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理工光科(300557)
icon
搜索文档
理工光科: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9 13:37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光科"、"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理工光科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项目 经 2016 年 10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1 号文核 准,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0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194,74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 ...
理工光科: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9 13:37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
理工光科: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4-03-29 13:37
基本信息 - 信科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00亿元[1]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亿元,持股比例100.00%[2] - 信科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多项业务[2] 组织架构 - 董事会负责审定财务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重大事项[5] - 高级管理层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5] - 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政策等[6] - 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批公司信贷业务政策等[6] 业务管理 - 公司制定《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控制业务风险[8] - 公司贷款对象仅限于信科财务公司所属集团中国信科集团的成员单位[9] - 公司制定《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流程[9]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9.33亿元,所有者权益12.96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56.32亿元[14] -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4亿元,利润总额0.31亿元,净利润0.25亿元[14] 监管指标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充足率为31.38%,符合监管要求[1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性比例为86.52%,大于25%的监管要求[1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实收资本)的比例为43.05%,未超过80%的监管要求[1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为0,符合监管要求[1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与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47%,符合监管要求[1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32.60%,未超过70%的监管要求[16] 关联业务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8亿元,贷款及其他信贷业务的余额及发生额均为0元[17] 合规情况 - 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18] - 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建立较完整合理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控制风险[18] - 未发现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监管指标符合要求[18] - 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经营,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18] - 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18]
理工光科: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3-29 13: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4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7158.6123万元,股份总数7158.6123万股[8][17] 股权结构 - 武汉工业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持股902.50万股,比例36.10%[16] -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0.00万股,比例20.00%[16] - 姜德生持股300.00万股,比例12.00%[16]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7]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5]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至少4名独立董事[110][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3]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职工代表[157]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两日发通知[160][161] 财报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16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8]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净利润10%[174]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184]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等应依法办理登记[198][199]
理工光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03-29 13:37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4-007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四、前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2021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2021)3837 号文核准, 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 14,267,583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
理工光科: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13:37
融资情况 - 2022年3月4日向特定对象发行14,267,583股普通股,发行价29.50元/股,募资420,893,698.50元,净额413,154,182.01元[1] 资金使用 - 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再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3] - 2022年3月4日至2024年2月29日,自有资金支付28,389,067.13元并已等额划转[5] 决策审议 - 2024年3月2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并等额置换议案[8] 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置换事项无不利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9]
理工光科: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9 13:37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监督公司规范运作。通过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 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加强风险监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3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公司监事列席了 2023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 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 | |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 --- | ...
理工光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13:37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4-001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2:30在公司1号楼1111会议室召开, 采取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山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 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何对燕先生、危怀安先生、唐建新先生、朱晔先生、杨克成先生、郭岭 先生分别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理工光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对燕)
2024-03-29 13:37
会议情况 - 2023年公司召开3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5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 - 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杨克成、郭岭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 人员履职 - 2023年1月1日 - 5月26日,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为何对燕、危怀安、唐建新、朱晔[1] - 2023年5月27日 - 12月31日,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为杨克成、郭岭、唐建新、朱晔[1] - 何对燕2023年各会议出席情况良好且对议案均投赞成票[4][8] - 2023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聘任谢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14] 业绩数据 - 202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3,523,353.4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52,335.35元,分配2021年股利11,133,704.89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5,261,395.40元[14]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71,276,12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14,255,224.6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5] - 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94,224,082.17元[14] 合规情况 - 2023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13] - 2023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资金情况[13] - 2023年公司不存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16] - 2023年公司及股东未违反承诺[16] - 2023年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16] - 2023年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6] - 2023年未发生多项特定情形(如变更或豁免承诺、收购决策等)[16]
理工光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晔)
2024-03-29 13:37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3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5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5]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朱晔各会议出席情况良好,2023年对提交董事会议案均投赞成票[5][9] - 多次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9][10][11][12] 委员会工作 - 战略委员会参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讨论分析[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重点审核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8] 业绩数据 - 2022年净利润13,523,353.4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52,335.35元,分配2021年股利11,133,704.89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95,261,395.40元[19]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2元,共分配14,255,224.60元,不转增股本[19] 公司运营 - 2023年不存在对外担保和被控股股东非经常性占用资金情况[17] - 2023年4月聘任谢敏为副总经理,9月继续聘任立信为财务审计机构[17][18] 合规情况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同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20] - 报告期内未发生多项特定情形[20][21] - 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