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统股份(00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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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统股份(00284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1:02
制度制定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时间为2025年12月[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等[3] 管理目的与沟通 - 目的是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5]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等信息[6] 管理工作开展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需设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8] 会议要求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职责与责任人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八项主要职责[13] - 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20] 人员与信息管理 - 负责人员培训和指导[14] - 汇集信息并及时披露[14] 档案与保密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6]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18] 人员素质要求 - 从事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和素养[19] - 需熟悉相关法律和证券市场机制[20] 制度其他说明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2]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华统股份(00284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1:02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保证投资者获取信息权利同等[4] - 公司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等[4] - 公司不得延迟披露信息,避免造成不公平[6] 责任人规定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成员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10]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0] 披露义务主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人负有信息披露义务[11] 程序与制度 - 公司应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12] 披露时间要求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8]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8]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8]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价格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22]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39]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通知[3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之一,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之一,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38]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期至少2个交易日之前发布通知说明原因[32]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34]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7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43] - 公司预计报告期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43]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44] 其他披露要求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40]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2] - 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等不涉及对价支付、无义务的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方向不一致,应披露修正公告[44]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46]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告[47]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50] - 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项需经审批,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披露[53]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等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55]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发布,他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57] - 公司董事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59][60]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62]
华统股份(002840) -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5 11:02
子公司设立 - 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监高年度述职,两年考核不符将更换[10] - 母公司委派人员定期述职并考核[24] 财务报告 - 子公司按月、季、年提交财务报表及预算报告[13] 经营规划 - 子公司经营规划服从公司总体战略[16] 交易决策 - 子公司特定交易依权限提交审议[15][16][18]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20] 审计检查 - 母公司不定期审计,高管离任须审计[22][24] 管理办法 - 管理办法由董事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6][27]
华统股份(00284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1:02
会议召开 -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 - 会议通知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 会议组织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3] - 相关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专门会议且过半数同意[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包含召开日期、地点、主持人等内容[6]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类型多样[6]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7] 公司保障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7]
华统股份(00284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1:02
股票交易通知与限制 - 董事等买卖股票前需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秘[10] - 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0]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已满一年,董事等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1]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等新增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1] 禁止转让情形 - 离任六个月内、上市一年内、涉违法犯罪未满六个月等不得转让[12][14]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5] - 严重时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1] 信息管理与披露 - 董秘管理持股数据等信息[18] - 股份变动两交易日内深交所公开信息[18] - 年报披露董事等买卖情况[18]
华统股份(00284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1:02
关联方界定 - 公司控制或持股 50%以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方[5][6]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生产经营、资产、投资、债务等交易[9]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结果与其他决议有同样效力[17] - 成交金额超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5%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关联方担保规定执行[19]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少于 3 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9] 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 30 万元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0.5%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低于 300 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20] 评估审计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22] 额度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应超投资额度[22]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方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十五年[29]
华统股份(002840)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5 1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66.67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216.6393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0,216.6393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14] 股东信息 -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认购67,583,910股,占比61.44%[14] - 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购24,303,469股,占比22.1%[14] - 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认购5,297,088股,占比4.82%[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1人[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2]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7]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104] - 公司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04]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14][116]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1年可续聘[1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2]
华统股份(00284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1:02
信息管理 -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由董事会统一领导[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2] 保密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定期报告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4] - 外部信息使用人不得泄漏未公开信息及买卖股票[5] 报送要求 - 向特定外部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4] - 对外报送信息需申请、审核、批准[5] - 无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应拒绝[5] 其他规定 - 提供未公开信息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6] - 信息泄漏应立即报告并公告[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8]
华统股份(002840)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5 11:02
资金管理策略 - 制定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避免资金被占用[1][2] - 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5]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提供资金给关联方使用[5] 资金占用检查 - 注册会计师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6]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2] 资金占用清偿 - 公司自查资金占用问题以现金清偿为主[8] - 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需满足多项条件[8] 资金往来基础 -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真实交易为基础并遵循程序[10] 损失保护措施 - 公司对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采取保护措施[13]
华统股份(00284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1:02
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等[2] 重大差错认定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净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5] - 业绩预告、快报数据与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6] 责任追究形式 - 包括责令改正等,董高及相关责任人可附带经济处罚[10][13]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季度报告等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参照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2][14] 制度目的与流程 - 目的是提高公司运作和年报披露质量,证券部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审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