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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股份(3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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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股份(300405) - 2018 Q4 - 年度财报
2019-05-0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8年营业收入为11.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04%[29] - 2018年总营业收入为1,195,803,521.79元,同比增长6.04%[63] - 2018年营业收入11.95亿元,同比增长6.04%[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40.49%[29]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490,834.23元,同比下降540.49%[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64.61%[29] - 营业利润为-188,862,821.54元,同比下降1375.09%[63]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亿元人民币,显著拖累全年业绩[31]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2亿元人民币[3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17%,同比下降13.60个百分点[29] - 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0,490,834.23元[12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直接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82.17%,金额8.29亿元[81] - 研发费用1249万元,同比下降51.01%[85] - 研发投入金额2018年为46,688,087.11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91%[86] - 资产减值损失2018年为155,315,081.65元,占利润总额比例-147.97%[9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收入10.21亿元,占总收入85.45%,同比增长7.50%[74] - 聚醚单体产品收入7.78亿元,占总收入65.13%,同比增长20.11%[74] - 聚羧酸系减水剂收入2.43亿元,占总收入20.32%,同比下降19.56%[74] - 太阳能光伏行业收入373万元,同比下降55.15%[74] -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营业收入10.21亿元,同比增长14.83%[77] - 聚羧酸系减水剂产品收入2.43亿元,同比增长26.82%[77] - 混凝土外加剂销售量16.72万吨,同比下降15.45%[78] - 太阳能光伏行业销售量383.52吨,同比下降65.04%[78] - 其他行业销售量2.64万吨,同比增长150.39%[78] 各地区表现 - 西北地区收入2.14亿元,同比增长35.43%,增速最快[74] - 出口业务收入2478万元,同比增长27.12%[74] - 西北地区销售收入2.14亿元,同比增长35.43%[7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利用不足及折旧摊销费用增加导致的利润率下降风险[13] - 商品环氧乙烷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综合单位毛利及营业利润均较为敏感[5] - 公司通过加强与国内环氧乙烷主要供应商的战略合作降低原材料波动影响[5][6] - 聚羧酸减水剂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和应收账款增加[7] - 公司存在因并购重组业务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11] - 安全生产和环保政策趋严增加公司资源投入需求[14] - 公司保持与主要客户的长期稳定战略合作关系[7] - 减水剂市场需求增速放缓至10%左右[54] - 聚醚单体-减水剂系列产品存在季节性特征,第一季度销售较少[53] - 公司计划通过投资并购、引入战略投资者、合资合作等方式实现资产和规模的迅速扩展[114] - 公司继续关注新能源领域发展,重点关注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市场[114] - 公司继续发展文化产业,开发文化教育市场,开展儿童教育、培训及少儿媒体类业务[114] - 公司主要原材料环氧乙烷价格与原油价格、乙烯价格紧密联系,存在大幅波动风险[116] - 公司生产装置临近原料市场,可就近采购环氧乙烷以降低成本[117] - 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大粉体减水剂和环保领域脱硝催化剂等新产品推广力度[118] - 战略转型过程中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组织结构日益复杂[118] - 公司对收购的子公司的整合及协同效应发挥存在不确定性[118]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但面临产能闲置风险[119] - 安全生产风险因环氧乙烷等原材料属易燃易爆有毒物质[119] - 新《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增加公司安全环保合规风险[119] 项目投资与产能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并基本达到预期产能[12][13]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68] - 报告期投资额46,000,000.00元,同比增长833.44%[98] - 公司以4600万元人民币收购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100] - 收购资金4600万元人民币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100] -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亿元人民币[103] - 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1亿元人民币[103]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1725万元人民币[103]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25万元人民币[103] - 其中1700万元人民币用于短期补充流动资金[103]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3.4万元人民币[103]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占募集总额的0.91%[103] - 公司支付现金对价8050万元人民币用于收购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103]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总额为19,00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1,725万元,累计投入17,275万元[104] - 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项目承诺投资总额8,050万元,累计投入6,325万元,进度达78.57%[104]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9,500万元,累计投入9,500万元,进度达100%[104] - 支付交易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276.6万元,累计投入1,276.6万元,进度达100%[10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73.4万元,累计投入173.4万元,进度达100%[104] - 闲置募集资金3,4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106] - 闲置募集资金1,7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10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节余资金173.4万元,因实际支付中介费用低于原预算[106]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737.19万元,营业收入为24,742.53万元[110] - 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1,375.90万元,营业收入为18,388.35万元[110] - 控股子公司中标近20余项新工程项目包括长合高速、宁波石浦高速等[66] - 公司2018年合并新设子公司青岛久润新型建材科技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出资350万元占比70%[152] - 公司2018年合并杭州亨泽新材料科技实缴注册资本比例48.84%[152]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5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0.57亿元人民币[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18年为255,062,703.58元,同比增长38.31%[88][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18年为-84,050,371.36元,同比下降968.69%[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18年为-88,569,888.82元,同比下降260.21%[89] - 货币资金2018年末为290,640,436.93元,占总资产比例16.58%,同比增长7.29%[93] 资产与负债状况 - 资产总额为17.5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17%[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58%[29] - 应收账款2018年末为503,662,379.68元,占总资产比例28.74%[93] - 短期借款2018年末为564,820,000.00元,占总资产比例32.23%[93] - 固定资产因老厂区搬迁工程项目转固增加19,645,319.66元[55] - 无形资产因企业合并增加土地使用权18,350,524.80元[55] - 工业化技术增加9,036,681.37元,其中外购5,000,000.00元,内部研发4,036,681.37元[55] - 在建工程因老厂区搬迁工程项目转固减少19,645,319.66元[55]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1.75亿元,占比14.60%[8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7.47亿元,占比70.69%[83] 研发投入 - 研发人员数量2018年为75人,占员工总数比例为10.61%[86] - 公司2018年新聘专业人员10人[68] 分红与股本变动 - 公司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0.00%[128] - 2018年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增至228,005,292股[125][126] - 公司以总股本152,003,528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14]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2,930,759.5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2.85%[128]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0.00%[128] - 2018年可分配利润为122,641,239.67元[124] - 2017年实施每10股派现0.25元送红股1股转增2股[126] -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17,230,38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1股转增2股派现金0.25元合计派发股利14,653,797.50元[191][193][199] -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17,230,380股增加至152,399,494股增加35,169,114股[192][199] - 公司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395,966股其中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16,773股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9,193股[192][200]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2,399,494股减少至152,003,528股[200]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数量15,230,380股占比12.99%变动后数量19,403,528股占比12.77%[191]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数量102,000,000股占比87.01%变动后数量132,600,000股占比87.23%[191] - 境内自然人持股通过送转及回购调整后由10,178,568股增至13,232,139股[191]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117,230,38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23,446,076股[191][193] - 送红股以总股本117,230,380股为基数每10股送1股共送11,723,038股[191][193] - 股份总数最终变动为增加34,773,148股[19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损失0.56亿元人民币[35] 产品与技术描述 - 聚羧酸减水剂是混凝土技术的第三次突破,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码头、桥梁、核电等大型工程及民用建筑[45] - 聚醚单体(TPEG系列)是生产聚羧酸减水剂的主要原料,可提高减水率和高保坍性[46] -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浓缩液(SPF-100系列)具有极高减水率、优异保坍性和良好粘聚性[46] - 聚羧酸高效泵送剂(SPF-101系列)适用于高速铁路、交通工程、水电、核电、桥梁、港口等基础设施[46] - 太阳能晶硅切割液以聚乙二醇为主体,具有适宜粘度、良好流动性和热传导性[46] - 多线切割技术具有切割效率高、材料损耗小、成本低、硅片表面质量高等特点[47] - 脱硝催化剂(SCR蜂窝型)应用于燃煤电厂、钢厂、工业窑炉等中高尘烟气脱硝,具有抗压耐磨强度好、耐碱金属及砷汞等毒物特性[50] - 内燃机尾气净化系统NOx净化率超过90%,氨逃逸小,使用尿素作为还原剂安全可靠[50] - 聚羧酸泵送剂固含量不高于20%,折固掺量为水泥用量的0.1%-0.4%,减水率达20%-30%[20] - 公司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相关产品通过中铁铁路产品CRCC认证[59] 销售模式 - 公司销售以直销模式为主,面向晶硅生产企业、减水剂复配企业、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及基础建设方等客户[50] -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管理模式、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产品销量有一定上升[52] 承诺与协议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情形[13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并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情形[13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情形[13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所持股份自认购股份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13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并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情形[131] - 公司全体董监高声明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涉及经济纠纷的重大诉讼[131] - 公司全体董监高声明最近36个月无内幕交易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情形[131] - 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且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规定[131] - 四川恒泽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133] -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重组信息,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34] - 承诺人保证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134] - 承诺人因交易所认购的科隆精化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34] - 锁定期满后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履行完毕可解锁20%股票[134] - 锁定期满后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履行完毕可再解锁20%股票[134]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生效且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134] - 截至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形[134] -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解锁交易对价的25%股票[135] - 标的资产若存在减值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减值测试报告》[135] - 承诺人未达业绩承诺时需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科隆精化及相关股东损失[135] - 四川恒泽资产及业务完整真实且业绩持续计算[135] - 股权转让方承诺不存在委托他人代持股权的情形[135] - 喀什新兴鸿溢等公司及其高管最近五年未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135] - 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利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135] - 新增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前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135] - 承诺人违反承诺时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35] - 利润补偿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需进行专项审核[135] - 公司承诺规范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原则确定[136] - 公司确保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和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性[136] - 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科隆精化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136] - 若存在竞争性业务,公司承诺将商业机会让与科隆精化[136] - 对于已存在的同业竞争业务,科隆精化享有优先收购权[136] - 关联交易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并持续履行至报告期末[136] - 公司独立性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并持续履行至报告期末[136]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并持续履行至报告期末[136] - 报告期末确认所有承诺均被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情形[136] - 承诺文件自出具日起生效且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136]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方对四川恒泽的补偿责任按出资比例分担,喀什新兴鸿溢、贾维龙、袁慧莉、刘瑛承担实际损失的80%,喀什泽源、贺泽生、薛彐英承担20%[137] - 所有补偿责任由喀什新兴鸿溢、喀什泽源、贾维龙、袁慧莉、刘瑛、贺泽生、薛彐英以现金方式相互承担连带责任[137] - 贾维龙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137] - 贾维龙承诺持股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四川
科隆股份(300405) - 2019 Q1 - 季度财报
2019-05-09 16: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总收入为1.967亿元,同比下降3.42%[8] - 营业总收入196,742,409.28元,同比下降3.42%[20] - 营业总收入1.97亿元,较去年同期2.04亿元下降3.4%[69] - 营业收入为1.488亿元,同比下降1.0%[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1.7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66.3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017,565.35元,同比大幅增长266.31%[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1.7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66.3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1.8万元,同比增长266.2%[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0.54万元,同比增长4.82%[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27元/股,同比增长181.82%[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27元,同比增长181.8%[72] - 母公司净利润为703.0万元,同比增长929.0倍[74] 成本和费用表现 - 销售费用为728.1万元,同比增长28.7%[73] - 研发费用投入158万元,同比下降11.7%[69] - 研发费用为126.3万元,同比下降12.1%[73] - 财务费用1033万元,其中利息费用934万元同比增长12.5%[69] - 营业成本为1.280亿元,同比下降3.1%[73]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64.93万元,降幅35.27%[18] - 所得税费用为221.3万元,同比增长429.2%[71]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79.42万元,同比下降344.8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815.68万元[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7679.42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正3136.26万元大幅下降[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40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44亿元增长39.05%[7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4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62亿元增长53.58%[7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260.58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190.18万元增长5.91%[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975.92万元[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560.71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负1536.63万元有所改善[7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683.89万元[1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4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26亿元下降35.84%[7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50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13亿元下降29.58%[7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9861.5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正1594.98万元大幅下降[79]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5802.3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正1515.79万元大幅下降[81][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未披露,但销售商品收到现金2.076亿元[77]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减少9,861.56万元,降幅33.93%[18] -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增加1,617.50万元,增幅42.84%[18]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增加1,157.86万元,增幅440.85%[18] - 货币资金从2018年底的2.906亿元下降至2019年3月31日的1.920亿元,降幅约33.9%[60] - 应收账款从2018年底的5.037亿元下降至2019年3月31日的4.385亿元,降幅约12.9%[60] - 存货从2018年底的1.554亿元增加至2019年3月31日的1.915亿元,增幅约23.2%[6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从2775万元增加至3355万元,增幅约20.9%[60] - 其他应收款从3776万元增加至5393万元,增幅约42.8%[60] - 流动资产总额从12.099亿元下降至11.494亿元,降幅约5.0%[60] - 短期借款为5.57亿元,较2018年底的5.648亿元略有下降[61] - 合并负债总额从8.35亿元增长至9.12亿元,环比增长9.2%[62][63] - 母公司货币资金减少至1.77亿元,较期初2.53亿元下降30.4%[65] - 应收账款从2.89亿元降至2.59亿元,减少10.4%[65] - 短期借款维持5.35亿元高位,较期初5.4亿元基本持平[66] - 存货从1.13亿元增至1.27亿元,增长12.5%[65] - 合并资产总额从16.84亿元增至17.53亿元,增幅4.1%[63]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7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66亿元增长6.55%[83] 