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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3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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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18:01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479,002.89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5,515,492.27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381,396,247.24 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2,321,661.84 元。 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并根据中国证监会鼓 励企业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 ...
恒实科技(300513)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6 18: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23年度报告显示,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2]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为2023年1月11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保福寺A区世纪科贸大厦C座1501号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1101[13]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346,861,771.47元,同比增长6.69%[14]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479,002.89元,同比增长34.87%[14]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873,419.30元,较上年下降133.37%[14] -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4,607,319,655.01元,较上年增长12.85%[14] 行业发展趋势 -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软件业务收入高速增长,盈利能力保持稳定[20] - 2023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过3.8万家,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23,258亿元,同比增长13.4%[21] - 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处于持续稳定的增长期,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为信息技术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21] 公司业务及技术实力 -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数字能源、通信技术服务及智能物联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22]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3.47亿元,净利润4,147.90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6.73%和34.87%[24] - 公司持续加强市场拓展力度,中标多个省级框架通信技术服务项目[23] - 公司在研发方面坚持技术领先发展战略,拥有60项发明专利、121项实用新型专利和495项软件著作权[26] 公司财务运营情况 - 公司2023年销售费用为63,996,123.69元,同比减少5.64%;管理费用为92,984,492.83元,同比增长24.12%[56] - 公司2023年技术服务成本同比增长137.98%,达到124,380,548.55元[54] - 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系统集成成本占比50.09%,设计成本占比18.32%[53] 公司战略规划 - 公司未来发展展望包括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117] - 公司在虚拟电厂领域规划身份为能源聚合商、平台与技术提供商和运营商,以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新型能源利用为核心业务目标[117] - 公司通信技术服务业务板块将继续巩固其市场地位,增强规划设计能力,加大对电力市场、政企业务市场开发力度[118]
恒实科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8:0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 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 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合伙人数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为245人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 收费总额4.62 ...
恒实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2024-04-23 11:1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钱苏晋先生和张小红女士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实科技"或"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1),在 2024 年 2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期间,控股股东钱苏晋先生 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269,93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3175%;控股股东张小红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140,80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6825%。 自前次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起至本公 告披露日,钱苏晋先生和张小红女士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294,8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 1.369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钱苏晋、张小红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林风 ...
恒实科技(300513) - 2023 Q4 -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
2024-04-22 10:37
业绩预告修正 - 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预计净利润为4,000万元-4,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06%-46.32%[2]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未经审计的业绩预告修正数据无分歧[3] - 公司调减部分主营业务收入,预计调整的收入将在2024年度确认[3]
恒实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10:08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 14:0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 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钱苏晋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 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 ...
恒实科技: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5 10:08
铭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正福寺 19 号 邮政编码:100097 电话:(8610)88869557 传真:(8610)88869737 网址:http://www.mingdalawyer.com 铭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铭达 2024 字第(501)号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铭达律师事务所 MINGDA LAW FIRM 致: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 ...
恒实科技:关于公司获得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公告
2024-04-02 09:07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发证日期:2024年3月26日 有效日期:2028年3月25日止 此次获得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表明公司的战略、经 营、人才、技术、管理和创新等综合能力已获国家权威机构认可,充分体现了公 司在信息系统建设与服务领域的综合实力与行业地位,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 数字化产品研发和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用户提供更高质量的 产品和服务。 上述证书的取得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取得由中国电子 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具体信息如下: 证书编号:CS4-1100-000292 评估等级:优秀级(CS4)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
恒实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3-29 11:09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 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或者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五 ...
恒实科技: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4-03-29 11:0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控制投资风险 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 证券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以下情形不适用于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 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内控 制度,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