 [2]
艾德生物: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证券日报· 2025-12-08 11:36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8日,艾德生物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BD部门将持续推进与包括礼来在内的国内外知名药企在伴随诊断领域的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