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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东林)
2024-04-28 07:51
2023年回顾 - 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均全票赞成[4] -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3次[4] - 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6] - 参加年报审计沟通会3次[6] - 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6] -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7] 2024年展望 - 继续履行义务维护股东权益[14] - 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建议[14] -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14]
同益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07:51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以《公司章程》等为基础的规章制度,形成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体系[5] - 2023年公司制订《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和《同益战略管理手册》[13] - 2023年公司规范非原材料采购部分,制定《非原材料采购制度》[16]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11][12] 内部控制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1][32]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3] - 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34] 体系完善 - 公司设立独立内部审计部门,建立相关制度并配备专职人员[5] - 公司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政策,2023年优化培训管理体系[6] - 公司生产板块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023年完善应急预案制度[7] 风险与标准 - 公司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多种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并制定应对策略[9] - 明确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不同等级的潜在错报及损失标准[23][27] 综合情况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35]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允反映公司内控情况[35]
同益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07:51
业绩相关 - 2023年监事会召开六次会议,3名监事对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2][3]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计划加强财务和内控、自身学习及重大事项监督[12] 合规评价 -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规范运作,财务制度健全,募资使用合规,信披准确[4][6][7][8] -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无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及损害股东利益情形[9]
同益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8 07: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8月4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1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191.8573万元[7]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4200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18]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18191.857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邵羽南持股1396.5964万股,持股比例33.2523%[18] - 华青翠持股1442.4804万股,持股比例34.3446%[18] - 华青春持股332.4355万股,持股比例7.9151%[18]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于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7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110]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13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应提前5日通知[14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49] 其他事项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70][171][17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7]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7]
同益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8 07:51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预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母公司 2023 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36,527,376.32 元,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及其他利得 4,861,111.76 元,扣减报告期内向全体股东派发的 2022 年度现金股利 5,457,557.1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35,930,930.89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
同益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8 07:5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并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保荐机构编号: | Z22531000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8 号)批复,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普通股(A 股)股票 30,319,76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0.5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155.5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60,714.01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上 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情况 | 内容 | | | | --- | --- | --- | --- | | 发行人名 ...
同益股份: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4-04-28 07:51
业绩影响 -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477332.49元,减少利润总额[2][5] - 核销部分应收款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1162941.08元[14][16] 减值准备数据 - 坏账准备年初13396701.40元,本年增1966024.42元,年末9737113.09元[3] - 存货跌价准备年初5593671.00元,本年增7277555.29元,年末6642018.61元[3]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年初年末均为233752.78元[4] 分项计提情况 - 2023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510893.23元[6] - 2023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455131.19元[10] - 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277555.29元[12] - 2023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33752.78元[13]
同益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8 07:5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业收入325,629.83万元,较上年增加19.93%[6] - 2023年净利润2814.59万元,较上期增长29.45%[20] - 基本每股收益0.14元/股,较上期增长75%[20]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5,370.29万元,坏账准备余额876.68万元[8] - 货币资金5.29亿元,较上期增长55.42%[16] - 在建工程4.92亿元,较上期增长104.50%[16] 现金流情况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3,258,786,634.21元,上一时期为2,500,450,485.06元[22]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现金45,626,221.38元,上一时期为1,323,521.40元[22]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887,977,345.27元,上一时期为626,288,534.08元[22] 会计政策 -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香港及境外子公司主要用美元[44][45]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分三类,金融负债分四类[52] - 收入确认需评估合同,识别履约义务履行时点[116] 项目进展 - 总部和创大厦项目预算1.36亿元,工程累计投入占比25.71%[166] - 信丰产业园项目预算4.59亿元,工程累计投入占比66.51%[166] - 东台产业园项目预算1.93亿元,工程累计投入占比75.90%[166] 税收政策 - 部分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00%、16.50%等,其他为25.00%[142] - 2023 -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有税收优惠政策[143] -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企业所得税[144]
同益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28 07:51
监管相关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每月1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2次[3] - 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8次[4]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3次[4] - 培训次数为1次,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4] 收购与商誉 - 截至2023年12月末因收购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形成商誉4211.23万元[4] - 2023年度收购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4] 项目调整 - 终止“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4] 人员相关 - 保荐代表人方军联系电话为0755 - 25869808,吴武辉联系电话为0755 - 25869807[2] - 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为方军、张恒[13] - 2023年2月张恒离职,吴武辉接替其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变更为方军、吴武辉[13] 承诺相关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华青春承诺避免同业竞争[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降低公开募股摊薄即期回报影响[8] - 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承诺将在5个工作日内冻结资金用于回购及赔偿[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信息披露承诺将公开说明并停止分红、限制股份转让[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信息披露承诺将公开说明、道歉并停止薪酬及分红、限制股份转让[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等无虚假记载等,有问题将购回已转让股份[1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10个交易日内购回已转让股份[10]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等无虚假记载等,有问题将赔偿投资者损失[10]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等无虚假记载等,有问题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羽南、华青翠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1] - 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1] - 若相关人员违反承诺,同意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造成损失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1][12] - 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新的监管规定,相关人员承诺按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11][12]
同益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07:51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华青翠女士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汇报,与会董事对华青翠女士提 交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 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会议、记名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