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00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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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01 10:4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 ...
贝肯能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14 11:19
投票情况 - 2024年3月14日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15人,代表股份49,916,525股,占比24.8356%[10] - 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9,986,400股,占比4.9687%[11] 议案表决 -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同意48,560,100股,占比97.2826%[13] - 《管理办法》中小股东同意9,976,100股,占比99.8969%[15] - 《授权办理事项议案》反对10,300股,占比0.0206%[17] 其他 - 关联股东蒋莉回避表决1,346,125股,占比2.6968%[13][15][18]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20]
贝肯能源: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14 11:17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口银律师事务所 ZHONG YIN LAW FIRM 北京 上海 广州 天津 重庆 深圳 成都 南宁 福州 长沙 银川 南京 杭州 沈阳 西安 合肥 南昌 三亚 武汉 昆明 郑州 厦门 苏州 青岛 泉州 赣州 珠海 昆山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2 号楼 11-12 层 11-12st Floor, North Tower of CP Center, GuangHua Road, ChaoYang Distrct ,Beijing,China 网址: www.zhongyinlawyer.com 邮编: 100020 电话:65876666 传真:65876666-6 二零二四年三月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2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 2024年 2 月 27 日以公告的形式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 ...
贝肯能源: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2-26 10:22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 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 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 ...
贝肯能源:贝肯能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2-26 10:2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能源"或"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本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 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 ...
贝肯能源: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4-02-26 10:21
北 京 市 汉 坤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新 疆 贝 肯 能 源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一期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之 法律意见 书 汉坤(证)字[2024]第 40553-1-O-1 号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C1 座 9 层 100738 电话:(86 10) 8525 5500;传真:(86 10) 8525 5511 / 8525 5522 北京 上海 深圳 香港 海口 武汉 新加坡 纽约 www.hankunlaw.com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 法律意见书 汉坤(证)字[2024]第 40553-1-O-1 号 致: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肯能源")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关于上市公司 ...
贝肯能源:贝肯能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02-26 10:21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风险提示 (草案) 二〇二四 年 二 月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计划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 用和影响的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干人员。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 23 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6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42.93 万元,最终募集资金总 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本次员工持股 ...
贝肯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6 10:21
证券代码:0 0 2 8 2 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 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
贝肯能源: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2-26 10:21
证券代码:0 0 2 8 2 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 6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11:00;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4 日上午 ...
贝肯能源:贝肯能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2-26 10:21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总人数为23人,董监高6人[9]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42.93万元[10] - 受让股份总数不超过382.86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1.9%[10] - 受让价格为4.03元/股[10]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11] 人员认购情况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管6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446.77万份,占比28.96%[29]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认购总份额不超过1096.16万份,占比71.04%[29] 股份回购情况 - 截至2024年1月1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82.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成交总金额为3500万元[33] 价格参考 -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8.02元,其50%为每股4.01元[36] -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8.05元,其50%为每股4.03元[36] 资金来源与费用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32] - 2024年3月公司将382.86万股公司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以8.18元/股测算,应确认总费用为1588.87万元[85] - 员工持股计划费用预计2024年摊销1324.06万元,2025年摊销264.81万元[86] 会议与管理规定 - 持有人会议提前3日发出会议通知[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提交临时提案[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召集人15日内召集[56]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58] 权益与终止相关 - 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进行分配[71] - 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择机变现资产并按份额比例分配[71]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委员会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比例分配[71]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自行终止,所持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清算分配完毕可提前终止[75] 其他规定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拟包括部分董监高6人,与计划存在关联关系[88] - 截至草案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平贵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88]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所持标的股票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89]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人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