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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超纤(30018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也属关联法人[5]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6] 关联交易规范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价格不偏离市场第三方标准[9] - 关联人发生或知悉将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书面报告并表明回避讨论和表决[10]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参加表决并详细说明[12][13] 金额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5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1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担保相关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7]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等[17]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如现金认购发行证券等[18]
华峰超纤(3001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运作,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性质: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 ...
华峰超纤(30018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审计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6]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6]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3] 审计计划与报告时间 - 内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7] - 内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审计业务范围 - 内部审计通常涵盖销货及收款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8] - 内审部审计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1] - 内审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1] 审计流程 - 项目审计开始前三天,内审部通知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不发通知[17]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结论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十天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18] - 审计委员会主任收到复审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18] - 若同意复审,内审部成立复审小组在三十日内进行复审[18] 资料保存与制度实施 - 因内部审计产生的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9]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6] 内部控制报告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 -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做专项说明[21] 缺陷整改 - 内审部审查内部控制缺陷应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10]
华峰超纤(30018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会议通知与主持 - 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信息[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主持[2] 审议事项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档案保存与制度执行 - 会议档案和记录至少保存十年[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修改亦同[4]
华峰超纤(30018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 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 规范总经理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列席董事会会议; 1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
华峰超纤(30018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投资审议 - 向他人提供借款及部分投资涉资产超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披露[5] - 部分投资涉资产超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6] - 购买、出售资产累计超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超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8] - 证券投资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且全体董事和独立董事超三分之二同意[11] 投资决策与管理 - 短期投资战略委员会预选对象编制计划,财务部门提供资金流量表[11] - 长期投资立项后投资管理部门调研,战略委员会召集评审[13] - 已批准对外投资项目由审批机构授权实施,总经理监督[13][14] - 长期投资合同经法律事务审核和授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14] 投资监督与收回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财务部门监督投资项目,提纠正意见和专项报告[15] - 项目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7] - 投资有悖方向、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8] 人员派遣与财务核算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派董事、监事,子公司派董事长和管理人员[20] - 派出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或授权部门决定[20] - 财务部门对投资全面记录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2]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5]
华峰超纤(3001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问责制度设立 - 公司设立内部问责委员会,董事长任主任[3] 问责范围与种类 - 问责范围含董事不履职等十二种情形[7] - 问责种类有六种,可单独或合并执行[10] 问责处罚规定 - 问责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相关会议确定[10] - 故意造成损失全赔,过失按比例承担[10] 问责提出主体 - 对董高问责由董事长提出,对董事长问责需联名[12] 中层及一般人员问责 - 中层、一般管理人员问责参照执行,由总经理负责[14]
华峰超纤(300180)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对外担保制度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制度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子公司对 外担保需得到母公司 ...
华峰超纤(30018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子公司管理 - 明确控股和参股子公司定义[2] - 子公司拟定年度计划预算并配合审计决算[7] - 子公司每月报告经营和财务情况[8] 监督考核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0] - 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15] 参股子公司要求 - 参股子公司每月报送经营说明和报表[17] 制度相关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并及时修订[19]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19]
华峰超纤(300180)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5 11:32
整体资金情况 - 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146,820.58万元[3] - 2025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总计83,236.61万元[3] - 2025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总计89,853.28万元[3] - 2025年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总计140,203.91万元[3] 各子公司资金情况 - 上海华峰新材料2025年半年度往来累计3.84万元,期末余额0.21万元[2] - 重庆华峰化工2025年期初余额272.80万元,半年度累计1,346.18万元,期末 - 8.77万元[2] - 北京芯友工程2025年期初和期末余额均为105.00万元[3] - 华峰集团材料研究院2025年半年度累计2,000.00万元,期末余额2,000.00万元[3] - 江苏华峰超纤2025年期初余额146,297.48万元,半年度累计78,094.44万元,期末137,083.35万元[3] - 泰斯卡华峰(上海)2025年期初余额117.87万元,半年度累计1,691.67万元,期末919.77万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