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伊之密(300415)
icon
搜索文档
伊之密(3004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管理与流程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为保密负责人[3] - 内幕信息部门间流转需部门负责人批准[11] - 重大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秘[12] - 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知情人档案,董事会登记报送[15] - 重大事项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后报送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19]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报广东证监局[26] - 5%以上股份股东和实控人违规,公司有权追责[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26] 其他规定 - 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8] - 按一事一记登记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的内幕信息[1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
伊之密(3004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调动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与上市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1 ...
伊之密(3004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Xi{\cal O}\,{\underline{{{-\mp}}}}\,\Xi\,\rlap{/}{\mp}\,\rlap{/}{\mp}\,\rlap{/}{\mp}\,\rlap{/}{\mp}$$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 ...
伊之密(30041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 ...
伊之密(30041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1:35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6] - 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有例外[15] - 过半数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19] 薪酬相关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其他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 制定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24]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9]
伊之密(30041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1:35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2] - 召开3日前通知各委员,紧急情况经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可不受此限[9]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14] 细则实施与解释 -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8]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伊之密(30041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1:3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七名董事组成,四名独立董事[6]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半数同意可不受限[15] - 过半数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职责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并提建议[8] 生效与修改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
伊之密(3004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1:35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10]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五日内发通知[9][10] - 审计委员会同意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十日提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6]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29]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1] - 违规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4] - 公司董事会等及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34] 股东会审议与主持 - 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35][36]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25]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披露[34] - 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会前至少两日公告说明原因[20]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按规定主持[23] 候选人相关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特定主体提出[38]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38] - 提名人应在会前十日提交候选人资料[38] 股东会表决与实施 - 发行优先股审议需逐项表决[40][41] - 表决前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42] - 分红提案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46] - 董事会报告前次决议执行情况[46]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46] - 回购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决议[50]
伊之密(3004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5] 工作目的与沟通内容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8]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9] 工作主要职责 - 包括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公共关系等[9]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10]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畅通[10]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诉求[11] 业绩说明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说明投资者关心内容[13] 诉求处理 - 依法处理、及时答复投资者诉求[20] 媒体管理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并关注[21] 活动记录与披露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4] 人员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25] - 从事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7] 活动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活动[19] 信息披露 - 可自愿披露额外信息,遵循公平原则[21] 股东会安排 - 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参加创造条件[23] 会议活动 - 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并及时披露内容[27] 重大事项应对 - 相关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及时召开说明会[32] 分红沟通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与股东充分沟通[33] 调研接待 - 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 - 要求对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6]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37]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40] - 发布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41] - 回复问题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40] - 建立并执行内部审核制度[43] 参照执行规定 - 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或采访参照规定执行[38] - 控股股东等接受相关调研或采访参照规定执行[38] 制度解释与实施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7]
伊之密(3004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1:3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会议相关规定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9] - 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紧急情况有例外[18]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主要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1]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高人员等[12] 审计监察部职责 - 为审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并报告工作[6] - 为决策做前期准备,提供书面资料[17] - 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21] - 会计年度结束前后提交计划和报告[21] 其他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2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3] - 通过议案等书面报董事会[23]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23]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