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爱司凯(300521)
icon
搜索文档
爱司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添橙)
2024-03-08 12:26
上市公司名称: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爱司凯 股票代码:300521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添橙潜道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备案编码:SVK000 住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580 号 4003 室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 签署日期:2024 年 3 月 8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 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
爱司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雁丰)
2024-03-08 12:26
上市公司名称: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爱司凯 股票代码:300521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雁丰向日葵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备案编号:SQX310 住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西路 55 号世茂大厦 19 层 02B 室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 签署日期:2024 年 3 月 8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 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 ...
爱司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1-31 12:37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15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8.00%[6][25] - 首次授予104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24%,占授予总额90.45%[6][25] - 预留授予11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76%,占授予总额9.55%[6][25]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74人[7][22]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李明之、朱凡、唐晖各获授100.00万股,各占授予总量8.68%,占公司总股本0.69%[8][26] - 杜晓敏、陆叶各获授100.00万股,各占授予总量8.68%,占公司总股本0.69%[26] - 其他核心员工(69人)获授542.00万股,占授予总量47.05%,占公司总股本3.76%[26] 授予价格与时间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07元/股[9][37] - 自股东大会通过起60日内满足条件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10][31] 归属期与转让限制 - 首次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33][3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考核目标 - 2024 - 2025年为考核年度,2024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36%,2025年不低于67%[41] 公允价值与成本 - 确定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不同情况有不同参数[52] - 激励总成本1110.11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572.74万元、442.46万元、94.91万元[54]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7] - 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或正常实施[58] - 激励对象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59][60][61] - 争议纠纷协商60日未解决可向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63]
爱司凯: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31 12:3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一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文中另有简称、注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爱司凯、公司、上 | 指 |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市公司 | | | | 《激励计划(草 | 指 |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 案)》 | | 案) ...
爱司凯: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1-31 12:34
股权激励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激励计划时间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3]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权益归属比例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3]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50%[35] 计划流程与监督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1] - 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2] - 监事会就激励计划发表有利意见[36]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合规法律意见书[37] - 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且报告符合要求[38]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绩效考核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3] 其他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1]
爱司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1 12:34
会议安排 - 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7位董事全出席[2] -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多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6][8] - 拟向李明之等3人授予共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股本2.08%[6]
爱司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2024-01-31 12:34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遵循收益与贡 献对等的原则,推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提高本 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 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 ...
爱司凯: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1-31 12:34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 | 释 义 | 3 | | --- | --- | | 声 明 | 4 | |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5 | |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授予数量 | 5 | |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权益分配情况 | 5 | |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核实 | 6 | | (四)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价格及确定方法 | 6 | |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限售安排 | 7 | | (六)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 | 9 | | (七)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 | 11 | |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3 | | (一)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 13 | | (二)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的核查意见 | 15 | | (三)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考核体系的核查意见 | 15 | | (四)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影响的核查意见 | 16 | | (五)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核查意 ...
爱司凯: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01-31 12:3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月20日召开[2] - 征集表决权期限为2月6日9:00 - 12:00、14:00 - 17:00[6] - 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为2月5日[6] 激励计划相关 - 涉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4项议案[5]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三人授予超总股本1%股份[5]
爱司凯: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1-31 12:34
激励计划 - 公司具备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计划内容符合规定和实际情况[2]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或安排[2] - 激励计划实施利于公司发展,无损股东利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