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30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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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的公告
2024-09-23 09:58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 项 目 | 变更前 | | 变更后 | | --- | --- | --- | ---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 | | | 9668 号华润置地大厦 | B 座 35 | 园路 6 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九层 | | | 楼 | | 906-08 单元 | | 邮政编码 | 518057 | | 518022 | 网址: www.kaisacloud.com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55-86969363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的公告 传真:0755-269216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 已于近日搬迁至新址办公,为保障投资者交流渠道顺畅,现将有关变更事项公 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同时变更。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网址、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具 体如下: ...
佳云科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9-18 11:05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佳兆业佳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 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 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 司 于 202 ...
佳云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8 11:05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0,13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841%;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9668 号华润置地大 厦 B 座 35 楼;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 9:15-15:00;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
佳云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10 11:07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时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 ...
佳云科技:《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9-10 11:07
| 第三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 | 第三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 | | --- | --- |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 |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 | | 定无效。 | 无效。 | |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 |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 |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 |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 | | 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 | 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 | |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 | |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 | 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 | | 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 | 实质影响的除外。 | |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 | | | 撤销或者确认不成立的,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 | | | 申请撤销根据该决议已办理的登记 ...
佳云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9月)
2024-09-10 11:07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8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 股东 7 | | 第二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7 | | 第三节 | | 董事长 34 | | 第四节 | | 独立董事 35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3 | | 第一节 | | 监事 43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44 | | 第八章 | | ...
佳云科技:关于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的更正公告
2024-09-10 11:07
关于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 度修订对照表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 |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 | | --- | --- | | 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并 | 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并应 | | 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 |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 | 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 |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 | | 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 开临时股东会: | | ··· | ··· | |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 |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 | | 书面要求日计算,需满足连续 90 日以上 | 面要求日计算。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 | | 单独 ...
佳云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2024-08-29 11:17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职权范围,全面行使好董事会的各项职权,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 ...
佳云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9 11:17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9月18日15:30[2] -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8日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1日[3] 提案相关 - 提案1.00、2.00、3.00、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5] - 提案包含总议案及非累积投票提案共4项[21] 登记与投票 - 现场登记时间为9月18日9:00 - 15:30[6] - 异地股东登记须9月1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9] - 投票代码为350242,简称为佳云投票[14]
佳云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2024-08-29 11:1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且连续持股90日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0]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或3/4以上通过[6]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1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或不列入议程的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14][15] 其他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董事会召集的股东会[18]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1名监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19]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20]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20]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25]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自本规则生效之日起废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