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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电(3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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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电: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3:43
人员任期与任免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2] 交易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少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由总经理审批[8]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多项指标满足一定条件由总经理审批[8] - 授权总经理决定部分关联交易[11] 公司制度与架构 - 公司设置行政、人事等部门及业务部门[16] - 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21] 项目与款项管理 - 投资项目需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经批准后实施并审计[19]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19] 报告与细则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公司情况并提交《总经理工作报告》[27]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金利华电: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4-23 13:43
业绩数据 - 2023年末未弥补亏损15377.48万元,实收股本11700万元[2] - 央华时代累计计提商誉减值7158.28万元[3] - 陶瓷绝缘子业务累计亏损9160.15万元[4] 业务动态 - 2022年完成陶瓷绝缘子业务剥离[5] - 2024年聚焦玻璃绝缘子和戏剧运营业务[5] 人事变动 - 2023年12月完成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换届[5]
金利华电(30006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3 13:41
营业收入与成本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7,407,327.33元,同比增长147.89%[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7,407,327.33元,同比增长147.8%[20][21] - 营业总成本为33,191,615.40元,同比增长83.2%,其中营业成本为20,822,999.91元,同比增长119.8%[21] 净利润与亏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7,685.17元,同比减少13.87%[5] - 公司净利润为-3,783,445.08元,同比亏损收窄39.5%[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67,685.17元,同比亏损收窄13.9%[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56元,同比改善14.0%[2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72,208.90元,同比下降215.2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224,411.72元,同比下降149.37%,主要由于新增支付工程款项[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96,716.96元,同比增长136.55%,主要由于借入银行短期借款补充流动资金[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72,208.90元,同比下降215.3%[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224,411.72元,同比下降149.4%[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96,716.96元,同比增加136.5%[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6,837,233.69元,同比下降50.2%[26]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32,764.21元,同比下降82.5%[2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8,892,761.39元,同比增长43.7%[2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9,348,819.35元,同比增长12,267.5%[2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6,500,000.00元,同比增加100%[2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30,050,000.00元,同比增长100.2%[25] 资产与负债 - 公司总资产为380,750,456.10元,同比下降1.53%[5] - 公司预付款项为3,609,798.72元,同比增长56.65%,主要由于预付绝缘子生产所需原料、燃料款项上升[10] - 公司合同负债为9,333,260.40元,同比增长73.99%,主要由于绝缘子业务对新增境外客户及部分境内非两网客户采取预收货款后发货的方式[10]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6,504,554.14元,期初余额为66,832,816.17元[17]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1,219,016.30元,期初余额为17,219,016.30元[17] -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4,667,518.41元,期初余额为45,784,725.94元[17] - 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55,101,952.55元,期初余额为57,683,052.98元[17] - 公司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380,750,456.10元,期初余额为386,682,392.67元[17] - 合同负债为9,333,260.40元,同比增长74.0%[18] - 长期借款保持稳定,为47,900,000.00元[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38,884,362.80元,同比增长1.7%[18] 股东与持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554人[13] - 山西红太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02%,持股数量为17,570,818股[13] - 北京白泽长瑞企业管理中心持股比例为14.18%,持股数量为16,590,100股[13] - 赵坚持股比例为8.02%,持股数量为9,381,619股[13] - 长治红九州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0%,持股数量为7,020,000股[13] 费用与收益 - 公司销售费用为4,391,348.32元,同比增长205.46%,主要由于中标南方电网公司框架招标项目所支付的第三方费用[10] - 公司其他收益为1,909,390.11元,同比增长364.16%,主要由于戏剧业务相关的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10] - 研发费用为1,454,122.87元,同比增长17.5%[21] 其他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7]
金利华电: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3:41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 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协助审计委员会完成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 组织、协调开展选聘具体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并提供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信息;与会 计师日常沟通联络;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约定的审计工作;收集整理对会计师 工作质量评估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
金利华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23 13:41
委托理财决策 - 2024年4月23日会议审议通过委托理财议案[1] 委托理财额度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5000万元[1][2][9][10][11] -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1][2][9][10][11] 委托理财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1][2][9][10][11] - 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2] 资金相关 - 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3] - 与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3] 其他安排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4][9][10][11] - 采取措施应对投资风险[5][6] - 不影响日常经营,利于提高资金效率[7]
金利华电: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3 13:41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 收入 18,321.47 万元,较上年上升 54.76%;营业利润为亏损 781.38 万元,较上年 亏损额下降 76.91%;利润总额为 907.26 万元,较上年上升 129.66%;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66.10 万元,较上年上升 127.5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 产 38,668.24 万元,同比上升 0.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4,305.20 万元,同比上升 3.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08 元。具体情况如 下: 公司总体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系: 玻璃绝缘子业务方面,随着市场需求的拉动,公司于 2022 年度中标金额同 比增幅较大,2022 年末在手订单同比上升,且大部分在 2023 年度完成交付,造 成 2023 年度执行订单数量同比增长,玻璃绝缘子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40.83%;戏 剧演出业务方面,2022 年度受客观因素影响,演出数量较少,2023 年以来,公 2023 年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 ...
金利华电: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3 13:41
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24-013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3 日,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财务 状况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公司对 2023 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 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3 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609.19 万元,具体如下: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
金利华电: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3:41
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24-007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通知,2024 年 4 月 23 日下 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蒋剑平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 序、议事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
金利华电:关于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3 13:41
关于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说明 索引 页码 专项说明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关于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4TYAA1F0074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 华电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了XYZH/2024TYAA1B0093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 称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金利华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合规 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金利华电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 ...
金利华电: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3:41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金利华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审查公司内部 控制及其实施情况的有效性,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以及与 内部审计主任和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视为无效决议;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 《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