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30018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华峰超纤华峰超纤(SZ:300180)2025-08-25 11:35

投资审议 - 向他人提供借款及部分投资涉资产超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披露[5] - 部分投资涉资产超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6] - 购买、出售资产累计超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超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8] - 证券投资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且全体董事和独立董事超三分之二同意[11] 投资决策与管理 - 短期投资战略委员会预选对象编制计划,财务部门提供资金流量表[11] - 长期投资立项后投资管理部门调研,战略委员会召集评审[13] - 已批准对外投资项目由审批机构授权实施,总经理监督[13][14] - 长期投资合同经法律事务审核和授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14] 投资监督与收回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财务部门监督投资项目,提纠正意见和专项报告[15] - 项目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7] - 投资有悖方向、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8] 人员派遣与财务核算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派董事、监事,子公司派董事长和管理人员[20] - 派出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或授权部门决定[20] - 财务部门对投资全面记录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2]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