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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14 09:26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五)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六)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股东、 公司与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促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审议本次 ...
新锦动力: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3-09-14 09:26
激励对象变动 - 1名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资格[2] - 7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2]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高及核心骨干[3] - 不包括独董、监事及外籍员工[3] - 无违规及不适任情形[3][4] 激励计划进展 -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与草案相符[2] - 监事会同意激励对象名单[5]
新锦动力: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3-09-14 09:26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 | 占授予第一 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 | 占授予时公 司股本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股) | 例 | 的比例 | | 1 | 王潇瑟 | 董事、资本运营部经理 | 25.00 | 1.8553% | 0.0351% | | 2 | 王莉斐 | 董事长、总经理 | 25.00 | 1.8553% | 0.0351% | | 3 | 于雪霞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 25.00 | 1.8553% | 0.0351% | | | | 总监 | | | | | 4 | 王艳秋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 25.00 | 1.8553% | 0.0351% | | | | 会秘书 | | | | | 5 | 吴文浩 | 董事、副总经理 | 25.00 | 1.8 ...
新锦动力: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3-09-14 09:26
会议情况 - 2023年8月4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10][12] - 2023年8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3] - 2023年9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14][15] 激励计划 - 调整后激励对象由152人变为144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2695.00万股不变[16] - 确定授予日为2023年9月14日,授予价格1.72元/股[19][20]
新锦动力: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3-09-14 09:2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3-064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恒泰艾普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 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
新锦动力: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4 09:26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3-06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以邮件或 其他方式发出,经全体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 3 天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 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确认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公 ...
新锦动力: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09-14 09:26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8月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9] - 2023年8月8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8 - 17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0] - 2023年8月25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21] - 2023年9月1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议案[22] - 授予日为2023年9月14日[24] 激励计划数据 - 授予数量为2695万股限制性股票,两类各1347.50万股[25] - 授予对象144人,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等人员[25] - 授予价格为1.72元/股[25] - 核心骨干人员(136人)在两类中获授均为1147.50万股,占比均为85.1577% [26][28] 激励计划调整 - 拟激励对象中1人离职、7人自愿放弃参与、3人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52人调整为144人[37] - 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仍为2695万股,第一类和第二类各1347.50万股[38] 激励计划条件与结论 - 授予条件要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39] - 授予条件要求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等[40]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调整事项获授权批准,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43] - 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43] - 本次授予尚需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后续手续[43]
新锦动力: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4 09:24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3-066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以邮件或其他 方式发出,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 3 天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会 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中,有 1 名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7 名拟激 ...
新锦动力: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09-14 09:24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3年9月14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1.72元/股[2] - 授予数量2695万股,第一类和第二类各1347.50万股[2] - 激励对象144名,原计划152名[2][4] - 授予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71211.3257万股的3.7845%[4] 限售与归属安排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12个月、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各50%[9]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12个月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11] - 归属日不得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等特定期间[1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前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13] 考核要求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 - 2024年,每年考核一次[18] - 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20%[18] - 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44%[18]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四档,“合格”及以上可办理解除限售/归属[20] 流程进展 - 2023年8月4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2] - 2023年8月8日披露征集表决权公告[23] - 2023年8月8 - 17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3] - 2023年8月25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24] - 2023年9月13日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议案[25] 费用摊销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2156.00万元,2023 - 2025年分别摊销485.10、1293.60、377.30万元[44]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2221.49万元,2023 - 2025年分别摊销497.51、1329.79、394.18万元[44] - 两类限制性股票合计预计摊销总费用4377.49万元,2023 - 2025年分别摊销982.61、2623.39、771.48万元[44]
新锦动力: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暨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3-09-12 09:28
涉诉金额 - 公司作为被告涉诉金额合计21,945,979.80元[3] - 截至公告出具日,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303.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9%[8] 代偿金额 - 2020年9月29日,保函代偿金额为欧元9,702,371.11元[4] 扣划款项 - 2023年1月18日,2000万元款项被扣划至北京一中院案款账户[5] - 北京一中院累计扣划孙庚文名下银行账户资金1,362,812.74元[6] 原告诉求 - 原告要求公司偿还代偿款20,103,544.9元及对应资金占用利息417,036.87元[6] - 原告要求公司偿还代偿款1,362,812.74元及对应资金占用利息62,585.29元[6] 案件进展 - 杨成虎劳动争议案涉案50.63万元,2023年8月31日公司上诉请求被驳回[13] - 恒泰艾普(上海)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1,250.29万元,2023年9月1日公司诉讼请求被驳回[13] - 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投资纠纷涉案2,652.22万元,2023年9月12日开庭,未出结果[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