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损益为579.45万元[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67.05万元[9] -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72.86万元,降幅116.39%[1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79.4万元[71][7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19000万元[52]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0万元[5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3.4万元[5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0.91%[5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5万元[52] - 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项目累计投入6325万元,投资进度为78.57%[52]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500万元,投资进度为100%[52] - 支付交易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项目累计投入1276.6万元,投资进度为100%[52]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3.4万元,投资进度为100%[5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节余资金173.4万元[53] 子公司和合资企业动态 - 全资子公司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与辽阳安里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辽宁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29] - 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出资165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5%[29] - 辽阳安里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35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45%[29] - 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实缴资本尚未到位[29] - 辽宁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碳酸乙烯酯的生产和销售[29] - 辽宁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本期暂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9] 实际控制人及股权信息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持股比例为49.76%,质押股份5360.17万股[11]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姜艳2016年4月28日作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31]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姜艳2016年4月28日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31] - 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确保科隆精化及其下属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32]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所持股份自一致行动人认购股份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32] - 公司控股股东姜艳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且不侵占公司利益[3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避免关联交易,若发生将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37] - 控股股东承诺除已披露投资外未参与任何同业竞争业务[37] 承诺履行及合规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遵守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31] - 截至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遵守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31] - 承诺人若违反承诺需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科隆精化及相关股东损失[32] - 实际控制人承诺交易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32] - 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 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32]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作出并持续有效至报告期末[32] - 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3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33] - 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且经营成果真实[33]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33] - 公司承诺信息披露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33] - 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相关股份将被锁定用于投资者赔偿[33]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严格履行填补回报安排[33] - 公司董监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33] - 公司董监高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33] - 截至报告期末所有承诺均被严格遵守且未发生违反情形[33] - 所有承诺人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形[34][35] - 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37] - 关联交易决策将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程序[37] - 股东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或损害公司权益[37] - 承诺履行情况持续有效直至承诺事项完全履行完毕[37] - 所有补偿责任均以现金方式履行且各方互负连带保证责任[38] - 若违反承诺导致四川恒泽损失,承诺方需以现金全额赔偿[38] - 承诺函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日起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38] - 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39][40] - 相关承诺已被严格遵守并履行完毕[39][40] - 所有承诺人截至报告期末均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41] - 同业竞争禁止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持续有效[41] - 认购方承诺最近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43] - 认购方承诺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在科隆精化拥有权益的股份[42]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管理 - 承诺方需避免与四川恒泽产生非必要关联交易,交易需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38] - 关联交易需严格遵守回避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38] - 贾维龙投资的新疆新兴鸿业经营范围与四川恒泽存在部分重叠[38] - 承诺方需通过股权收购或注销方式解决已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38] - 违反承诺所获经营利润归科隆精化所有[38]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39]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39]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40] - 承诺人承诺不从事与四川恒泽有竞争关系的业务[39][40] - 承诺人承诺不投资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企业[39][40] - 承诺人承诺将获得的商业机会优先给予上市公司[39][40] - 竞业禁止承诺于2016年4月28日作出[39][40]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6个月内完成注销手续[41]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6个月内完成注销手续[41] - 严薛彐英承诺间接持有科隆精化股份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41] - 贾维龙承诺积极推进关联公司清算注销工作[41] - 袁慧莉承诺积极推进关联公司清算注销工作[41] - 承诺人保证已完整披露所有投资控制企业且不存在竞争关系[41] - 承诺人保证若获得竞争性商业机会将优先给予上市公司[41]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6个月内完成清算注销手续[42] 股份锁定和减持安排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姜艳2016年4月28日作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31]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所持股份自一致行动人认购股份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32] - 认购方承诺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5] - 通过交易取得的股份分阶段解锁:上市满36个月且2018年度审计后解锁20%[36] - 上市满48个月且2019年度审计后解锁另外20%股份[36] - 上市满60个月且2020年度审计后解锁25%股份[36] - 业绩承诺未达成或资产减值时需履行补偿义务后方可转让股份[36] - 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股份同样遵守锁定期约定[36] - 股权代持情形被明确禁止[3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45]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5] - 离职高管6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45]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控股股东)及12个月(其他股东)[45]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45] - 公司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变化仍须遵守股份转让限制规定[45]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47]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47] - 所有限售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46][47] - 财务投资者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完毕[46] - 财务投资者承诺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120%[46]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46][47]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收盘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46] 业绩承诺和补偿责任 - 四川恒泽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35]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35]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35]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35]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35]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方对四川恒泽实际损失承担现金补偿责任,其中喀什新兴鸿溢、贾维龙、袁慧莉、刘瑛承担80%连带责任[38] - 喀什泽源、贺泽生、薛彐英对四川恒泽实际损失承担20%现金补偿连带责任[38] - 承诺人需承担因未履行承诺造成的现金损失赔偿[36] 发行和认购相关承诺 - 公司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认购人邱宇、李传勇、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34] -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四川恒泽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34]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蒲泽一、蒲静依承诺认购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股份代持情形[42]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42][43] - 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解禁[42]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他认购对象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43]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管理的私募基金将在完成备案手续后参与非公开发行[43]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资金为300万元人民币[44] - 非公开发行认购方承诺资金均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且无股份代持[44] - 非公开发行认购方与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44] 公司治理和独立性 - 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确保科隆精化及其下属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32] - 公司确保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和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性[37] - 公司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3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无任何交易事项[44] 股价稳定和投资者保护 - 公司承诺若上市后3年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47] - 稳定股价预案触发条件为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47]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股价连续20日高于每股净资产可停止实施[47] 人员任职和竞业限制 - 承诺人承诺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39][40] - 严薛彐英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41] - 承诺人承诺不从事与四川
科隆股份(300405) - 2018 Q4 - 年度财报
2019-04-24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营业收入为11.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04%[29] - 公司2018年总营业收入为1,195,803,521.79元,同比增长6.04%[63]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11.95亿元,同比增长6.04%[73] - 营业利润为-188,862,821.54元,同比下降1375.09%[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40.49%[29]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490,834.23元,同比下降540.49%[63]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亿元人民币[31] - 公司2018年净利润为负100,490,834.23元[1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64.61%[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17%,同比下降13.60个百分点[2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6元/股,同比下降467.48%[2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混凝土外加剂直接材料成本8.29亿元,同比增长8.64%,占营业成本82.17%[80] - 财务费用3608.80万元,同比增长9.74%[84] - 研发费用1249.25万元,同比下降51.01%[84] - 研发投入金额2018年为46,688,087.11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91%[8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收入10.21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85.45%,同比增长7.50%[73] - 聚醚单体产品收入7.7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65.13%,同比增长20.11%[73] - 聚羧酸系减水剂产品收入2.4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20.32%,同比下降19.56%[73] - 太阳能光伏行业收入373万元,同比下降55.15%[73] -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营业收入10.21亿元,同比增长14.83%[76] - 聚羧酸系减水剂产品收入2.43亿元,同比增长26.82%[76] - 混凝土外加剂总销售量16.72万吨,同比下降15.45%[77] - 太阳能光伏行业销售量383.52吨,同比下降65.04%[77][78] - 公司以聚醚单体-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系列产品为主[116] 各地区表现 - 西北地区收入2.14亿元,同比增长35.43%[73] - 出口业务收入2478万元,同比增长27.12%[73] - 西北地区销售收入2.14亿元,同比增长35.43%[7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利用不足可能导致利润率下降的风险[12][13] - 公司存在因收购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11] - 主要原材料环氧乙烷价格波动对单位毛利和营业利润均较为敏感[5] - 聚羧酸减水剂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和应收账款增加[7] - 公司战略转型过程中面临管理风险及组织结构复杂化的挑战[8][9] - 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增加需依法加强资源投入和运行管理[14] - 募投项目折旧摊销费用及人力成本上升导致利润率下降风险[118] - 安全生产风险涉及环氧乙烷等易燃易爆有毒原材料[118] - 新《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增加环保合规成本[118]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但面临产能闲置风险[118] - 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和应收账款增加[11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战略与措施 - 公司通过加强与主要环氧乙烷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以降低成本[5][6] - 公司加强与国内环氧乙烷主要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以应对价格波动[116] - 生产装置临近原料市场可降低采购成本[116] - 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并加大粉体减水剂推广力度[117] - 公司关注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领域市场发展[113] - 公司发展文化产业并开发儿童教育及培训业务[113] - 公司通过投资并购实现资产和规模迅速扩展[113] - 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以完善产品结构和布局[114]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并基本达到预期产能[12][13]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68] - 公司中标包括阳江抽水蓄能电站等近20余项新工程项目[66][64] - 公司收购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66] - 公司以4600万元人民币收购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99] - 收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99] - 收购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新材料研发、商品混凝土加工等[99] - 本次收购为长期投资,本期投资盈亏为0元[99] 其他财务数据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5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547.03%[29] - 资产总额为17.5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17%[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47.03%至255,062,703.58元[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68.69%至-84,050,371.36元[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60.21%至-88,569,888.82元[88]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增加7.29%至16.58%[92]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02%至28.74%[92]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15%至8.87%[92]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数为27,754,494.92元[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38.31%至1,491,318,828.65元[87] - 固定资产因老厂区搬迁工程项目转固增加19,645,319.66元[55] - 无形资产因企业合并增加土地使用权18,350,524.80元[55] - 工业化技术增加9,036,681.37元(外购5,000,000.00元,内部研发4,036,681.37元)[55]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交易价格显失公允产生的损益为-5626.23万元人民币[3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06.78万元人民币[3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亿元人民币[102] - 报告期内已使用募集资金1725万元人民币[102] -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275亿元人民币[10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3.4万元人民币,占比0.91%[102]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725万元人民币,其中1700万元用于短期补充流动资金[102]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1016亿元人民币[102]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9,00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1,725万元,累计投入17,275万元[103] - 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项目承诺投资8,050万元,累计投入6,325万元,进度78.57%[10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9,500万元,累计投入9,500万元,进度100%[103] - 支付交易中介费用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276.6万元,累计投入1,276.6万元,进度100%[10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投资173.4万元,累计投入173.4万元,进度100%[103] - 闲置募集资金3,4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105] - 闲置募集资金1,7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10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节余资金173.4万元[105] 子公司业绩 - 子公司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737.19万元[109] - 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1,375.90万元[109]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以总股本152,003,528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14] -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14]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合并报表净利润比例0.00%[126] - 2018年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增至228,005,292股[123][125]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2,930,759.50元占当年净利润比例12.85%[126] - 2016年未进行现金分红净利润15,732,516.23元[126] - 可分配利润为122,641,239.67元[123] -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17,230,3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25元(含税),送红股1股(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190][192][198] -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17,230,380股增加至152,399,494股(增幅30.0%)[191][198] - 