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远银海(00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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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远银海: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彦)
2023-11-07 07:52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彦 先生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四川久 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 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四川久远银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 ...
久远银海: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雷航)
2023-11-07 07:52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雷航作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 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 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 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 ...
久远银海: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腾文)
2023-11-07 07:52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腾 文女士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四川 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 ☑ 是 □ 否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四川久远银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
久远银海: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07 07:51
证券代码:002777 证券简称:久远银海 公告编号:2023-059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已通过。 2、选举黄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已通过。 3、选举廖礼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已通过。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提名侯春梅女士、黄丹女士、 廖礼波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
久远银海: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1-07 07:51
募集资金存放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投资项目个数,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独立设专户[8] 资金支取与使用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9][44] - 募集资金用于置换自筹资金、现金管理等需经董事会审议等同意[19] - 募集资金支出按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超范围报董事会审批[12][14] 项目情况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等情形,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9] - 决定终止原项目,应尽快选新投资项目[19]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距到账时间不得超6个月[20] -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且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 用超募资金偿还贷款等12个月内累计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26]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6]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1%,可豁免部分程序[38] - 单个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和保荐机构同意[41] - 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按相应条件使用;低于10%经审议等同意使用;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并年报披露[40] 监督与报告 - 会计部门设台账,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42] - 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报告董事会,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42] - 鉴证结论异常,董事会分析整改并年报披露[44] - 保荐机构10个交易日内现场核查并出具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44] - 经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公司配合承担费用[46] - 保荐机构每季度现场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深交所[4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9]
久远银海(002777)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9 16:00
营业收入及利润 -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为284,770,212.17元,同比增长19.9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081,185.94元,同比下降34.03%[5] - 公司订单实现稳步增长,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医保、人社、公积金等行业软件和运维服务收入增长[5]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从事的智慧医疗、智慧医保、数字政务、新型智慧城市等领域为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5] 公司资产情况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1,908,837,438.23元,较年初略有下降[13]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617,414,207.83元,较年初有所增加[14] 公司财务状况 - 2023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71,653,320.92元,主要是因为本期销售收款增加所致[10]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6.29%[10] 财务数据 - 营业总收入较上期增长20.6%,达到80.34亿元[15] - 营业总成本较上期增长28.7%,达到67.73亿元[15] - 研发费用较上期增长11.0%,达到8.19亿元[16] - 财务费用较上期略有下降,为-3.93亿元[16] - 营业利润较上期下降8.2%,为12.60亿元[16] - 净利润较上期下降6.4%,为11.38亿元[17] - 综合收益总额较上期下降6.4%,为11.38亿元[1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期增长42.6%,达到81.46亿元[1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长51.6%,达到31.50亿元[18] - 2023年第三季度,四川久远银海软件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913,827,827.16元,较上一季度增加130,018,027.46元[19] - 2023年第三季度,四川久远银海软件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20,089,874.43元,较上一季度减少78,528,888.16元[19] - 2023年第三季度,四川久远银海软件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76,511,336.85元,较上一季度增加7,110,273.11元[19]
久远银海: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的公告
2023-10-09 10:48
证券代码:002777 证券简称:久远银海 公告编号:2023-056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 究院颁发的《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证书编号:CSMM-01-2023-04-00100 评估等级:肆级 证书有效期:2023 年 9 月 20 日至 2026 年 9 月 19 日 公司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CSMM) 四级评估,标志着公司在软件研发和项目管理方面具 备国内领先水平,将有效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效率及软件交付质量。 本次公司通过 CSMM 四级评估,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二、获得上述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
久远银海: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1)
2023-09-22 11:12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 了《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8,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8,275,272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6.93%)的公司股东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493,854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1%(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公司前期披露了《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 ...
久远银海: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3-09-17 07:38
证券代码:002777 证券简称:久远银海 公告编号:2023-054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 至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银海芯座25楼会议室 3、会议召 ...
久远银海: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7 07:36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333 号中海国际中心 E 座 602 室 电话:028-65585333 传真:028-66266533 邮编:610041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D0027 号 致: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