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永和智控(002795)
icon
搜索文档
永和智控: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9 12:27
财报披露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30日公开披露[1]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5月16日15:30 - 17:00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1]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网络远程举行[1] - 董事长魏璞等人员出席[1] 问题征集 - 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1] - 可在会前五个交易日内登录“互动易”平台或扫描二维码提问[1] 问题回答 - 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1]
永和智控: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24 12:41
股份转让 - 2023年11月9日,曹德莅拟转让35,660,326股(8.00%)给广东普乐、23,635,966股(5.30%)给夏祖望,每股8.9736元[4] - 2024年4月23日,曹德莅与夏祖望签补充协议,调整定价基准日为4月22日,每股受让价调为4元,总价94,543,864元[6][7] 表决权委托 - 2023年11月9日,夏祖望将23,635,966股(5.30%)表决权委托给欧文凯,期限18个月[4] 转让影响及风险 - 转让不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不影响独立性和经营,不违规,但需深交所确认,结果不确定[8][9][10]
永和智控: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3-29 08:39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4-004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曹德莅的通知,曹德莅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相关 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及股东余娅群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以上主体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2024 年 3 月 29 日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名 称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 数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质押起始 日 质押解除日 期 质权人 曹德莅 是 6,480,000 9.72% 1.45% 2022 年 9 ...
永和智控: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4-03-01 08:51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4-003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曹德莅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具 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及其一致行动人余娅群 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 展期数量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原质押起 始日 展期后质 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曹德莅 是 4,900,000 7.35% 1.10% 否 否 2023 年 3 月 1 日 2025 年 2 月 28 日 红塔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融资 质押 ...
永和智控: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09 10:07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33 号华商金融中心一号楼 31 层 电话:028-85939898 传真:028-62022900 邮编:610041 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03G20240071-04 致: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永和流体智控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永和流 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的诚实信用原则,对本 ...
永和智控: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9 10:05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4-00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1月9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9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3层公司会议 室。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9日(星期二)14:50 ...
永和智控: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3-12-28 09:26
股权信息 - 曹德莅解除质押9568800股,占其所持14.36%,占总股本2.15%[1] - 曹德莅持股66640000股,比例14.95%;余娅群持股14700000股,比例3.30%[2] - 曹德莅和余娅群合计持股81340000股,比例18.25%[2] 质押情况 - 曹德莅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11380000股,占其所持17.08%,占总股本2.55%[2] - 曹德莅和余娅群合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11380000股,占持股13.99%,占总股本2.55%[2] 风险说明 - 截至公告披露日,质押无平仓风险,对公司经营无影响[2]
永和智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4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健全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 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人员组成: ( ...
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4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 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独立 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该公司主要股东。独立董事应当独 ...
永和智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制订)
2023-12-22 10:4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年12月制订) 第一条 为了完善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角 度进行思考判断,并形成讨论意见。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在保证全体参会独 立董事能够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