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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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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8 10:02
权益分派基础信息 - 公司总股本215,007,980股,回购专用账户849,400股不参与分派[3] - 2024年权益分派以214,158,5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共派42,831,716元[3] 分红细节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1.992098元,每股0.1992098元[14] - 深股通等部分投资者每10股派1.8元,股息税差别化征收[7] 时间安排 - 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5月13日股东会通过[4] -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26日[9] - 委托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2025年6月26日划入账户[11]
晨化股份(300610) -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5-06-18 10:02
回购股份 -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5.50元/股[3] -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5.30元/股[3]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3] -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4000万元[3]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计算方式为15.50元/股 - 0.1992098元/股≈15.30元/股[7] - 除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其他事项无变化[9] 权益分派 - 公司以215,007,980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元,共计派发43,001,596元[5] - 剔除已回购股份849,400股后,以214,158,580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42,831,716元[5]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为1.992098元[5]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6]
晨化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06 13:17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2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4:00,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9:15-11:30及13:00-15:00)和互联网系统(9:15-15:00)进行 [1] - 股东需在2025年6月18日收市时登记在册方可参与表决,可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2] - 参会人员包括普通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等 [2] 会议审议事项 - 主要提案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及子公司年产35,000吨烷基糖苷扩建项目,采用累积投票制 [2][4] -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表决 [5] - 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会议登记与流程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6]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需在2025年6月20日16:00前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6] - 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999号公司六楼8610办公室 [6] 网络投票操作 - 非累积投票提案需选择同意/反对/弃权,累积投票提案需按应选人数分配票数且不超过总选举票数 [7][8]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 [9] 附件与授权 - 附件包含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及参会股东登记表模板 [7][10][15]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表决意见,累积投票提案需填写候选人票数分配 [11][12][13]
晨化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3:09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提名于子洲、董晓红、史永兵、郝斌、林清为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1] - 提名徐高彦、杨伟才、梁莲花为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2][3] - 所有提名均获董事会全票通过(9票同意,0反对/弃权) [1][2]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以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及监管要求,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 [3] - 授权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4] 管理制度更新 - 修订及制定多项管理制度以落实最新法规要求,提升治理水平,部分条款需股东会审议 [4] 产能扩建项目 - 全资子公司淮安晨化拟投资建设年产35,000吨烷基糖苷扩建项目,需股东会批准 [5] 临时股东会安排 - 定于2025年6月23日在江苏宝应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5][6]
晨化股份(3006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2: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8]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投票制度与记录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3]
晨化股份(30061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4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4][10]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人交易(除提供担保、获赠现金资产)超三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须股东会审议[10]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累计超三千万元且占比达百分之五以上,预计达该标准提交股东会审议[10][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三十万元,须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三百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千分之五以上,须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累计达三十万或三百万及对应占比标准,预计达该标准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关联交易原则与流程 - 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8] - 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8] - 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12]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重大关联交易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及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披露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7] - 关联交易公告包含关联交易概述等内容[18] - 交易或关联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18] - 关联交易内部执行部门为财务部,负责档案管理等工作[19] - 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关联交易全过程监督[19] - 财务部制订关联交易方案减少关联交易和公允定价[19] - 涉及购买关联人资产,财务部确定资产盈利不足补偿方案[1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1]
晨化股份(3006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2:48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聘任或解聘[15] - 六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8] - 不得无故解聘,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应一月内解聘[1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和股东资料管理[11][12] - 组织筹备会议,负责记录并签字[12] - 督促董高人员遵守规定、履行承诺[12] 规则生效与修改 - 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空缺处理 - 先由董事长代行,指定人员后代行,超三月董事长继续代行[17]
晨化股份(300610)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48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计算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低于50%等5种情况须由董事会审议[12] - 除须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交易,其余由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决定[12] 交易评估 - 交易标的为股权,交易达标准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其他资产应聘请评估机构评估[9] 关联交易 - 涉及关联交易的决策事项,依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13] 分公司设立 - 公司设立分公司,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1] 对外投资 - 对外投资项目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按权限审议决策[1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投资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股权管理工作[16] - 投资项目经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16] 投资限制 - 公司严格限制从事证券、委托理财和衍生产品投资,可适度用闲置资金买债券和基金[18] 投资审批 - 公司进行证券、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8]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8] - 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状况[18] 投资跟踪 - 职能部门应对投资实时跟踪,出现风险向经营管理层报告并提措施[20] - 重大投资损失处理意见和结果应上报董事会[20]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情况[20] 权益变动报告 - 新组建对外投资项目权益重大变动应及时报告[20]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与国家法规冲突按国家规定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3]
晨化股份(3006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48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需遵守法规,不得违规交易[3] - 9种情形下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 4种期间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收益处理 - 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0] 信息申报 - 5种时间新任董事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4] 股份管理 - 因公司情形设限的股份应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5] - 公司设更严限制应及时披露并管理[15]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股份数据,季度检查买卖披露[15]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前书面通知秘书,秘书核查提示风险[15] 公告要求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在指定网站公告[16] - 减持股份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7]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9] 股份锁定与转让额度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2] - 离婚分配股份后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25%[23]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3] - 账户持股不足1000股时可转让额度为持股数[23] - 任职及任期届满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持股25%[23]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5] 离任限制 - 董事和高管离任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5] 违规处分 - 违反制度公司将给予相应处分[25]
晨化股份(3006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2:48
担保原则与管理 -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统一管理[4] - 对外担保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4]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议前调查被担保方情况,可聘外部机构评估风险[7] - 不符法规或资料不充分不得担保[8][9]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11]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1][12][13] 特殊担保规定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风险处理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8]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董事会报告追偿情况[18] 信息披露 - 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在指定平台及时披露[22]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等情况及时披露[22] - 董事会秘书是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21] 合同管理与风险预警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指定人员保存管理并登记[17] - 债务到期前督促被担保人还款[17] - 发现风险及时向财务部报告[17] - 财务部提出处理办法报领导审定后提交董事会[17] - 提前两个月通知被担保方做好清偿及后续工作[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