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0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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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遵守《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 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规 定。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 审慎判 ...
中晶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12-28 10:47
人员任期与限制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4] 人员聘任与解聘 -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有特定不良情况公司应披露信息[6]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9] - 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建议,解聘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建议[9] - 提前解聘总经理需召开董事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0] 人员辞职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聘期届满前辞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9] - 总经理辞职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批准前应继续履职[12] - 总经理辞职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应消除影响并担责[12] 总经理职责与报告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14] - 总经理定期报告每年一次,报告公司发展规划等[22] - 特定情况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22][23] - 董事会和监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24] 总经理办公会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一般每月月初召开[26] - 公司办公室提前两天征集议题,提前一天发通知[27] - 总经理办公会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8] - 副总经理可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可提请解聘或聘任分管业务人员[18] 财务负责人职责 - 财务负责人协助管理财务,拟订制度,完成报告编制等[19] 人员绩效与细则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由董事会考核[30] - 本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中晶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3-12-28 10:47
行为规范 - 规范适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和信披工作[2] - 不得利用多种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5] 独立性要求 - 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7]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财务独立性[8] 交易与股份规定 - 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有偿原则[13] - 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规定,特定期间不得买卖[15] 声明与承诺 - 应在首发上市前或控制权变更后一月内签署声明及承诺书[19] - 声明事项变化应在五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22] 其他要求 - 本规范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0]
中晶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 ...
中晶科技:预算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预算编制 - 财务部10月底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大纲启动流程[11] - 预算管理小组11月提出年度经营目标并分解[11] - 采用固定预算法,方案由预算表和编制说明组成[13] 预算执行与调整 - 年度预算细分为月度和季度预算分期控制[15] - 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调整预算需提建议[18] - 预算调整一般每年7月进行一次[20] 预算考核与制度生效 - 预算考核包括指标和工作质量考核[22] - 预算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薪酬考核[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7]
中晶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 ...
中晶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 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公司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投 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 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
中晶科技: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曹珏女 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曹珏女士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2023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 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 曹珏女士,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7 月,就职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人事部专员、 主管、副部长;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2 月,就职于长兴太湖龙之梦长峰酒店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副总助理;2019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 有限 ...
中晶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8 10:47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 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 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 | --- | --- | |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 | 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 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 | 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 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 | 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 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 |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 |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 |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 |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 | 限制。 | 他情形的除外。 |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 ...
中晶科技: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 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 务规则以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或传播的机构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详见《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相关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五条 本制度所述的特定对象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