公司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395,966股(其中喀什新兴鸿溢316,773股,喀什泽源79,193股)[191][199] - 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由152,399,494股减少至152,003,528股(减少0.26%)[199] 股东及股份变动 - 控股股东姜艳通过司法受让获得蒲泽一持有的9,401,785股(占原总股本6.17%)[200] - 司法受让后姜艳持股比例由43.46%升至49.63%,蒲泽一持股降至0%[200]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由15,230,380股增至19,403,528股(增幅27.4%),占比由12.99%变为12.77%[190]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由102,000,000股增至132,600,000股(增幅30.0%),占比由87.01%变为87.23%[190] - 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由10,178,568股增至13,232,139股(增幅30.0%),占比由8.68%变为8.71%[190] - 境内法人持股数量由5,051,812股增至6,171,389股(增幅22.1%),占比由4.31%变为4.06%[190] 承诺与协议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确保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12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12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2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所持股份自认购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13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确定交易[130] - 四川恒泽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132]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132]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132]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132]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132] - 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锁定期满后根据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分阶段解锁20%、20%和25%的股份[133][134] - 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解锁交易对价的20%股票[133] - 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解锁交易对价的20%股票[133] - 2020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解锁交易对价的25%股票[134] - 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前不得转让股份[134] - 承诺人保证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法律责任[133] - 承诺人确认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133] -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无权利限制[134] - 承诺人最近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134] - 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股份同样遵守锁定期约定[134] - 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135] - 公司严格遵守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135] - 公司严格遵守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135]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确定[135]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135] - 独立性承诺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135]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要求将商业机会让与公司[135]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要求通过注销或转让股权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135]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作出时至报告期末均严格遵守[135] - 承诺人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因未履行承诺造成的损失[135]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方对四川恒泽损失承担现金补偿责任,其中喀什新兴鸿溢、贾维龙、袁慧莉、刘瑛承担实际损失的80%,喀什泽源、贺泽生、薛彐英承担20%[136] - 贾维龙、袁慧莉等承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原则确定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136] - 贾维龙承诺注销同业竞争企业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2016年2月25日股东会决议)[136] - 贾维龙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且持股或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136] - 袁慧莉承诺注销同业竞争企业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2016年4月1日股东会决议)[137] - 袁慧莉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且持股或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137] - 所有承诺均自2016年4月28日起生效并被报告期末确认为未违反[136][137] - 补偿责任对外由喀什新兴鸿溢、喀什泽源等七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136]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避免利润转移并保障四川恒泽股东权益[136] - 竞业禁止承诺涵盖家庭成员及控制企业,需经四川恒泽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兼职[136][137] - 刘瑛承诺自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并遵守竞业禁止条款[138] - 贺泽生承诺自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并遵守竞业禁止条款[138] - 薛彐英承诺自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并遵守竞业禁止条款[139] - 贾维龙承诺6个月内完成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手续[139] - 袁慧莉承诺6个月内完成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手续[139]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于6个月内完成相关手续[140] - 配套融资认购方蒲泽一蒲静依承诺认购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股份代持情形[140]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结构化杠杆设计[140] - 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所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解禁[140] - 所有承诺方保证向公司及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140][141]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将在完成备案手续后参与非公开发行[141] - 承诺方最近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141]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确认与公司及其他认购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关联关系[141] - 所有承诺截至报告期末均被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140][141]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资金为300万元人民币[14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143]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收盘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3] - 认购资金承诺不包含杠杆融资等结构化产品[142] - 承诺人确认与前24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交易[142] - 所有认购资金均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142] - 资管计划委托人承诺不转让认购份额[142]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143] - 首次公开发行时申报离职的股东有18个月股份锁定期限制[143] - 承诺人资产资信状况良好且无未决诉讼影响认购[142] -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44]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45]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145] - 财务投资者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44] - 财务投资者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144] - 控股股东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145]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收盘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4] -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触发稳定股价承诺[145]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科隆股份(300405) - 2019 Q1 - 季度财报
2019-04-24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1.967亿元,同比下降3.42%[8] - 营业总收入19674.24万元,同比减少3.42%[20]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3.4%至1.967亿元,上期为2.037亿元[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1.7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66.3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0.54万元,同比增长4.8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801.76万元,同比增加266.31%[20] - 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291.3%至782万元,上期为200万元[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66.2%至802万元,上期为219万元[7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27元/股,同比增长181.82%[8]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527元/股,同比增长181.82%[8]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81.8%至0.0527元,上期为0.0187元[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95%,同比上升0.72个百分点[8]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929倍至703万元,上期仅为0.76万元[7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5.6%至1.624亿元,上期为1.722亿元[69]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0.4%至1266万元,上期为1146万元[69]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9.5%至1111万元,上期为930万元[69]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11.7%至158万元,上期为179万元[69] - 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同比减少164.93万元,降幅35.27%[18] - 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同比增加179.45万元,增幅429.33%[18]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79.42万元,同比下降344.8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815.68万元[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7679.4万元,同比下降344.8%[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560.7万元,同比改善63.5%[7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514.3万元,同比由正转负[79]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1亿元,同比增长56.3%[81][82] - 母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1.85亿元,同比增长61.4%[82] - 母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现金1.45亿元,同比下降34.1%[82] - 母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现金1.5亿元,同比下降28.6%[83]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减少9861.56万元,降幅33.93%[18] -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增加1617.5万元,增幅42.84%[18]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增加1157.86万元,增幅440.85%[18] - 货币资金从2018年末的2.91亿元下降至2019年3月末的1.92亿元[60] - 存货从2018年末的1.55亿元增加至2019年3月末的1.91亿元[60]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176,527,074.41元下降至253,488,892.56元,减少约43.6%[65] - 母公司应收账款从259,308,724.94元下降至288,717,457.35元,减少约11.3%[65] - 母公司存货从126,998,743.37元上升至112,857,059.83元,增长约12.5%[65] - 母公司短期借款从535,000,000.00元下降至540,000,000.00元,减少约0.9%[66] - 母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从114,612,436.06元上升至172,926,294.40元,增长约50.9%[67] - 短期借款从557,000,000.00元下降至564,820,000.00元,减少约1.4%[61][62]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从146,391,239.41元上升至192,613,543.17元,增长约31.6%[62] - 未分配利润从130,658,805.02元下降至122,641,239.67元,减少约6.1%[6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2亿元,较期初减少33.9%[79]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1.77亿元,较期初减少30.4%[83] 投资收益和资产处置 - 投资收益报告期同比减少72.86万元,降幅116.39%[18] - 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同比增加55.73万元,增幅90.28%[18]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571.22万元,主要包含交易价格显失公允产生的损益579.45万元[9] 募投项目与产能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并基本达到预期产能[27] - 公司存在因市场需求低于预期导致年产10万吨减水剂项目产能闲置的风险[27] - 募投项目扩大生产规模导致折旧摊销费用及人力成本增加,可能造成利润率下降[27] 子公司设立与投资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出资1650万元人民币成立辽宁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占出资总额的55%[29] - 辽阳安里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350万元人民币成立辽宁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占出资总额的45%[29] - 辽宁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29] 商誉与并购风险 - 公司因并购重组业务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27] 安全生产与环保风险 - 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增加 due to 新《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的出台及严格执法[28] - 公司原材料环氧乙烷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对储存和运输有特殊要求[28] - 生产方式为大规模连续性生产,意外事故可能导致停产并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28] 承诺与合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确保科隆精化及其下属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32] - 承诺人若违反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将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32]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交易信息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32]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自一致行动人认购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32] - 公司承诺尽量避免关联交易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32] -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回避规定及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 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32] - 公司承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及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32]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作出时至报告期末均被严格遵守且未发生违反情形[32] -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32] - 公司及全体董监高确认未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33] - 公司承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且经营成果真实[33]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33]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33] - 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将主动锁定股份并承担赔偿责任[33] - 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经营及侵占公司利益[33] - 公司董监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33] - 公司董监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33] - 公司董监高承诺不动用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33]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至今未发生违反情形[3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37] - 公司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37]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确定[37] - 公司承诺确保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37] - 公司承诺不从事与科隆精化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竞争性业务[37]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日起生效且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37] - 承诺人如违反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造成的损失[37] -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37] - 所有相关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生效且报告期末均未发生违反[38][39] - 关联交易补偿承诺规定不履行承诺造成的损失需以现金赔偿[38] - 截至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均未违反竞业禁止承诺[40][41] - 承诺人严格遵守了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行为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43] - 配套融资相关承诺函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日起生效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43] - 承诺方保证若给科隆精化及相关股东造成损失将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并互负连带责任[43] - 公司承诺认购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且不存在股份代持[44] - 认购资金来源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等结构化产品[44] - 公司确认与认购对象及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44] - 公司承诺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无任何交易事项[44] - 公司确认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4] - 公司资产资信状况良好无违约或未决诉讼[44] - 实际控制人承诺长期持有股份并履行锁定期承诺[46] - 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时暂停相关董事/高管薪酬发放[49] - 实际控制人承诺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49] 业绩承诺(四川恒泽) - 四川恒泽2016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35]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35]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35]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35]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35]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方对四川恒泽实际损失的现金补偿比例为80%[38] - 喀什泽源等承诺方对四川恒泽实际损失的现金补偿比例为20%[38] 股份锁定与转让承诺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4] - 股份锁定期满36个月且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可解锁交易对价20%股票[36] - 股份锁定期满48个月且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可解锁交易对价20%股票[36] - 股份锁定期满60个月且2020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可解锁交易对价25%股票[36] - 未履行业绩承诺或标的资产减值时承诺人需完成补偿义务前不得转让股份[36] - 因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同样遵守锁定期约定[36] - 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44] - 董事、监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45][46] - 离职后6个月内禁止转让直接或间接持股[45][46] - 上市后6个月内申报离职则18个月内禁止转让持股[45][46] - 上市后第7至12个月申报离职则12个月内禁止转让持股[45][46]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5][46] - 上市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5][46] - 财务投资者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6] - 财务投资者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46]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46] - 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47] - 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47] - 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后6个月内控股股东不得转让股份[48] - 