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3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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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30060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钱学宁)
2025-10-24 10:46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7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钱学宁先生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立昂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 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 ...
立昂技术(300603) - 关于风控总监辞职的公告
2025-10-24 10:46
人事变动 - 立昂技术风控总监徐珍因个人原因辞职,原定任期至2028年2月12日[2] - 徐珍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2] - 截至2025年10月25日公告披露日,徐珍未持股且无未履行承诺[2][3] - 徐珍辞职不影响公司工作正常开展[2]
立昂技术(30060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4 10:4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5:30[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 - 15:00[2] 股权登记与登记时间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3日[4]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00[10] 提案通过要求 - 提案2.00、3.00、4.00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投票相关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20]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1]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15:00[22] 其他 - 传真、信函及邮件需在2025年11月7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9] - 股东进行网络投票需按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获取“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22] -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1月7日18: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中心[23] - 参会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件或按格式自制均有效[23]
立昂技术(300603)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4 10:4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 号 立昂技术 9 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6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 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 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
立昂技术(300603)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4 10:45
会议相关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1] - 拟定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55] 财报与审计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2][3] -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费用306.8万元(含税)[6] 制度修订 - 多项公司制度修订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1][12][13][16][17][23][24][26][27][34][35][37][38] 人事变动 - 独立董事刘煜辉因个人原因辞职[42] - 提名钱学宁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42] - 聘任周路为公司董事会秘书[47] 业务拓展 - 同意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10000万元,期限不超3年[50]
立昂技术(30060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4 10:35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1.96亿元,同比下降11.36%[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5.72亿元,同比增长8.76%[4]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1.42万元,同比下降100.97%[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991.26万元,同比下降1184.24%[4] - 营业总收入为5.7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8.8%[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5991.26万元人民币,而去年同期为净利润552.57万元人民币[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289元,去年同期为0.0120元[21]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总成本为6.1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5.9%[20] - 研发费用为1464.86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3.1%[20] 资产和负债状况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4178.25万元,较期初增长100.91%[8] - 存货期末余额2.11亿元,较期初增长58.64%[8] -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1.01亿元,较期初大幅增长133.49%[9]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09亿元,较期初的3.61亿元减少5.15亿元[1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53亿元,较期初的5.47亿元略有增加[17] - 存货期末余额为2.11亿元,较期初的1.33亿元大幅增加58.63%[17] -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1.01亿元,较期初的0.43亿元大幅增加133.47%[18] - 资产总计为21.72亿元,较期初的21.48亿元略有增加[18]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43亿元,较期初的1.33亿元增加7.74%[18]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4.15亿元,较期初的4.01亿元增加3.64%[18] - 负债合计为7.6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2.4%[19]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4.0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4.1%[19] - 未分配利润为-15.44亿元人民币,亏损额较期初扩大4.0%[19]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72.9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70.9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68.12万元,同比下降230.91%[9] - 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至-4.18百万元,较上期的-100.27百万元增长95.83%[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为4172.9万元,相比上期的-2441.2万元改善显著[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长26.8%至7.91亿元,相比上期的6.24亿元[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增长15.6%至7.50亿元,相比上期的6.48亿元[2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25.7%至5.61亿元,相比上期的4.47亿元[24]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小幅增长1.1%至1.22亿元,相比上期的1.21亿元[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68.1万元,相比上期的-2800.8万元流出扩大[24]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幅下降70.4%至9404.1万元,相比上期的3.18亿元[24] - 投资支付的现金大幅增长366%至1.61亿元,相比上期的3458.7万元[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8.3万元,相比上期的-1.00亿元显著改善[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95亿元,相比期初的3.50亿元下降15.5%[2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2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22.8%[23] 信用减值损失 - 信用减值损失为-1143.95万元,同比下降156.73%[9] - 信用减值损失为-1143.95万元人民币,而去年同期为收益2016.56万元人民币[21] 股东和股本信息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4,500,035股,占总股本的0.97%[13] - 第一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王刚持有22,756,185股人民币普通股[13]
立昂技术(30060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0-24 10:3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立昂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立昂技术"、"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立昂技术及实际控制人拟为全资子公司 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云数据")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 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 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云数据拟以直 租或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 不超过 3 年,公司与 ...
立昂技术(30060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 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 数相等表决票数,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 有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 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集中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 有的全部表决票数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数位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股 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的前提下,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 ...
立昂技术(30060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3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3]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自然人股东[3]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表决规则 - 普通事项由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 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应反担保[11] - 不得为特定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对关联参股公司特定条件下可资助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和股东会通过[11]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1]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11] - 与关联人签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1] - 四种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12]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主要条款变化需重新审批,价格差异大要说明原因[12] - 应披露关联交易协议订立等情况,公告含交易概述等多项内容[13] 制度说明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15]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5]
立昂技术(3006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33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其他报告标准 - 连续十二个月累积或单项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7]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7]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三个时点后需向董事会秘书预报信息[1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在所报告信息出现五种情形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并提供资料[14] - 各部门联络人收集整理资料经负责人审阅签字后向证券事务中心汇报,再由其送达董事会秘书[15]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按规定程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提供文件资料[15] 报告相关权责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应报告信息详细情况,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如实说明[16] - 各部门和责任人对报告信息义务承担连带责任[16] - 董事会秘书等接触应报告信息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8]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18] 其他规定 - “第一时间”指获知拟报告信息当天不超过24时[2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