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300531)
搜索文档
优博讯(30053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9 10:31
子公司设立与管理 - 子公司设立形式多样[2] - 子公司董监高需提交述职报告,不达标将被更换[8] 业务与交易管理 - 公司向子公司下达经济指标,子公司拟定方案报批执行[11] - 子公司特定交易依权限审议或决定[12]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管理要确保资料合规、合理用资等[14][15] 监督考核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多种监督考核制度[17] 信息披露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履行披露义务[19][20] 档案管理 - 建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收集范围和保存方式[22][23][24]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各子公司,由董事会制定等[26][28] - 制度实施与修订规则[29]
优博讯(30053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9 10: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知情人范围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11] 档案报备 - 公司被收购等情形需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15] - 披露重大事项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报备档案[16] - 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应补充报送档案[16] 重大事项处理 - 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让相关人员签字确认[16] 保存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8]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18]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二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至监管机构[20] 违规处理 - 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20]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 - 知情人违反制度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1] - 违反制度受处罚结果需报送备案并公告[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
优博讯(30053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9 10:31
战略委员会 - 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4]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建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10年[12] - 主任委员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会议,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0]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专业会计人员[1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15]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10年[23]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2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25]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经理前1至2个月提建议和材料[32]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34]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3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38] - 由董事长等提名[38]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45]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45]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8] 通用规定 - 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70]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71]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72]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73] - 会议程序等须遵循相关规定[74]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75] - 会议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76]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7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自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0]
优博讯(30053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9 10:31
报告事项金额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1日内报告[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2] - 重大亏损或损失单次达100万人民币及以上需报告[15] - 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金额达100万人民币及以上需报告[15] - 可能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重大赔偿责任金额达100万人民币及以上需报告[15] 业绩相关报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需及时报告[14]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14] - 预计年度与上年同期或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业绩相比出现盈亏性质变化需及时报告[14] 其他报告事项 - 公司发生重大变更事项如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等需报告[13] - 期末净资产为负需报告[15]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公司关联人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动需及时告知公司[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公司股票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21] 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的当日预报重大信息[24]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内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6] - 董事会办公室指定专人整理并保管上报重大信息[26] 责任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31]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31]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31] 公司范围 -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当日内报告[34] 违规处理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信息、未及时报告、报告信息有误、拒绝答复问询等情形[37] - 报告人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等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7] 人员范围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等多类人员[28] 制度管理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多项信息披露相关工作[33]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43]
优博讯(30053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9 10:31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达最近一年经审计总额10%以上[6][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7]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重大诉讼等[11]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不一致[12]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预计业绩变动幅度等超出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2]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12]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等[18] - 情节恶劣等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理[17]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对责任人从轻等处理[17] 制度执行与管理 - 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1] - 制度与国家后续法律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23]
优博讯(300531)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9 10:31
审计规程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于2025年6月实施[1] 汇报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月内,管理层汇报重大事项,财务总监汇报财务状况[4] 审计工作安排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由三方协商确定[5] - 财务总监在审计前提交工作安排及材料[6] 审计沟通与审议 -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前后加强沟通并记录,审议报告后提交董事会[5][7] 其他规定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事务所,窗口期委员及配偶不买卖股票[8][12]
优博讯(30053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9 10:31
选聘规则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按特定公式计算得分[10] - 聘期一年可续聘,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可合理调整,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1][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超两年[14] 更换要求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 公司和事务所提前解聘需提前三十天通知[16]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2] - 改聘事务所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内容[17] 监督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1]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有多种处理方式[21] - 存在分包转包或审计质量问题且情节严重,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1] 制度相关 - 依据规定实施处罚,董事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22]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23] - 与国家新规定冲突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
优博讯(30053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9 10:31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4] - 八种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监事等不得兼任[5][6]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四种情形下董事会应终止聘任[12] 职责与离任规定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 离任前接受审计、移交事项,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12] 空缺处理与制度生效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优博讯(30053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9 10:31
制度建设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合规性等管理原则[3] - 建立接待和推广、信息披露备查登记等制度并公开[28]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27] 沟通内容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多方面信息[5] 沟通渠道与方式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股东会、说明会等多方式沟通[5][6] - 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更新信息[11] - 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3] - 可就经营、财务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一对一沟通[17] 会议要求 - 召开股东会应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可邀请媒体直播[9]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事先公告,事后及时披露情况[14] - 当年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5] 人员与档案 - 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工作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24]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32]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记录情况和内容并记入档案[32][4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应归集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经营等信息[26] - 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但不能由其全权代表公司对外发言[34][37] - 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正式披露的重大信息[36] - 应在指定媒体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此[39]
优博讯(30053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9 10:31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6]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发行与上市 - 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注册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需书面说明并经同意后修改或补充公告[12] - 公司发行新股编制招股说明书等应符合证监会规定[9] - 公司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同意后公告[12]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证券异常波动,应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7]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7]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事件起因、状态和影响[19] 信息披露义务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披露[21]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4]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最终负责人[2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具体事宜[28]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29] - 独立董事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定期检查[30] 信息报告与审核 - 公司各部门等信息披露报告人应在重大事项发生当天向董事会秘书报告[36]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8] 信息更正与保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应及时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39] - 公司董事等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1] - 公司通过特定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1]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公司依据制度处分相关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证监会和交易所备案[43]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