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所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解禁[42] - 承诺方保证在法律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43] 竞业禁止与任职承诺 - 贾维龙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39] - 袁慧莉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39] - 贾维龙持股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受竞业禁止约束[39] - 袁慧莉持股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受竞业禁止约束[39] - 刘瑛与贺泽生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五年内不在中国境内从事与四川恒泽相同或竞争业务[40] - 刘瑛与贺泽生承诺间接持有科隆精化股份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40] - 薛彐英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五年内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竞争的业务[41] 资产权属与完整性承诺 - 标的资产权属承诺保证股权及相关资产合法有效无权利限制[36] - 承诺人保证四川恒泽资产及业务完整真实业绩持续计算[36] - 承诺人未履行承诺造成损失需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36] - 标的资产权属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生效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36] - 截至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36] 同业竞争处理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类似正办理注销手续[39]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类似正办理注销手续[39]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类似四川恒泽已于2016年3月20日启动注销程序[40]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41] - 贾维龙承诺6个月内完成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手续[41]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41] - 袁慧莉承诺6个月内完成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手续[41] - 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已注销公司开展除清算外任何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41]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但尚未完成[42] - 承诺人承诺在6个月内完成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的清算注销手续[42] 配套融资与认购方承诺 - 公司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与邱宇、李传勇等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34] - 公司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与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34]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若因提供信息不实给公司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4]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若因重组被调查将主动申请股份锁定[34] - 配套融资认购方蒲泽一和蒲静依承诺认购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股份代持[42]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资金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资金无杠杆结构化设计[42] - 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42] - 配套融资认购方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管理的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将在完成备案后参与非公开发行[43] - 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杠杆融资或结构化安排[43]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声明与上市公司及其他认购对象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43] - 认购方承诺在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及时足额募集认购资金并办理相应手续[43] - 资产管理计划采用特定投资者直接出资方式设立无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43]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未向科隆精化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43] - 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认购科隆精化非公开发行股份资金为300万元人民币[44] 股价稳定措施 -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预案[47] - 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120%时需召开投资者见面会[47] - 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50%[48]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回购股票/利润分配/削减开支等方式[48] - 股价稳定方案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7]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19000万元[52]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0万元[5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3.4万元,占总额0.91%[5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5万元[52] - 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项目投资进度为78.57%,累计投入6325万元[52]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100%,累计投入9500万元[52] - 支付交易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项目累计投入1276.6万元,进度100%[52]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3.4万元,进度100%[52] 其他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为16.84
科隆股份(300405) - 2018 Q3 - 季度财报
2018-10-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6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66%[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8.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70%[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3.2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79%[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7.1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1.16%[7]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96.0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82%[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43元/股,本报告期同比增长15.10%[7]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5.7%至3.60亿元,其中营业收入为3.60亿元[57]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49.2%至663万元[59] - 净利润同比增长49.7%至519万元[5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343元[60]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9%至2.61亿元[62]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1.7%至8.82亿元,其中营业收入增长11.7%至8.81亿元[66] - 净利润同比下降42.3%至10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下降41.2%至1047万元[67]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54.7%至0.0687元[68]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8%至6.34亿元[70]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23.3%至613万元[7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费用同比减少1036.59万元,降幅60.11%[15]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731.5万元,增幅610.21%[15]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190.71万元,增长184.66%[15]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6%至3.02亿元[57]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5.8%至1764万元[57]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55.7%至254万元[57]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3.7%至643万元,利息费用为984万元[59] - 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399.6%至1203万元[59] - 营业总成本同比增长12.7%至8.71亿元,营业成本增长13.6%至7.43亿元[66] - 研发费用同比大幅下降60.1%至688万元[6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83.6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1.94%[7]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254.59万元[15]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233.91万元[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3.2%至9.22亿元,销售商品收款增长22.5%至8.95亿元[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5.2%至9.53亿元,购买商品付款增长13.3%至7.9亿元[74]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长13.8%至3413万元[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83.66万元,同比恶化152.0%[7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9.34万元,同比改善79.7%[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亿元,同比增长72.2%[7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35亿元,较期初增长38.3%[76] - 母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现金4.88亿元,同比下降1.9%[77]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841.60万元,同比恶化96.9%[77]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826.13万元,同比改善75.1%[79]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24亿元,同比增长75.2%[79]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为2.22亿元,较期初增长37.2%[79] 资产负债项目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6513.53万元,增长38.33%[15]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减少503.49万元,降幅100%[15] - 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2550.75万元,增长68.06%[15]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加5675.21万元,增长57.04%[15] - 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2592.79万元,增长124.56%[15]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35亿元,较期初1.7亿元增长38.3%[5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82亿元,较期初5.44亿元增长6.9%[50]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6.25亿元,较期初6.15亿元增长1.6%[51]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56亿元,较期初0.99亿元增长57.1%[51]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0.47亿元,较期初0.21亿元增长124.6%[51]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22亿元,较期初1.62亿元增长37.1%[54] - 母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46亿元,较期初3.07亿元增长12.8%[54] - 母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6.1亿元,较期初6亿元增长1.7%[55] - 母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14亿元,较期初0.54亿元增长110.1%[55]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9.18亿元,较期初18.29亿元增长4.9%[50] 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持股比例为49.76%,质押股份5314.56万股[1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确保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17][18] - 若因违反承诺获得经营利润,该利润将归公司所有[17][18] - 若因违反承诺给公司及相关股东造成损失,承诺人以现金全额承担损失并互负连带保证责任[17][18] - 承诺函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日起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17][18]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18] - 截至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17][18] - 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所持股份自认购股份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19] - 实际控制人承诺关联交易将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19]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因违反承诺造成的现金损失赔偿责任[19]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并持续有效至履行完毕[19][20] - 公司控股股东姜艳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且不侵占公司利益[21] - 实际控制人姜艳声明与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22] -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承诺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44] - 所有承诺人报告期末均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形[44] 公司治理及合规承诺 - 公司及全体董监高承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0] - 公司承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20] - 公司承诺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20] - 公司承诺若涉立案调查将立即暂停股份转让[20] - 全体董监高声明36个月内无内幕交易受处罚情形[20] - 公司声明最近五年无未偿还大额债务或未履行承诺情形[20]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21] - 董事及高管承诺职务消费行为将受到约束且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21] - 公司薪酬制度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1] - 未来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1] - 公司确认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17] 并购及业绩承诺 -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股权[22] - 四川恒泽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23]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23]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23]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23]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23] -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22] - 若因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 - 喀什新兴鸿溢及泽源创业投资股份锁定期为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24] - 锁定期满后分三阶段解锁股份:20%于2018年审计后解锁[24] - 第二阶段解锁20%股份需2019年审计完成[24] - 第三阶段解锁25%股份需2020年审计完成[24] - 业绩承诺未完成或资产减值时股份继续锁定直至补偿完成[24] -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因不履行承诺给科隆精化造成的损失[25][26] - 承诺人确保拟转让给科隆精化的股权及相关资产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权利限制[25] - 四川恒泽被承诺为资产及业务完整、真实且业绩持续计算的有限责任公司[25] - 承诺人声明为拟转让股权的最终及真实所有人不存在代持情形[25] - 喀什新兴鸿溢和喀什泽源及其高管最近五年未受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25]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对四川恒泽建材实际损失承担补偿责任,其中喀什新兴鸿溢、贾维龙、袁慧莉、刘瑛承担80%[27] - 喀什泽源、贺泽生、薛彐英对四川恒泽建材实际损失承担20%补偿责任[27]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承诺 - 交易完成后承诺尽量避免与科隆精化产生关联交易[26] - 关联交易承诺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确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 承诺确保科隆精化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性[26] - 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科隆精化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26]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日起生效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25][26]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确定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28] - 贾维龙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28] - 贾维龙承诺持股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四川恒泽竞争业务[28]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与四川恒泽类似于2016年4月1日启动注销程序[29] - 袁慧莉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并遵守竞业禁止条款[29] - 刘瑛承诺间接持股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四川恒泽竞争业务[30]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与四川恒泽类似于2016年3月20日启动注销程序[30] - 所有承诺人截至报告期末均未违反竞业禁止承诺[29][30]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 承诺6个月内完成清算注销手续[32]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 承诺6个月内完成清算注销手续[32] - 薛彐英承诺交易完成后继续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31] - 薛彐英承诺间接持有科隆精化股份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遵守竞业禁止条款[31] - 贾维龙承诺推进关联公司清算注销工作 避免与科隆精化产生同业竞争[32] - 袁慧莉承诺推进关联公司清算注销工作 避免与科隆精化产生同业竞争[32] - 薛彐英承诺不从事与四川恒泽相同或竞争业务[31] - 薛彐英承诺其他单位兼职需经四川恒泽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31] - 贾维龙承诺已完整披露全部投资控制企业情况[32] - 袁慧莉承诺已完整披露全部投资控制企业情况[32]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6个月内完成注销手续[33] 配套融资及认购承诺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包括蒲泽一蒲静依及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2] - 配套融资认购方蒲泽一、蒲静依承诺认购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股份代持[33]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33] - 配套融资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解禁[34] - 锁定期内若公司实施配股、送股等导致增持股份,增持部分同样遵守36个月锁定要求[34] - 承诺人保证向科隆精化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34] - 若因信息披露问题被立案调查,在调查结论明确前暂停转让公司股份[34] - 承诺人最近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行政处罚[34] - 承诺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监管措施的情况[34]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私募基金参与认购并作出相关承诺[34] - 资产管理计划将参与非公开发行,资金全部来源于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杠杆或结构化安排[35] - 认购方与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35][36] - 认购方承诺资金合法且无股份代持情形[36] - 认购资金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等结构化产品[36] - 认购方资产资信状况良好,无违约或未决诉讼等影响认购的情形[36] - 资产管理计划承诺在限制转让期内不转让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35] - 认购方若未按时足额认购股份将赔偿上市公司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35] - 截至承诺函出具日前24个月内,认购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交易事项[35] - 认购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5]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私募基金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36] - 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 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等结构化产品[37] - 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37] - 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公司及其关联方[37] 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 公司董事姜艳、蒲云军、郝乐敏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37] - 公司董事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37][38] - 公司董事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37][38]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38] - 公司其他股东苏静华、吴春风等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38] - 公司股东周全凯、韩旭等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38] - 公司股东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38] - 财务投资者计划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完毕[39] - 财务投资者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9] - 财务投资者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39]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40]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40] - 控股股东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40]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将触发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9]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39][40] 股价稳定及增持承诺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启动条件为上市后三年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41] - 预警条件为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时需召开投资者见面会[41] - 控股股东及董事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至方案通过日期间税后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50%[42]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回购股票、实施利润分配、削减开支及限制高管薪酬[42] - 股东大会通过稳定方案后6个月内控股股东不得转让股份[43] - 未履行承诺的董事高管将被暂停发放薪酬且股份转让受限[43] 审计与报告 - 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80]
