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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中精密(00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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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中精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祥青)
2024-06-07 11:0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祥青先生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
凯中精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6-07 11:02
董事会换届 - 2024年6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议案[3] -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3] - 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兼任高管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3] 股东持股 - 张浩宇持股77,428,676股,占比26.66%[8] - 吴瑛持股65,734,669股,占比22.63%[9] - 吴琪持股1,968,359股,占比0.68%[11] - 余小云持股29,961股,占比0.01%[12] 候选人情况 - 刘祥青、冯艳、王成义未持股,符合任职条件[16][17][18]
凯中精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5月)
2024-05-27 12:58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 - 3000万且占净资产0.5% - 5%,由董事会批准[16]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5%以上,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或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或占净资产低于0.5%,由董事长批准;与董事长有关联提交董事会[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20]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25]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净资产0.5%以上及时披露;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5%以上还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20][21] - 披露关联交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七类文件,公告含四类内容[23][24][26]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三类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22]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6][27]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两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议及披露规定[27]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无金额提交股东大会[27]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在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履行情况[28] - 与关联人签日常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30] - 六类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制度履行义务[30]
凯中精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2024-05-27 12:58
| 证券代码:002823 |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 公告编号:2024-04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042 |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 1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 议案》。进一步提升组织效能、确保战略目标实现,对公司组织结构优化调整, 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如下: ...
凯中精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5月)
2024-05-27 12:58
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由股东大会批准[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且未达股东大会批准条件由董事会批准[7] - 公司对外投资未达董事会批准标准由董事长批准,董事长为关联人时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0] 投资流程 - 总经理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并提出投资建议[12] - 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15] - 长期投资项目经初步评估、初审、调研论证后按权限审批[19] 投资处置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3] - 出现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4]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和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相同[23] 投资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24]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参与监督运营决策[26] - 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应派出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26] - 对外投资派出人员人选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决定[27] 财务与审计 - 公司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30] - 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适用公司财务相关制度[31] - 公司审计部门应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并审计重要子公司[31] - 应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核对[31] 信息披露与制度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6]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7]
凯中精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5-27 12:58
公司治理 - 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2] 担保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关注[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关注[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总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关注[2]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3] 交易事项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或绝对金额不超5000万元[3]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或绝对金额不超500万元[3] - 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绝对金额不超5000万元[3] - 公司审议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低于3000万元或占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4]
凯中精密: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2024-05-27 12:58
投资计划 - 总经理办公会拟订金额500万元以上投资计划方案[4]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10] 提案流程 - 提案部门/人会前5个工作日提交议案[11] - 会前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程序[11] 通知时间 - 总经理办公室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发会议通知[12]
凯中精密: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5-27 12: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708839亿元[6]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8500万股,均为普通股[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708839亿股,均为普通股[12] 股权结构 - 吴瑛持股3949.4485万股,持股比例46.4641%[11] - 张浩宇持股3300.9750万股,持股比例38.8350%[11] - 深圳凯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5.1420万股,持股比例5.8252%[11]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1.8105万股,持股比例4.0213%[11] - 上海五岳嘉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47.5710万股,持股比例2.9126%[11] - 吴琪和吴全红均持股82.5265万股,持股比例均为0.9709%[11][12]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32] - 单笔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二人,职工代表监事一人[106]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7]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1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公司当年盈利且无重大投资等事项时,连续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4]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等定义[138] - 公司应在《公司法》等法规修改等情况时修改章程[136]
凯中精密: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5月)
2024-05-27 12:58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理层的行为,确保经理层忠实履行职 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长决议,向董事会及/或董事长报告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 理工作。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确定为高级管 理人员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 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 关系和 ...
凯中精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7 12:5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发通知,5月27日召开[2] - 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1]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议案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4][6][7]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