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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00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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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回购进展公告
2024-10-10 08:49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1%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 简称"本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6.13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了本次回购。具体内 ...
集泰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0-08 08:51
回购方案 - 2024年7月19日审议通过回购方案,金额2000 - 4000万元,价格不超6.13元/股[2] 回购实施 - 2024年7月23日首次实施回购[3]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回购2652700股,占比0.67%[5] - 最高成交价3.89元/股,最低3.54元/股,成交9993302元[5] 后续计划 - 后续根据市场情况在期限内实施方案并披露[8]
集泰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9-25 08:06
担保与授信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55000万元担保额度[2] - 泓泰科技向中行申请20000万元授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 - 泓泰科技申请不超20000万元综合授信,实控人提供不超20000万元担保[11]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泓泰科技资产239758923.68元,负债99535017.73元,净资产140223905.95元[8] - 2024年中泓泰科技资产281957439.35元,负债141751094.98元,净资产140206344.37元[8] - 2023年度泓泰科技营收0元,利润总额 -349942.33元,净利润 -349942.33元[8] - 2024年半年度泓泰科技营收0元,利润总额 -70146.90元,净利润 -70146.90元[8] 担保余额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2099.74万元,占比2.46%[15]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12578.87万元,占比14.77%[15] 其他 - 泓泰科技注册资本15000万元[5]
集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24-09-23 08:49
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398,845,123股[1] 股份质押 - 安泰化学本次解除质押16,068,000股,占所持10.76%,占总股本4.03%[1] - 安泰化学本次质押19,530,000股,占所持13.08%,占总股本4.90%[2] - 安泰化学持股149,325,614股,比例37.44%,累计质押88,930,000股[4] - 邹榛夫持股8,354,210股,比例2.09%,累计质押0股[4] - 合计持股157,679,824股,比例39.53%,累计质押88,930,000股[4] 到期与融资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半年内到期质押88,930,000股,占所持56.40%[6]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融资金额为13,750.00万元[6]
集泰股份: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09-23 08:49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集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集泰股份增加子公 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进行了审 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 2024 年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 ...
集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3 08:49
综合授信 - 子公司泓泰科技拟申请不超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十年[4][5] - 泓泰科技以自有土地及上盖物提供抵押担保,期限十年[5] - 实际控制人邹榛夫拟提供不超2亿元担保,期限十年[5] 决策相关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宜[6] - 议案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8]
集泰股份:关于增加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2024-09-23 08:49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 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泰股份")为保证全资 子公司广州泓泰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泰科技")经营活动中融 资业务的正常开展,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已通过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泓泰科技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 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保函、融资租赁 额度等,贷款期限为十年(自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 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 ...
集泰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8 11:2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8 日 上午 9:15 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召集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 ...
集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9-18 11:21
股份注销与减资 - 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845,123股提升每股收益和股东回报[3] - 变更8,000,000股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3] - 两次注销及减资后总股本从398,845,123股减至390,000,000股[4] - 两次注销及减资后注册资本从398,845,123元减至390,000,000元[4] 债权人申报 - 债权人30日内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6] - 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1月1日[7] - 申报需合同等证明及身份文件[7] - 联系人罗红姣,电话020 - 85532539等[8] - 不同申报方式日期及要求不同[9]
集泰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8 11:21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集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其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 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任何误导性 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公司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 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