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股份(00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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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00283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不低于500万元[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9]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净利润指标差异,区间预计高于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等[9]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0] 处理流程 - 出现重大差错内部审计收集材料,经审计、董事会审议并抄报监事会[12] - 更正以前年度财报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5]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并检讨、通报批评等[16] - 处罚责任人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6]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3] 其他规定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制度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有不同规定适用新规定并修改[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同为股份(00283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委员为独立董事[6]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一致同意可不限;快捷方式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9]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10]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10] - 成员每年检查一次薪酬披露内容[11] 会议召开 - 不定期召开,委员可提议临时会议[15]
同为股份(00283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业务[4]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5] - 申请需书面,经董秘审核、董事长决定[7] - 相关信息登记保存不少于十年[8]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解释修订[13]
同为股份(002835)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审议 - 会计政策变更对净利润或净资产影响超50%,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会计估计变更对净利润或净资产影响超50%,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5] - 非准则原因作会计政策等变更,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影响达标准,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变更重要会计估计,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董事会审议[5] 会计政策变更披露 - 根据法律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告日期最迟不晚于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日期[4]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除规定披露外,还应公告董事会等意见[4] 财务报告更正 - 年度财务报告更正不能及时披露报表及附注,45天内披露更正后经审计年度报告[8] - 出现会计差错,以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方式及时披露更正后财务信息[8] 责任追究 - 董事长等对财务信息披露和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1] - 因披露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部门查实原因并追责[23] - 出现重大会计差错,内审部门查实原因并对会计岗位追责[24] - 情节恶劣从重惩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25] - 责任追究形式多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4][28] - 董事会对定期报告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9] 其他 - 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影响比例有计算方式[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执行[16]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未履行义务,按前期差错更正方法处理[6]
同为股份(0028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离职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管离职管理[3] - 董事、高管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 辞任规定 - 董事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特定情况履职至新任董事产生[4] - 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解除职务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董事会解除高管职务需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6] 其他要求 - 离职应进行工作交接,公司跟踪监督承诺履行情况[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9]
同为股份(002835)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700万股[7] - 注册资本为219,493,931元[8] - 发起人32位自然人,认购8100万股[13] - 郭立志认购3450.9645万股,持股比例42.6045%[13] - 刘砥认购3067.5267万股,持股比例37.8707%[13] - 黄梓泰认购1150.3215万股,持股比例14.2015%[13] - 股份总数为219,493,931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6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主持[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设正副董事长各1人[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95] 高管相关 - 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13] - 总经理可审议批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的固资购置及资产出售或抵押事项[114] 财务与分红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24]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4] -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7]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3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7]
同为股份(00283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人员任职 -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 有犯罪记录等情况不得担任高管[7] 权限规定 - 总经理可审批占净资产5%以下固资购置等事项[10] - 总经理有权决定特定金额日常经营事项[10] - 超标准事项经审议后由董事长决定[10] 会议及报告 - 总经理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6] - 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定期会议[27]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五年[22] 考核审计 - 董事会负责高管绩效评价[24] - 总经理负责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24] - 总经理离任时应进行审计[24] 细则相关 - 细则与法律抵触时执行法律规定[26] - 细则需随情况修改[28]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并自审议通过后生效[28] - 细则适用于同为数码,时间为2025年10月[29]
同为股份(00283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财务资助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等行为[4] -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规定[22] 资助限制条件 - 不得为规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条件限制[9] - 除特定情况,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资助[6] - 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或追加资助[10] 审议批准要求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2] - 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 单笔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信息披露规定 - 披露资助事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多项内容[14] - 已披露资助事项出现特定情形时需及时披露及采取措施[16] 其他规定 - 各部门在财务资助各环节有相应职责分工[19]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同为股份(0028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7]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7]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更新[7]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时可一次全转让[11]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6] 股份锁定与计算 - 中深登记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最后交易日股份量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2] 交易公告与监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高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7] - 董高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21] - 深交所对董高人员等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进行日常监管[22] 信息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人员等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2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高人员报告期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22] - 董高人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2] 违规处理与制度 - 违规买卖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对责任人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27] - 本制度于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7]
同为股份(002835) - 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业务品种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2] 业务管理 - 业务额度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超额度需重新审议[6] 财务操作 - 财务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外汇收支预测并提出业务建议[10] - 财务部每月结束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外汇套期保值报表[10] 审计监督 - 审计部每季度或不定期审查业务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10] 信息披露 - 业务亏损或潜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13] - 开展业务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档案管理 - 业务相关档案由财务部保管,保管期限至少10年[15]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8]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