科隆股份(300405) - 2018 Q2 - 季度财报
2018-08-23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5.2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30%[28] - 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521707197.7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30%[5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30%至5.21亿元[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3.8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3.38%[28]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38621.7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38%[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80.7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35%[28] - 营业利润6603667.6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69%[59] - 净利润本期发生额为5,145,438.09元,同比下降约68.4%[20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44元/股,同比下降71.80%[28]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344元/股,同比下降71.80%[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55%,同比下降0.98个百分点[2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为440,401,911.61元,同比增长20.7%[200]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0.69%至4.40亿元[65] -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8,319,904.88元,同比增长21.4%[200] -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2,446,710.54元,同比由负转正[20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以聚醚单体-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系列产品为主[7] - 聚醚单体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8.76%至3.32亿元[68] - 聚羧酸系减水剂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8.80%至1.26亿元[68] - 晶硅切割液及其他产品无明显季节性特征[49] - 内燃机尾气净化系统NOx净化率超过90%[46] - 减水剂产品通过直销模式销售至晶硅生产企业、减水剂复配企业及基建方等客户[47] 各地区表现 - 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业务进展顺利对公司业绩有较大贡献[48] - 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总资产为3.95亿元,净资产为1.00亿元,营业收入为7668.92万元,净利润为706.20万元[93] - 子公司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总资产为2.73亿元,净资产为1.26亿元,营业收入为1.19亿元,净利润为40.66万元[9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利用不足及折旧摊销费用增加导致的利润率下降风险[13] - 公司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盈利能力下降及应收账款增加风险[7] - 公司存在因相关子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导致的商誉减值风险[11] - 公司加强与国内环氧乙烷主要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以应对原材料波动[6] - 公司生产装置临近原料市场可就近采购原材料降低成本[6] - 聚羧酸减水剂市场需求增速放缓至10%左右[50] - 光伏行业受政策影响已有转暖迹象[50] - 公司产品销量和毛利率在报告期内有一定上升[48] - 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建材总院、沈阳化工研究院等科研单位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53] - 公司为国家重点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国家863计划[53] - 公司产品应用数据库覆盖中国全部省级区域及俄罗斯、美国、印度、泰国、越南等国家[54] - 公司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相关产品通过中铁铁路产品CRCC认证[55] - 公司管理团队拥有超过20年的环氧乙烷精细化工行业生产管理经验[56] - 公司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已中标多个水利工程项目[60] -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中标近20余项新工程项目[61] - 战略转型过程中公司面临组织结构复杂化及管理能力挑战[96]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并基本达到预期产能[13] - 年产10万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63]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并基本达到预期产能[98] - 首次公开发行A股1700万股,发行价16.45元,募集资金总额2.8亿元,净额2.5亿元[82] - 支付发行费用3006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0.75%[82] - 截至2017年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9亿元用于聚羧酸减水剂和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82] - 2016年定向增发336.7875万股购买资产,发行价44.39元/股,股权支付对价1.495亿元[82] - 配套融资发行不超过678.5712万股,发行价28元/股,实际收到投资者款项1.9亿元[83] - 配套融资发行费用1276.6万元,实际配套资金净额1.77亿元[83] - 截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使用配套募集资金1.54亿元[83] - 聚羧酸减水剂项目投资1.28亿元,投资进度100%[84] - 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投资1.11亿元,累计实现效益210.33万元[84] - 支付现金收购对价8050万元,截至报告期支付进度57.14%[84]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94.51万元[87]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92.02万元[87]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6272.87万元[8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节余资金173.4万元[87]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总投资额21310万元[86]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3074.02万元[86]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86] 财务风险 - 环氧乙烷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综合单位毛利及营业利润均较为敏感[5] - 公司进行并购重组业务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11] - 原材料环氧乙烷价格与原油及乙烯价格紧密联动存在大幅波动风险[95] - 安全生产风险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存储及高温高压生产工艺[99] - 公司涉及专利侵权诉讼涉案金额为4000万元[137][138]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04.24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5.99%[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5.99%至-6,104万元[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59.50%至-751万元[65] 资产和负债状况 - 总资产为18.13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0.84%[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51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0.24%[28]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48个百分点至11.01%[70]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81个百分点至30.02%[70] - 公司货币资金增加2964.7万元至1.996亿元,环比增长17.4%[191] - 应收账款基本持平为5.443亿元,环比微增0.01%[191] - 存货大幅增加6784万元至2.512亿元,环比增长37%[191] - 短期借款维持6.15亿元未变动[1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微增230.8万元至9.513亿元[194] - 在建工程减少1173.7万元至1626.9万元,环比下降42%[192] -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65.5万元至270.3万元,环比下降19.5%[193]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70,606,647.22元,较期初增长5.4%[19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25,443,202.28元,较期初增长6.0%[196] - 存货期末余额为182,750,722.56元,较期初增长38.8%[196]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027,469,429.30元,较期初增长0.9%[19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600,000,000.00元,与期初持平[197]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1,484,741.26元[31]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金额为60,504.06元[31]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金额为66,880.00元[31]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金额为37,256.03元[3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为-2,317,922.29元[31] -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为-100,851.14元[31] - 非经常性损益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为1,539.00元[31]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为-569,228.80元[31]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3.78%至1,328万元[65] 季节性特征 - 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产品中聚醚单体-减水剂系列存在季节性特征第一季度销售较少第二和第三季度为销售旺季[49]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 固定资产原值增加主要因母公司老厂搬迁项目结转[51] - 在建工程项目减少主要因母公司老厂搬迁项目结转[51]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发生额50000万元且未到期余额为0[90] - 委托理财类型为券商理财产品且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90] 股利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5] - 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03] -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送红股1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168]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170] 股份变动 - 股份变动后总股本从117,230,380股增加至152,399,494股增幅30%[168]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15,230,380股增至19,799,494股占比保持12.99%[168] - 无限售条件股份从102,000,000股增至132,600,000股占比保持87.01%[168] - 境内法人持股从5,051,812股增至6,567,355股占比保持4.31%[168] - 境内自然人持股从10,178,568股增至13,232,139股占比保持8.68%[168] - 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从0.2335元降至0.1796元,下降23.08%[171] - 2017年稀释每股收益从0.1946元降至0.1497元,下降23.08%[171] - 2017年每股净资产从8.0950元降至6.2269元,下降23.08%[171] - 2018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从0.0187元降至0.0144元,下降23.08%[172] - 2018年第一季度稀释每股收益从0.0187元降至0.0144元,下降23.08%[172] - 2018年第一季度每股净资产从8.1138元降至6.2414元,下降23.08%[172] - 控股股东姜艳持股43.46%,共计66,239,160股,其中质押53,145,554股[174] - 股东蒲泽一持股6.17%,共计9,401,785股,全部为限售股且处于质押状态[174] - 董事长姜艳持股增加1528.6万股至期末持股6623.9万股,增幅30%[182] 承诺履行 - 控股股东姜艳2016年4月28日作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104] - 实际控制人姜艳2016年4月28日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05] - 承诺方严格履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形[104][106] - 承诺方严格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形[105] - 所有承诺截至报告期末均处于履行完毕状态[104][105][10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确保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07] - 姜艳承诺保持公司在资产 业务 财务 机构和人员方面的独立性[107] - 姜艳承诺提供材料真实 准确 完整 对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承担法律责任[108] - 姜艳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所持股份自认购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108] - 姜艳承诺规范关联交易 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8] - 公司及董监高承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08] - 公司及董监高承诺不存在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仲裁案件[108]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生效且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107][108] - 截至报告期末承诺人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形[107][108] - 公司控股股东姜艳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和不侵占公司利益[110]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110]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110]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10] - 公司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10] - 公司承诺未来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10] - 公司承诺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10] - 四川恒泽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112]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112]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112]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112]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112] - 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36个月不得转让[113] - 锁定期满后分阶段解锁交易对价股份20%[113] - 第二次解锁条件为上市满48个月且2019年度审计完成后再解锁20%[113] - 第三次解锁条件为上市满60个月且2020年度审计完成后解锁25%[113] - 业绩承诺未完成期间禁止转让新增股份[113] - 标的资产股权承诺无质押及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114] - 承诺人保证资产完整性及业绩持续计算[114] - 最近五年承诺人未受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114] - 承诺人承担因未履行承诺造成的现金赔偿责任[114]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114] - 喀什新兴鸿溢和喀什泽源承诺避免与科隆精化发生关联交易 确保交易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115] - 承诺人确保科隆精化在资产 业务 财务 机构和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性[115] - 喀什新兴鸿溢和喀什泽源承诺不从事与科隆精化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116] - 若存在竞争性业务 承诺人将商业机会让与科隆精化并自愿放弃竞争[116] - 承诺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 所获经营利润归科隆精化所有[116]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人以现金方式承担因未履行承诺造成的全部损失[116] - 所有补偿责任由喀什新兴鸿溢 喀什泽源等以现金方式承担[116] - 喀什新兴鸿溢、贾维龙、袁慧莉、刘瑛对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实际损失承担80%现金补偿责任[117] - 喀什泽源、贺泽生、薛彐英对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实际损失承担20%现金补偿责任[117] - 贾维龙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117][118] - 袁慧莉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118]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确定[117] - 贾维龙控制的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因同业竞争于2016年2月25日决议注销[117] - 袁慧莉投资的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因同业竞争于2016年4月1日决议注销[118] - 竞业禁止承诺涵盖持股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117][118] - 所有承诺人报告期末均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117][118] - 补偿责任各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117] - 刘瑛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严格遵守竞业禁止条款,未发生违反情形[119] - 贺泽生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严格遵守竞业禁止条款,未发生违反情形[120] - 薛彐英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严格遵守竞业禁止条款,未发生违反情形[121] - 贾维龙承诺在6个月内完成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手续[121]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3月20日启动注销程序[120] - 所有竞业禁止承诺有效期涵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119][120][121] - 承诺人须将商业机会优先给予
科隆股份(300405) - 2017 Q4 - 年度财报(更新)
