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00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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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00302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含公司、董事等多类主体[3] - 商业秘密等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期限原则不超两个月[5][6] - 国家秘密信息可按规定豁免披露[6] - 制度2025年7月1日起生效[12] 申请与审核 - 申请需填写审批表等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9] - 董事会秘书审核并向董事长提建议[8] 信息管理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符合未泄露等条件[7] - 公司应审慎确定事项并防信息泄露[8] - 已办理信息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核实披露[8]
吉大正元(00302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标准[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涉及担保等事项金额占比标准[6]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为业绩变动方向或幅度不符[7]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标准[7]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等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9] - 董事长等对公司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9] 责任追究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9] - 对责任人可附带经济处罚[10] - 违法违规从重或加重处罚[10]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从轻等处罚[11] 处理流程 - 财报重大差错内审部门收集资料提交审计委员会[12] - 董事会处理责任人前听取意见[12] - 更正以前年度财报需聘请事务所审计或鉴证[12] 披露规则 - 财务信息差错更正披露遵照相关规则[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纳入绩效考核[13] - 年报信息披露不符及时补充更正公告[13] - 董事会对年报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以临时公告披露[14] 其他规定 - 季度等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吉大正元(0030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占比超1/2[4]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选举报董事会审批[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3天通知,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选任与权限 - 董事等选任前1 - 2个月董事会提候选人等材料[9] - 有权委托猎头、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1] 其他 - 会议有记录,文件董事会秘书保存归档[12] - 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12][14]
吉大正元(0030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董事会秘书 - 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 最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6]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 履职时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10] - 应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履行保密义务[10] - 任期三年,自聘任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可连聘连任[21]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22]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23] - 聘任前需向深交所报送推荐书等材料[21] - 聘任后需及时公告并提交相关资料[23] - 解聘需向深交所报告并说明原因[23]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会议筹备需按规定完成并送达通知及资料[12]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3] - 股东会召开前需取得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名册并核对资格[13] - 股东会召开前需将相关资料置备于会议地址供股东查阅[13]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时间、出席人员等内容[14] 报告披露 - 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公告季度报告[16]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公告半年度报告[16]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公告经审计的年度报告[16] 股份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16]
吉大正元(003029)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信息报送管理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实施和审核[3] - 适用范围含公司及关联主体[3] 保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编制和筹划期需保密[5] - 接收方接收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签保密函[6] 报送流程 - 拒绝无依据报送要求,按流程审核报送[7] - 年报报送不早于业绩预告披露[7] 信息保存与追责 - 报送登记备案文件保存至少十年[7] - 违规使用未公开信息担责[20] - 信息泄露通知公司,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公告[9]
吉大正元(00302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审计部职责 - 负责公司审计规章制度制定,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9] -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10]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关注检查可能的舞弊行为[10] 审计报告提交 - 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及问题[6] - 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6]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1]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9] 审计权限与流程 - 有权检查公司审计期间账务、资料,必要时可追溯或推迟[13] - 制定审计项目计划需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实施[21] - 常规审计应事前告知,特殊业务可不告知[22] - 对重要审计项目实行后续审计,发现问题应复审[23] 内部控制相关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8]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8] 奖惩措施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25] - 对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处分、处罚或提请处理[25]
吉大正元(00302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方[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报交易所备案公告[7]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应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募投项目使用资金[9] - 除金融类企业,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9] - 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支出需履行申请或审批手续[10]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投资计划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度报告披露[15]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到账原则不超6个月[15]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6]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7] 现金管理产品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9]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四种情形视为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3]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3] - 募集资金使用超审议程序确定的额度、期限或用途,情形严重视为擅自改变用途[23]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或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4]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7]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7]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8]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32]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2]
吉大正元(0030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18] - 董事、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18]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6][7] - 董事、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未执行可诉讼[7][8] - 证券公司包销剩余持股超5%,卖出不受6个月限制[8] 信息申报规定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1] 交易通知与公告 - 董事、高管买卖提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通知[13] - 买卖后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申报并公告[13]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100%锁定[16]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交易日持股25%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025年5月发布并生效[20][21]
吉大正元(0030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董事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股东会选两名以上董事推行累积投票制[2] - 现任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8]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人数[9] - 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拥有票数,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9]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决定是否当选,得票需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2]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3]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多者当选[13] 其他 - 文档涉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相关内容[17]
吉大正元(0030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占比超1/2[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9]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财务报告发表意见[10] - 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审计重大关联交易[10]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0] 审计检查频率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21]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2]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