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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30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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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30058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12:3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议案表决 -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议案》3票同意待股东会审议[2][3] -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议案》3票同意待股东会审议[5] 资金安排 - 终止“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项目”,剩余募资补流[5]
熙菱信息(300588)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12:30
会议信息 -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7位董事全出席[2] - 拟定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11] 议案情况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等议案》等三议案获7票同意通过,均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1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部分已生效,部分待审议生效[5]
熙菱信息:终止“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项目”后续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5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国际金融报· 2025-12-10 12:24
熙菱信息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 同时兼顾短期经营目标与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终止"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1.5亿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
熙菱信息(300588)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2-10 12:20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新 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或"公司") 2020 年创 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熙菱信 息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 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42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3,03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9.90 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163,178,000 股增加至 193,481,030 股。本次 ...
熙菱信息(30058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并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1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 ...
熙菱信息(3005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 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予、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 等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1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 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
熙菱信息(30058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认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 职责。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熙菱信息(30058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 成讨论意见。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
熙菱信息(30058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提高内部审计 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挥独立、客观的监督 和评价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作用,完善治理 和实现经济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 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 成本,完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 ...
熙菱信息(3005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2: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9]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补选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时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十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行使特别职权部分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并审议相关事项[1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2]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 董事会会议通知按时提供资料并保存十年[22]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提延期[23]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4]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24] - 承担聘请机构及履职费用[2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4] - 给予相适应津贴并披露标准[24]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取得其他利益[2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7][18] - 独立董事可核实投资者问题,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