2018-05-07 07:47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5.09%至11.27亿元[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5.01%至2281.33万元[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9.82%至610.32万元[27] - 营业利润为14,811,705.72元,同比下降4.12%[62] - 公司2017年总营业收入为1,126,881,722.03元,同比增长45.09%[62]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13,319.64元,同比增长45.01%[62]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11.27亿元,同比增长45.09%[72]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5.70万元[2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67,508,007.49元,同比增长51.53%[83] - 管理费用66,584,992.08元,同比增长71.84%[83] - 研发投入金额2017年为4286.1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80%[84]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收入为9.5亿元,占总收入84.29%[72] - 聚醚单体产品收入为6.48亿元,占总收入57.49%,同比增长48.09%[72] - 太阳能光伏行业收入为831.66万元,同比下降74.88%[72] - 其他行业收入为1.69亿元,同比增长111.41%[72] - 公司混凝土外加剂行业营业收入949,810,452.53元,同比增长43.09%[74] - 聚醚单体产品营业收入647,900,013.94元,同比增长48.09%[74] - 聚羧酸系减水剂产品毛利率29.46%,同比增长42.56%[74] - 混凝土外加剂销售量197,732.48吨,同比增长43.85%[75] - 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量203,054.99吨,同比增长91.77%[75] - 太阳能光伏行业销售量1,096.99吨,同比下降75.66%[75] 各地区表现 - 西南地区收入为3.39亿元,同比增长66.13%,占总收入30.12%[72] - 华中地区收入为1.03亿元,同比增长109.97%[72] - 西北地区收入为1.58亿元,同比增长85.95%[7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聚羧酸减水剂市场需求增速放缓至10%左右[54] - 2018年国家计划完成铁路投资732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水利在建投资规模达1万亿元[111] - 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376亿元,较2017年增加300亿元[111] - 公司计划通过投资并购实现资产和规模扩张,重点关注新能源及动力电池领域[113][114] - 公司发展战略包含内涵式发展和外延式发展并举,聚焦精细化工领域[111][112] - 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管理,建立统一文化体系和完善管理体系[114] - 公司计划加大国际市场销售力度,扩大国际品牌影响[113] 产品与技术 - 聚羧酸减水剂应用于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码头、桥梁、核电等大型工程及民用建筑[44] - 聚醚单体TPEG系列是生产聚羧酸减水剂的主要原料,使分散剂分子量分布均匀,混凝土和易性好、粘度低[45] -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浓缩液SPF-100系列具有极高的减水率,生产可控性,优异的保坍性,良好的粘聚性[45] - 聚羧酸减水剂浓缩液SPC-100系列具有高减水率,良好的保坍性,优异的工作性,广泛适应性,高耐久性,环保性[45] -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浓缩液4700系列具有高减水率,较好的保坍性,良好的适应性,绿色环保,低能耗,低成本[45] - 聚羧酸专用保坍剂浓缩液SPS-100系列具有优异的保坍性,缓释性,强度增长率,特殊的适应性[45] - SPF-101系列聚羧酸高效泵送剂适用于高速铁路、交通工程、水电、核电、桥梁、港口等基础设施[45] - SPC-101系列聚羧酸高效泵送剂适用于市政工程及民用建筑,具有高减水率,良好的保坍性,优异的工作性,广泛适应性,高耐久性,环保性[45] - 粉体减水剂适用于高速铁路、交通工程、水力、电力、桥涵、港口等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及民用建筑,具有高减水、高保坍性[45] - 太阳能晶硅切割液以聚乙二醇为主体,添加多种辅料复配而成,具有适宜的粘度指标、良好的流动性和热传导性[45] 项目投资与建设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并基本达到预期产能[14]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转固148,928,553.96元[55] - 新增老厂搬迁项目投入16,636,968.49元[55] - 年产10万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实际投资1.281073亿元,投资进度100%[102]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实际投资1.109241亿元,投资进度100%[102] - 支付收购资产现金对价实际投入4600万元,完成进度57.14%[102] - 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报告期实现效益-430.39万元,未达预期[102]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并基本达到预期产能[119] 收购与投资 - 公司收购杭州亨泽新材料51%股权,投资92.8万元[66] - 成立久润建材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持股70%[66] - 公司以股权支付1.495亿元及现金支付8050万元收购四川恒泽建材100%股权[100] - 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总资产为3.1亿元,净资产为1.26亿元,营业收入为2.67亿元,净亏损430.39万元[109] - 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总资产为3.71亿元,净资产为9296.89万元,营业收入为2.67亿元,净利润2632.01万元[109] - 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后拓展聚羧酸减水剂业务链[109][110] - 无锡猎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设投资额为4000万元[95] - 霍尔果斯海豚动漫设计有限公司新设投资额为255万元[96] - 北京爱德科隆技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新设投资额为255万元[96]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73.89%至-5705.70万元[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为-5705.70万元,同比减少373.89%[87]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为-786.48万元,同比改善93.19%[88]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为5528.48万元,同比增长55.71%[87] 资产与负债 - 资产总额同比增长9.00%至18.29亿元[27] - 货币资金2017年末为1.7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9.29%,同比下降1.51个百分点[90] - 应收账款2017年末为5.4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9.76%,同比上升1.45个百分点[90] - 固定资产2017年末为3.4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8.79%,同比上升6.00个百分点[90] - 短期借款2017年末为6.1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3.63%,同比上升2.19个百分点[90] 募集资金 - 2014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4959.02万元[99] -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000万元[99]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0509.02万元[99]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450万元[99]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29.28万元[99] - 变更用途募集资金总额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8%[99]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959.02万元[99]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36.7875万股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44.39元/股[100] -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78.5712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28元/股[100] - 公司实际收到配套资金净额为1.7723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276.6万元)[101] - 截至2017年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3766亿元[10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4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4]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73015450000016)于2017年8月注销,终止三方监管协议[105] 利润分配 - 公司以总股本117,230,380股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方案[15]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15]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含税)[15]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15] - 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93.08万元(含税)[122] - 每10股派息0.25元(含税)并转增2股[122] -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20%[122] - 可分配利润为2.47亿元[122]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为1.17亿股[122] - 2017年总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2,930,759.50元[126] - 2017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12.85%[126]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净利润比率0%[126]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净利润比率0%[126] - 2017年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123][124] - 2017年拟每10股送红股1股(含税)[123][124] - 2017年拟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123][124] - 2017年分红及转增后总股本将增加至152,399,494股[123][124] - 2016年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17,230,380股[124] - 2014年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13,600,000.00元[123] 风险因素 - 环氧乙烷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综合单位毛利及营业利润敏感度较高[6] - 聚羧酸减水剂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及应收账款增加[8] - 公司存在因并购重组形成商誉的减值风险[12] -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能面临利用率不足导致利润率下降的风险[14] - 原材料环氧乙烷价格与原油及乙烯价格联动存在大幅波动风险[6] - 环氧乙烷价格波动对公司综合单位毛利及营业利润敏感[116] - 公司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盈利能力下降及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116] - 收购业务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一定金额商誉存在减值风险[118] - 安全生产风险增加因新《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出台及严格执法[119] 研发与创新 - 研发人员数量2017年为78人,占比10.48%[84] - 资本化研发支出金额2017年为635.95万元,占研发投入比例14.84%[84] - 公司为国家重点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国家863计划[56] - 公司产品通过中铁铁路产品CRCC认证[58] 客户与供应商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137,171,211.66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2.16%[8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784,250,510.84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7.39%[82] 非经常性损益 - 政府补助贡献非经常性收益377.08万元[33]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贡献收益947.59万元[33] 其他财务指标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长0.09个百分点至2.43%[27]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6.00%至0.2335元/股[27] 股份变动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15,230,380股,占总股本比例12.99%[195]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102,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87.01%[195] - 股份总数通过公积金转股增加39,076,793股,最终总数达117,230,000股[195]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31,050,944股,变动后持股比例降至8.68%[195] - 境内法人持股通过公积金转股增加1,683,937股,持股比例保持4.31%[195] - 姜艳期初限售股数50,953,200股于2017年全部解除限售[199] - 蒲云军期初限售股数585,000股于2017年全部解除限售[199] - 郝乐敏期初限售股数127,500股于2017年全部解除限售[199] - 三位股东合计解除限售股数达51,665,700股[199] - 所有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拟解除日期均为2017年10月31日[199] -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于2017年5月18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7] -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约117,230,380股(根据转增比例计算)[196] -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78,153,587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196] - 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为每10股转增5.000000股[196]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9日[196] 承诺与协议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确保科隆精化及其下属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12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本次交易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2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认购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12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将尽量避免与科隆精化及其控股、参股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12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12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因未履行承诺造成的损失[128]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29]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129] - 公司承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且经营成果真实[129] - 公司承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129] - 公司承诺财务报告可靠性和生产经营合法性符合《创业板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130]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交易信息披露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130] - 控股股东姜艳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且不侵占公司利益[13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131] - 公司承诺职务消费行为受约束且不动用资产从事无关投资[131] - 公司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31] - 未来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31] - 公司承诺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31] - 四川恒泽2016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133]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方确认与认购方无一致行动及关联关系[132] - 承诺方保证所提供重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32][133] - 承诺方在立案调查期间锁定所持股份[132][133] - 截至报告期末所有承诺均得到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情形[132][133]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134] - 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后解锁交易对价20%股票[134] - 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后解锁交易对价20%股票[134] - 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后解锁交易对价25%股票[134] - 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前若限售期到期承诺人不转让新增股份[135] - 未达到业绩承诺或资产减值时承诺人需先履行补偿义务[135] - 锁定期内因分红或转增衍生股份同样遵守锁定约定[135] - 标的资产承诺合法有效无权利质押或司法冻结[135] - 四川恒泽为依法存续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业务完整[135] - 承诺人确认为拟转让股权及相关资产的最终真实所有人[135] -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136] -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
科隆股份(300405) - 2017 Q4 - 年度财报
2018-04-25 08:55
财务业绩:收入和利润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11.27亿元,同比增长45.09%[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1.33万元,同比增长45.01%[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0.32万元,同比下降49.82%[27] - 公司2017年总营业收入为1,126,881,722.0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09%[62]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13,319.6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01%[62] - 营业利润为14,811,705.7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2%[62]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5.70万元[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3%,同比增长0.09个百分点[2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335元/股,同比增长16.00%[27] 财务业绩:成本和费用 - 直接材料成本7.632亿元,占营业成本82.88%,同比增长48.98%[79] - 销售费用6750.8万元,同比增长51.53%[83] - 管理费用6658.5万元,同比增长71.84%[83] - 研发投入金额2017年为42,861,595.98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80%[8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05.70万元,同比下降373.89%[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为-57,057,011.69元,同比减少373.89%[87]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为-7,864,802.43元,同比增加93.19%[87]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为55,284,801.70元,同比增加55.71%[87] 资产和负债状况 - 资产总额为18.29亿元,同比增长9.00%[27] - 货币资金2017年末为169,934,791.57元,占总资产比例9.29%,同比下降1.51%[90] - 应收账款2017年末为544,261,174.67元,占总资产比例29.76%,同比上升1.45%[90] - 固定资产2017年末为343,568,766.76元,占总资产比例18.79%,同比上升6.00%[90] - 短期借款2017年末为615,000,000.00元,占总资产比例33.63%,同比上升2.19%[90] 业务线表现:混凝土外加剂 -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收入为9.50亿元,占总收入84.29%[72] - 聚醚单体产品收入为6.48亿元,同比增长48.09%[72] - 聚羧酸系减水剂收入为3.02亿元,同比增长33.42%[72] - 公司混凝土外加剂行业营业收入9.498亿元,同比增长43.09%[74] - 聚醚单体产品收入6.479亿元,同比增长48.09%[74] - 混凝土外加剂销售量197,732.48吨,同比增长43.85%[75] - 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量203,054.99吨,同比增长91.77%[75] 业务线表现:其他产品 - 太阳能光伏行业收入831.66万元,同比下降74.88%[72] 地区表现 - 西南地区收入3.39亿元,同比增长66.13%[72] - 华中地区收入1.03亿元,同比增长109.97%[72] - 西南地区销售收入3.394亿元,同比增长66.13%[74] 产能与项目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并基本达到预期产能[14] - 公司拥有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募投项目[19] - 公司拥有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募投项目[19]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本期转固148,928,553.96元[55] - 新增老厂搬迁项目本期投入16,636,968.49元[55] - 年产10万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投资进度100%,实际投入1.281073亿元[102]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投资进度100%,实际投入1.109241亿元[102]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基本达到预期产能[119] 投资与并购 - 公司投资92.8万元收购杭州亨泽新材料51%股权[66] - 成立久润建材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70%[66] - 成立海豚岛文化传媒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40%[65] - 公司以股权支付1.495亿元及现金支付8050万元收购四川恒泽建材100%股权[100]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36.7875万股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44.39元/股[100] -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78.5712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28.00元/股[100] - 公司收到配套资金净额为1.7723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276.6万元[101] - 支付收购资产现金对价进度57.14%,实际支付4600万元[102] -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使四川恒泽成为全资子公司[110] - 公司计划通过投资并购、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实现资产和规模扩张[114] - 公司收购四川恒泽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132] 子公司业绩 - 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0亿元,净资产为1.26亿元,营业收入为2.67亿元,营业利润为-594.24万元,净利润为-430.39万元[109] - 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71亿元,净资产为9296.89万元,营业收入为2.67亿元,营业利润为2954.09万元,净利润为2632.01万元[109] - 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109] - 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7亿元[109] - 盘锦环氧乙烷项目报告期亏损430.39万元[102] - 公司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业务进展较为顺利,使公司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向下游产品市场扩张,对公司业绩有较大贡献[52]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金额2017年为42,861,595.98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80%[84] - 研发人员数量2017年为78人,占比10.48%[84] - 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2017年为6,359,451.46元,占研发投入比例14.84%[84] 募集资金使用 - 2014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4959亿元[99] -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亿元[99]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05092亿元[99] -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104.28万元[99]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450万元[99] - 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总额为1229.28万元[99] - 变更用途资金占总募集资金比例为2.8%[99]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959亿元[99]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99] - 募集资金同时用于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99] - 截至2017年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3766亿元[10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4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4] - 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原用于存储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资金[105] 利润分配与股利政策 - 公司以总股本117,230,380股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方案[15]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15]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含税)[15]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15] - 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93.08万元(含税),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20%[122] - 每10股派息0.25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股,每10股转增2股[122]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为117,230,380股,可分配利润为2.47亿元[122] - 2017年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并送红股1股(含税)[123][124] - 2017年合计派发股利146,537,975.00元(含税)[123][124] - 2017年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后总股本增至152,399,494股[123][124] - 