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30068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海特生物海特生物(SZ:300683)2025-10-22 12:17

信息披露期限 - 重大信息披露期限为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起两个交易日内[2]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1]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1]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21] 需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4]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35]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的30%,公司需及时报告并披露[37] 披露流程与管理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信息披露事务[14]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43] - 临时报告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董事长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5] -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需经提供核对资料等程序[43] 审计与财务信息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作出专项说明[53]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9]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违反制度擅自公开重大信息将被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