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伊之密(300415)
icon
搜索文档
伊之密(30041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应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原则[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9] 审批标准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标准为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18]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18] 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28] 特殊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23] - 关联交易涉及特定事项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22]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3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36] - 公司因公开招标等导致的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相关审批和批准义务[3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4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
伊之密(30041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1:35
人员配置 - 审计监察部至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3人,设专职审计监察部经理1名[7]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相关计划和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0]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11]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7] 计划与报告时间 - 审计监察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1] - 审计监察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审计监察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8] 审计检查内容 - 内部审计监察部门每季度至少应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3] - 审计监察部在大额非经常性资金往来等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23] 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7]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17]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7] 审计流程 - 审计监察部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并拟定计划,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21] - 审计开始前三天通知被审计单位,特殊事项经批准可不发通知[33]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十天内申请复审,审计委员会主任十日内作决定,同意复审则三十日内完成[38]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25] - 审计监察部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26] 外部审计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至少每两年要求其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4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48]
伊之密(3004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8 11:35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7] - 有关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报送资料,深交所无异议董事会可聘任[7]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11] 任职限制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任职[7,13]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7,13] 解聘与代行职责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3]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职责 - 负责收集整理议案报请董事长审核后提交审议[20] - 出席披露年度报告后举行的年度报告说明会[22] 信息管理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24] - 董事、高管接受采访和调研前知会[24] 决策参与 - 公司作重大决定前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意见[25] - 影响股价情形或事件发生时责任人及时报告[27] 考核与处分 - 董事会决定报酬和奖惩,由相关委员会考核[29] - 违反《上市规则》,深交所可视情节处分[29]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由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32][33]
伊之密(300415)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资金预算与计划 - 年末资金管理部门根据审批的《年度财务预算》制订下年度资金预算及收支计划[11] - 月末财务部制定下月资金月度收支计划,经审核报总经理批准,超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11] - 部门有计划外支出应向财务部提交支付申请报告,报总经理审批[14] - 年度预算调整后,财务部根据审批调整制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15] - 资金管理部门根据调整的月度预算编制调整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批[15] 现金管理 - 财务部根据生产经营确定现金库存限额,经签字审批后向银行申请[18] - 公司允许现金开支范围包括职工工资等,超范围银行转账[19] - 现金支付需提前申请,经审批、复核后由出纳办理[20] - 资金管理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并向财务部负责人汇报[24] 银行存款管理 - 公司银行存款收款由财务部集中办理,每日汇总交付银行[30] - 业务部门对外支付提前提交申请,经多部门审核、审批和财务复核后由出纳办理[31][32] - 财务部负责人不定期抽查银行结算管理情况,违规严肃处理[33] - 出纳每日编制银行余额报表,监控收支和余额[34] - 财务部指定专人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调节表[38] 票据与证券管理 - 公司加强银行存款相关票据管理,专设登记簿记录购买、保管等[35] - 公司加强有价证券管理,短缺查明原因追究保管人责任[36] - 公司加强银行结算凭证填制、传递及保管环节管理[37] 其他货币资金与外币业务 -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银行结算制度[41][42] -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外币业务按当日牌价折合,季度终了处理汇兑损益[44] - 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原则处理[47] - 投资者外币出资折合记帐本位币,资产按到账日牌价,股本按合同约定牌价[47] - 外币折合因汇率产生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4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9] - 制度与后续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49]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50]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1] - 制度由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于2025年10月29日[52]
伊之密(300415)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内幕 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影响的、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 务数据、统计数据、正在筹划或者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 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 ...
伊之密(300415)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向投资者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包括: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 件或者来访等,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其它部门单位转办的投诉,以保证投资 者可以通过任何一种可供选择的联系办法向公司提出投诉并得到有效处理和反 馈。 第六条 公司分管投资者投诉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下设的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公司处理投资者投诉的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及时处理投资者 的投诉,主要职责包括: 1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投诉 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处理投资者投诉,切实 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
伊之密(30041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资金使用决策 - 募集资金使用超出计划额度在计划额度10%以内(不含10%)时,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14] - 募集资金使用超出计划额度10%以上(含10%)时,由董事会审批[14]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审批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增或调减低于10%时,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17]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增或调减低于20%时,由董事会批准[17]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增或调减20%以上(含20%)时,由股东会批准[17]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时,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4]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专项账户数量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7]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应建立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4] 关联人资金占用 - 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5]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20]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9]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22]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23]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3] 资金投向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9] 实施地点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7] 项目转让或置换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33] 资金补充与管理公告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20]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生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情形需及时披露及应对[23] 募投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需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31]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31] 资金使用审核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33]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33] 保荐机构核查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4] 制度相关说明 -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过”“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6] -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以其为准并修订制度[3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9]
伊之密(30041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10-28 11:35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规范行为[3]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6]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披露条件与要求 - 暂缓披露信息需满足相关条件[10]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商业秘密[10]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9] 申请与管理 - 各部门或子公司申请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11] - 对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1][13] 责任与报送 - 确立信息披露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4]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14]
伊之密(30041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七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1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 ...
伊之密(300415) -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交易原则与范围 - 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5] - 只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按额度控制规模[6] 管理与决策 - 财务等多部门分工负责交易管理、信息提供与审查[7][8] - 特定情况需股东会审议,可预计未来12个月交易[10] 风险防范 - 采取措施防范资金、汇率风险,设止损限额[14][15] 信息管理 - 董秘办审核程序合规性并披露信息,保存档案[12][16] 人员管理 - 交易人员保密,实行授权管理,岗位变动及时调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