2016年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后总股本增至117,230,380股[124] - 2014年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13,600,000.00元[123]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12.85%[126]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且占净利润比率为0.00%[126]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且占净利润比率为0.00%[126] -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2,813,319.64元[126] - 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5,732,516.23元[126] 风险因素 - 环氧乙烷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综合单位毛利及营业利润敏感度高[6] - 聚羧酸减水剂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及应收账款增加[8] - 公司存在因并购重组业务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12] -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能面临利用率不足导致利润率下降的风险[13][14] - 原材料环氧乙烷价格与原油及乙烯价格联动存在大幅波动风险[6] - 环氧乙烷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综合单位毛利和营业利润均较为敏感[116] - 公司面临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116] - 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和应收账款增加[116] - 收购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风险,可能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118] - 新产能可能面临利用率不足导致利润率下降的风险[119] - 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增加,需依法加强资源投入和运行管理[119] - 聚羧酸减水剂市场需求增速放缓至10%左右[54] 承诺与协议 - 四川恒泽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13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确保科隆精化及其下属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12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本次交易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2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持有的股份自认购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12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将尽量避免与科隆精化及其控股、参股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12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128][129]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29]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129] - 公司承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129] - 公司承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12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不以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129]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交易信息披露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130] - 公司控股股东姜艳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不侵占公司利益[1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1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活动[1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来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愿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31]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与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交易为非关联方[131] - 公司向四川恒泽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进行交易[131] - 相关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并生效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130][131] - 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132] - 认购方确认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132] - 承诺方保证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32][133] - 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时股份将被锁定[132][133]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134] - 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后解锁交易对价20%股票[134] - 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后解锁交易对价20%股票[134] - 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后解锁交易对价25%股票[134] - 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前若限售期到期承诺不转让股份[135] - 未达到业绩承诺或资产减值时补偿完成前不转让新增股份[135] - 因分红或转增衍生股份同样遵守锁定期约定[135] - 承诺人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135] - 标的资产股权不存在权利质押及司法冻结等限制[135] - 标的资产四川恒泽为依法设立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135] - 喀什新兴鸿溢与喀什泽源承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136] - 承诺人若违反承诺将以现金全额承担科隆精化及相关股东的损失[136][137] - 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条件[136] - 承诺确保科隆精化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性[137] - 承诺避免从事与科隆精化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竞争性业务[137]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方对四川恒泽潜在损失承担现金补偿责任 喀什新兴鸿溢 贾维龙 袁慧莉 刘瑛承担实际损失的80%[138][139] - 喀什泽源 贺泽生 薛彐英对四川恒泽潜在损失承担实际损失的20%现金补偿[139] - 所有补偿责任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138][139] - 贾维龙承诺交易完成后继续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139] - 贾维龙承诺持股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四川恒泽竞争业务[139]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确定[139]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与四川恒泽类似正在办理注销手续[139] - 承诺人声明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138][139] - 袁慧莉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140] - 袁慧莉间接持有科隆精化股份并承诺遵守竞业禁止[140]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启动注销程序[140] - 刘瑛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141] - 刘瑛间接持有科隆精化股份并承诺遵守竞业禁止[141] - 贺泽生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142] - 贺泽生间接持有科隆精化股份并承诺遵守竞业禁止[142]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0日启动注销程序[142] - 承诺人薛彐英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5年[143]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承诺于6个月内办理完成清算注销手续[144]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承诺于6个月内办理完成清算注销手续[144]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承诺于6个月内办理完成清算注销手续[145] - 配套融资认购方蒲泽一、蒲静依承诺认购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145]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145] - 所有承诺人截至报告期末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形[143][144][145] - 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所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解禁[146] - 认购方承诺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46] - 认购方承诺若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所持股份[146] - 认购方承诺若违反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将以现金全额承担并互负连带责任[146] - 认购方确认最近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147] - 认购方确认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履行承诺的情况[147] - 配套资金认购通过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实施且已完成备案[147] - 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147] - 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或杠杆融资设计[147] - 认购方与上市公司及其他认购对象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147] - 上海银叶阶跃
科隆股份(300405) - 2018 Q1 - 季度财报
2018-04-24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203,719,635.83元,同比增长35.23%[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306.84万元,增幅35.23%[7][27] - 营业总收入为2.0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2%[85] - 营业收入为150,319,582.77元,较上期106,223,703.79元增长41.5%[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8,758.59元,同比增长3.13%[9]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18.88万元,同比微增3.13%[27] - 净利润为199.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8%[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88,758.59元,较上期2,122,389.43元增长3.1%[87] - 基本每股收益0.0187元/股,同比下降31.00%[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87元,较上期0.0271元下降31.0%[8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799.44万元,增幅50.8%[8] - 营业成本为1.7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8%[86] - 营业成本为132,047,753.80元,较上期88,096,524.68元增长49.9%[89] - 管理费用同比减少569.18万元,降幅33.92%[9] -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419.75万元,增幅65.79%[10] - 财务费用为7,140,874.51元,较上期3,761,740.91元增长89.8%[89]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324.78万元,降幅227.32%[11] - 资产减值损失为-1,280,769.93元,较上期-76,773.25元变化显著[89] - 研发费用化支出本期发生额1108.6万元人民币[86]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362,638.02元,同比增长148.0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9657.90万元[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362,638.02元,较上期-65,216,392.78元显著改善[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本期为1515.79万元,上期为-6071.61万元[9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651.09万元[1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6.93万元,较上期的-885.54万元流出扩大251.39万元[94]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188.68万元[1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9.09万元,较上期的7357.77万元大幅下降7188.68万元[9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17,979,396.55元,较上期213,499,920.97元增长2.1%[9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60,541,649.42元,较上期275,122,343.23元下降41.6%[9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1,901,830.55元,较上期12,792,045.22元下降7.0%[9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38亿元,较上期的1.40亿元下降1.58%[9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为670.25万元,较上期的725.82万元下降7.65%[97]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173.74万元,较上期的29.93万元减少203.67万元[97] - 母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为500万元,较上期的200万元增长150%[97] - 母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2.20亿元,较上期的2.11亿元增长859.10万元[97] - 母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2.10亿元,较上期的1.28亿元增长8242.71万元[9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86亿元,较期初的1.70亿元增长1594.98万元[94]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859亿元,较期初1.699亿元增长9.4%[77]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65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4%[8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65亿元,较期初5.443亿元下降14.6%[7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79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9.0%[80] - 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6082.01万元,增长33.18%[25] - 存货期末余额1.80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37.1%[80]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6.25亿元,较期初6.15亿元增长1.6%[78]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6.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7%[82] - 流动负债合计7.33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5%[82] - 资产总额17.15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0.6%[82] - 总资产1,801,064,213.57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5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51,181,394.8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23%[9] - 开发支出期末较期初减少327.12万元,降低51.44%[25] - 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727.32万元,增长34.94%[25] - 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102.05万元,降低39.10%[25]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212.38万元[25] -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8.97万元,降幅32.06%[6] 非经常性损益和特殊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10,691.69元,主要包含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02,793.99元及政府补助590,215.53元[10] 业务运营与项目进展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基本达到预期产能[14]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投资进度100.00%[68]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投资进度100.00%,实现效益246.29万元人民币[68] - 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项目投资进度57.14%[68]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100.00%[68] - 支付交易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项目投资进度100.00%[68]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100.00%[68]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因行业不景气未达预期效益[69]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总投资额2.131亿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307亿元[69]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27亿元[69]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9] - 盘锦环氧乙烷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余794.51万元(含利息及尾款)[69] - 收购资产配套募集资金项目结余173.4万元[69] - 年产10万吨减水剂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余392.02万元(含利息及尾款)[69] - 募集资金总额为4.3959亿元人民币[67]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0元人民币[67]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29.28万元人民币,占总额2.80%[6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0509亿元人民币[67] 风险与敏感性因素 - 环氧乙烷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综合单位毛利及营业利润较为敏感[11] - 公司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盈利能力下降及应收账款增加风险[12]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614户[17] - 姜艳持股43.46%共计50,953,200股,其中质押35,658,119股[17] - 蒲泽一持股6.17%共计7,232,142股,全部处于冻结状态[17] -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持股3.45%共计4,041,450股[17]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持股2.06%共计2,410,713股[17] 管理层讨论和业绩承诺 - 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38]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38]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38]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38]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38]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确保公司利益[32] - 关联交易将按市场公允价格原则进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 承诺人避免与科隆精化产生关联交易,若发生则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42] - 承诺人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规定,不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润[42] - 关联交易需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确定[44] - 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公平公允原则进行[44] - 关联交易决策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程序执行[33] 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 - 公司股份锁定期为自认购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33] - 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9] - 锁定期满后分阶段解锁交易对价股份20%[39] - 第二阶段解锁48个月后且2019年度审计后解锁20%股份[39] - 第三阶段解锁60个月后且2020年度审计后解锁25%股份[39] - 未履行业绩补偿前不得转让新增股份[40] - 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股份同样遵守锁定约定[40] - 公司董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56][57] - 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7]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57]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56][57] - 上市后36个月内控股股东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5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58]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58]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59] - 财务投资者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9] - 财务投资者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59] - 实际控制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60] - 实际控制人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60] - 所有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调整)[58][59][60]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59]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诺于2014年10月20日作出[58][59][60] - 配套融资认购方蒲泽一承诺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解禁[52] 承诺履行与合规声明 - 承诺人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因未履行承诺造成的损失[32][33] - 公司及董监高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33]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32][33] - 承诺涉及保持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32] - 交易信息披露确保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32] - 承诺截止报告期末均被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情形[32][33] - 公司确认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34] - 公司承诺最近五年内未发生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证券监管机构处分的情形[34] - 