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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药控股(3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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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吉药: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华树成
2024-07-29 12:14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华树成作为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是 ☑ 否 ...
*ST吉药: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4-07-22 10:09
股东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7月22日下午14:00召开[5]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132人,持股20,975,320股,占比3.1494%[6]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0,675,820股,占比98.5721%[1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20,616,920股,占比98.2913%[13]
*ST吉药: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22 10:09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ST 吉药 公告编号:2024-049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2 日 下午 14:0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30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852,95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728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13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852,9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287%。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
*ST吉药: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7-05 10:28
股价情况 - 2024年7月3 - 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30%[2] - 2024年6月27日、7月1 - 2日收盘价格均低于1元[7] - 截至2024年7月5日,收盘价格为1.26元/股[7] 财务与风险 - 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6] - 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财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报告[6] - 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6]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将终止上市[7]
*ST吉药: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7-04 11:07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ST 吉药 公告编号:2024-045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4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发 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正法先生召集和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
*ST吉药:公司章程
2024-07-04 11:07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吉林省梅河口市环城北路 6 号 | |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2 | | --- | --- | ---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 43 | |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 44 | | 第十二章附则 | | 4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 称"《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通化双龙集团化工有限公司变更设立,通化双龙集团化工有限公司原 有的权利义务均由股份公司承继;公司在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01244584110P。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ST吉药: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7-04 11:07
第二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运作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准备相关材料等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 配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高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六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 ...
*ST吉药: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4-07-04 11:07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ST 吉药 公告编号:2024-047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 序号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 --- | --- | --- | | 1 |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独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 |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 | | |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 | | | | 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 | |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占 |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 | | | 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 | | | | | 之一以上是独立董事。 | | 2 | 第一百〇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 | 第一百〇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 | | 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 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 | ...
*ST吉药: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7-04 11:0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表决票数为所持股份数乘以拟选出独立董事数之积[11] 独立董事补选与辞职 - 不符合规定停止履职等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公司应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4] - 拟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22]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2]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2]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监管机构报告[25]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5]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5]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监高的股东[27]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7] - 本制度中“以上”“以内”含本数,“少于”“低于”“超过”不含本数[27] - 本制度未定义用语依照国家法律等或《公司章程》确定[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ST吉药: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04 11:07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22日14:00召开[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7日[3]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108,投票简称为吉药投票[13] 登记信息 - 法人和自然人股东登记手续不同,异地信函或传真登记7月19日12:00前送达[6]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00 - 11:30、13:30 - 16:30[6] 审议提案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提案[4]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