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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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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应设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并配专职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6]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等并通过培训提高能力[10] 工作汇报 - 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5] 职责权限 - 负责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9][10] - 有权参加公司会议、检查资料、调查询问等[11] 工作程序 - 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14] - 实施程序包括成立审计项目组等[15] 监督检查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16] 违规处理 - 对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提处理意见,对漏洞提改进建议[19] 其他机制 - 国有控股股东有权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有三种方式[21]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23] - 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监督力量协作,结果和整改情况作决策依据[24]
华仁药业(3001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投资限制 - 不得投资预期收益率低于同期5年期国债利率的商业性投资项目[4] - 不得投资资产负债率超本行业上年度平均10个百分点企业的经营性投资项目[4] - 不得投资单项投资额大于企业上年度归母权益值50%的境外投资项目[4] 审议规则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对外投资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满足一定条件,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6] 权限分配 - 对外投资所涉额度不足董事会权限下限,授权董事长审核批准[8] 组织架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投资项目分析[15] - 董事会办公室收集资料、形成意向书草案[15] - 总裁负责长期投资项目具体实施[16] 管理措施 - 建立健全长期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由档案部门负责整理归档[18] - 向被投资主体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定期向总裁报告情况[20]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进行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20] - 控股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0] - 内部审计部门对对外投资进行专项审计[20]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及战略委员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追究问题责任[21] - 按规定履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知情人员有保密责任[25]
华仁药业(3001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2/3以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通过[7] - 多情形担保需股东会审议,如单笔超净资产10%等[8] 担保流程 - 财务初审后报总裁再提交董事会[11][16] 异常处理 - 发现异常合同两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及交易所报告[13] 信息披露 - 完成担保后五个工作日向控股股东报备并按季报台账[23] - 董事会决议后按要求报送文件并披露信息[16] 制度说明 - 制度相关解释、生效等规定[18][19]
华仁药业(30011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1] - 发布信息和回复要坚守诚信、保证公平、不涉未公开信息等[4][6][7][8] - 董事会办公室为对口管理部门,有内部流程[10][11] - 制度由董事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3]
华仁药业(300110)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经理人员合法、高效、勤勉的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受董事会委托,执行董事会所作出的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裁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裁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 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 ...
华仁药业(3001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
华仁药业(3001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董事 长、其他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等。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 理人员,包括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四条 董事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 定发展,董事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第五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的授权下负责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考 ...
华仁药业(3001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外部审计沟通和监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以上,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 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提名, ...
华仁药业(30011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5 10:1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 ...
华仁药业(3001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8-15 10:16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2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 第二十四条 | 第二十五条 | | --- | --- |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 | | 进行: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 | |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 | |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 | (二)要约方式;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 | |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项、第 | | |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 |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 | | 行。 | |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 | 第二十五条 | 第二十六条 |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 | |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