公司声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且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34] - 公司承诺若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将立即申请锁定相关股份并承担赔偿责任[35] - 控股股东及高管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方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35] - 高管承诺职务消费受约束且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活动[35] - 公司承诺未来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36]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并持续有效至履行完毕,报告期末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34][35][36] -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信息[37] - 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信息[38] - 公司在立案调查期间承诺不转让股份[37] - 公司锁定股份可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37] - 所有承诺方均报告期末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37][38] - 标的资产需确保无权利质押及司法冻结[40] - 承诺人需承担因未履约造成的现金损失[40]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生效[39][40] - 报告期末未发现违反承诺情形[39][40] - 喀什新兴鸿溢与喀什泽源创承诺人严格遵循2016年4月28日作出的所有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形[41][42] - 承诺人确保不通过协议、信托或其他方式代为持有或委托他人持有股权[41] - 承诺人若违反承诺将以现金全额承担科隆精化及相关股东损失[41][42] - 喀什新兴鸿溢与喀什泽源创及其管理层最近五年未受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41] - 承诺人确保科隆精化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和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性[42] - 承诺人避免从事与科隆精化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防止同业竞争[42]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日起生效,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41][42] - 承诺人互负连带保证责任,共同承担违反承诺的损失赔偿[41][42]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方以现金补偿实际损失的80%[44] - 喀什泽源等承诺方以现金补偿实际损失的20%[44] - 承诺方对补偿责任相互承担连带责任[44] - 违反承诺获得的经营利润归科隆精化所有[43] - 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43] 人员任职与竞业限制 - 贾维龙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45] - 贾维龙承诺持股或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45] - 袁慧莉承诺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并遵守竞业禁止条款[46] - 刘瑛承诺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并遵守竞业禁止条款[47] - 贺泽生承诺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并遵守竞业禁止条款[48] - 竞业禁止条款要求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竞争业务[46][47][48] - 相关承诺人需经四川恒泽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方可兼职[46][47][48] - 承诺人需将竞争性商业机会优先给予上市公司[46][47][48] - 截至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均未违反竞业禁止承诺[46][47][48] - 承诺人薛彐英在交易完成后将继续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49] 资产重组与注销安排 -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股权[36] - 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包含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及邱宇、李传勇等投资人[36]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类似四川恒泽正办理注销[45]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因业务重叠于2016年4月1日启动注销程序[46]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因业务重叠于2016年3月20日启动注销程序[48]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人贾维龙承诺6个月内完成注销[50]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人袁慧莉承诺6个月内完成注销[50]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人贺泽生承诺6个月内完成注销[51] 募集资金与认购承诺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蒲泽一、蒲静依承诺认购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股份代持[51]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51] - 配套融资认购方蒲泽一承诺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暂停转让股份[52] - 配套融资认购方蒲泽一承诺最近五年无任何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行政处罚[53]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备案后参与非公开发行[53]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53]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他认购对象无一致行动关系[
科隆股份(300405) - 2017 Q3 - 季度财报
2017-10-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营业收入为7.89亿元人民币,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增长55.9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9.69万元人民币,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增长233.38%[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518元人民币,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增长93.62%[7] - 营业收入增加28314.27万元,增幅56%[16] - 营业利润增加1328.63万元,增幅314%[17]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41亿元,较上期2.09亿元增长63.3%[58] - 净利润为346.31万元,较上期107.58万元大幅增长221.9%[59] - 合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5.9%至7.89亿元(上期5.06亿元)[64] - 合并净利润同比增长234.4%至1789.56万元(上期535.10万元)[66]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93.6%至0.1518元(上期0.0784元)[67] - 母公司单季度净利润扭亏为盈至90.71万元(上年同期亏损528.53万元)[62] - 母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7.4%至2.05亿元(上期1.10亿元)[62]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7%至4.88亿元,上期为3.74亿元[69] - 净利润由亏损406万元转为盈利799万元,同比改善296.8%[70] - 基本每股收益0.0682元,同比由-0.0596元转正[70] - 合并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43.9%至1892.84万元(上期776.12万元)[6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增加22871.04万元,增幅54%[16] -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365.6万元,增幅328%[16] -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604.06万元,降幅189%[17] - 营业外支出增加18.23万元,增幅4275%[17] - 营业成本为2.89亿元,同比增长64.5%[59] - 合并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3.8%至6.54亿元(上期4.25亿元)[64] - 合并销售费用同比增长88.8%至4626.93万元(上期2450.18万元)[64] - 合并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4.4%至2478.46万元(上期2166.88万元)[64]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7.0%至2341万元,管理费用增长19.3%至2447万元[69]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5.5%至1616万元,显示融资成本优化[69] - 合并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57.1%至103.28万元(上期241.03万元)[6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18.0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7.71%[7] -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4318.76万元人民币,增长32%[15] -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430.62万元人民币,增长51%[15] - 固定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44亿元人民币,增长67%[15] -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1.37亿元人民币,降低93%[15] - 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413.34万元人民币,增长115%[15] - 应交税费减少508.58万元,降幅35%[16] - 股本增加3907.68万元,增幅50%[16] -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205.44万元,增幅257%[16]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857亿元,较期初1.812亿元增长2.5%[50]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1.780亿元,较期初1.348亿元增长32.1%[5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052亿元,较期初4.750亿元增长6.3%[50]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6.150亿元,较期初5.275亿元增长16.6%[51]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976万元,较期初1.467亿元下降93.4%[51]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3.587亿元,较期初2.146亿元增长67.2%[51]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8.072亿元,较期初16.779亿元增长7.7%[50][51]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4256万元,较期初2825万元增长50.7%[50]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5753万元,较期初4245万元增长35.5%[50] - 存货期末余额为1.854亿元,较期初1.723亿元增长7.6%[50]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68亿元,较期初1.62亿元增长4.1%[53] - 短期借款大幅增加至6亿元,较期初5.08亿元增长18.2%[55]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01亿元,较期初2.87亿元增长5%[53] - 存货期末余额1.05亿元,较期初1亿元增长5.2%[53] - 流动负债合计7.09亿元,较期初5.93亿元增长19.6%[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45亿元,较期初9.26亿元增长2%[53] - 资产总计达到18.07亿元,较期初16.78亿元增长7.7%[53]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3.97万元人民币,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下降131.23%[7]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8274.81万元[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从3919万元流入变为1224万元流出[7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1.26亿元,主要由于购建长期资产2145万元及投资支付9543万元[73]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5862万元,其中借款收入4.91亿元,偿债支出4.03亿元[73] - 期末现金余额1.86亿元,较期初增加456万元[73] - 收到的税费返还391万元,同比增长380.8%[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707亿元,对比期初数据为6.1亿元[7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3.783亿元,对比期初数据为5亿元[7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2191.29万元,对比期初数据为2157.76万元[7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002亿元,对比期初数据为5.216亿元[7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50.38万元,对比期初数据为8842.24万元[76]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98.62万元,对比期初数据为-6.14万元[7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65.51万元,对比期初数据为1604.13万元[76]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618亿元,对比期初数据为2.213亿元[7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685亿元,对比期初数据为2.374亿元[7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四川恒泽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23]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23]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24]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24]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24] - 交易取得的股份自上市起满36个月且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解锁交易对价的20%股票[25] - 交易取得的股份自上市起满48个月且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解锁交易对价的20%股票[25] - 交易取得的股份自上市起满60个月且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解锁交易对价的25%股票[25] - 承诺人未履行业绩承诺或标的资产存在减值时不得转让新增股份直至补偿义务完成[25] - 承诺人因不履行承诺造成损失需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损失[26] - 公司承诺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预案[42]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控股股东及董事增持股票[42] - 增持金额不低于相关人上年度至方案通过日税后薪酬及分红总额的50%[43] - 公司可通过集中竞价回购股票并注销以稳定股价[43] - 公司可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方式稳定股价[43] - 公司可通过削减开支及限制高管薪酬提升业绩[43]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77]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确保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1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保持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的独立性[1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所持股份自配套融资认购股份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2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20] - 公司控股股东姜艳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且不侵占公司利益[22] - 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41] - 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41] - 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41][42]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承诺 - 公司及全体董监高承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经济纠纷的重大诉讼仲裁[20] - 公司承诺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且经营成果真实[21]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被有效执行[21] - 公司承诺其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21] - 公司承诺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调查将主动申请股份锁定[21] - 公司承诺锁定股份在调查发现违法违规时可用于投资者赔偿[21]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2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22] - 公司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活动[22] - 公司承诺其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2] 交易相关方承诺 - 拟转让股权及相关资产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权利质押或司法冻结限制[26] - 承诺人为拟转让股权及相关资产的最终真实所有人不存在代持情形[26] - 承诺人及其高管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26] - 承诺人声明不存在未披露的影响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或瑕疵[26] - 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产生关联交易[26]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方对关联交易损失承担现金全额赔偿及连带责任[27]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确保科隆精化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和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性[27]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避免与科隆精化主营业务产生同业竞争[27] - 若存在竞争业务,科隆精化拥有优先收购权或由承诺方注销/转让股权[28] - 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所获经营利润归科隆精化所有[28] - 喀什新兴鸿溢等对四川恒泽相关补偿责任按出资比例分担:新兴鸿溢方承担80%,泽源方承担20%[28] - 所有补偿责任均由喀什新兴鸿溢、喀什泽源及贾维龙等个人以现金方式连带承担[28] - 承诺方保证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承诺后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27][28] 关键人员任职及竞业禁止承诺 - 贾维龙承诺自交易完成起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29] - 贾维龙承诺持股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四川恒泽有竞争关系的业务[29] - 袁慧莉承诺自交易完成起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30] - 袁慧莉承诺持股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四川恒泽有竞争关系的业务[30] - 刘瑛承诺自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31] - 刘瑛承诺不从事与四川恒泽相同或竞争业务[31] - 贺泽生承诺自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31] - 薛彐英承诺自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32] - 薛彐英承诺不从事与四川恒泽相同或竞争业务[32] - 所有承诺人截至报告期末均未违反竞业禁止承诺[31][32] - 竞业禁止承诺有效期涵盖持股/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31][32] - 相关商业机会需优先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同业竞争[31][32] - 兼职行为需经四川恒泽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31][32] 关联方清理及避免竞争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类似四川恒泽已于2016年2月25日启动注销程序[29]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类似四川恒泽已于2016年4月1日启动注销程序[30] - 贺泽生承诺注销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以遵循竞业禁止[31]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6个月内完成注销手续[33]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6个月内完成注销手续[33]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6个月内完成注销手续[34] 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蒲泽一、蒲静依承诺认购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且无股份代持[34]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34] - 上海银叶阶跃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34] - 配套融资认购方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股份代持或杠杆融资[36]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资产管理计划无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36]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转让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36]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他认购方不存在一致行动或关联关系[36]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若未按时足额认购股份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36] - 配套融资认购方蒲泽一及蒲静依承诺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35] - 蒲泽一及蒲静依承诺若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公司股份[35] - 蒲泽一及蒲静依承诺最近五年未受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行政处罚[35] - 蒲泽一及蒲静依承诺最近五年不存在大额债务违约或未履行承诺情况[35]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资产管理计划将在完成备案后参与非公开发行[35]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自有资金认购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300万元[37] - 邱宇和李传勇承诺认购资金不含杠杆融资等结构化产品且无分级收益安排[37] 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38] - 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条件为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38]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39][4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39][40]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股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40] - 财务投资者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0] - 财务投资者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40]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40] - 控股股东及董事承诺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经股东大会豁免除外)[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