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002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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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路通: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 2025-12-03 12:37
公司近期重要会议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9日14:3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会议地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雅正路10号之一智都数字经济产业园3号楼5楼会议室 [2]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会议将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2] - 会议将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2] - 会议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普路通(002769.SZ):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股票停牌
格隆汇APP· 2025-12-03 12:34
CMCLollipopIIHoldingsLimited在内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东。本次交易对方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 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格隆汇12月3日丨普路通(002769.SZ)公布,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广州智都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智都集团")及/或其控制的企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因有关事项尚 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普路通,证券代码:002769)自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 开市时起开始停牌。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Leqee Group Limited(简称 "标的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 处于筹划阶段,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包括CMCLollipopHoldingsLimited、 ...
普路通: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股票停牌
国际金融报· 2025-12-03 12:31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计划 - 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 - 同时向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控制的企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 因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4日开市起停牌 [1] 交易方案披露时间表 -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内披露交易方案 [1] - 计划在2025年12月18日前披露相关信息 [1] - 信息披露后将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1]
普路通(002769)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2025-12-03 12:31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5-071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安排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向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都集团")及/或其控 制的企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因有关事项尚 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普路通,证券代码:002769)自2025 年12月4日(星期四)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5年12月18日前按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 披露相关信息,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预案,公司股 ...
普路通(0027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23:44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负责保管董事会资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保障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 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广东省普路通 ...
普路通(0027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23:4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批准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8]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7] 会议时间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0]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2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5] 股东表决权限制与征集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7] 累积投票制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7] 会议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股东权利与公告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2][3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记载多项内容,相关人员需签名[30][3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等需特别提示[30][32] 法律意见与规则生效 - 律师需对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意见,与决议公告同时披露[31]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普路通(00276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23:44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
普路通(002769)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3:44
业务规范 - 规范公司及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风险[2] - 业务包括远期、互换、期权、期货等合约或组合[2] - 交易资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2] 审批流程 - 董事会每年审议批准交易总额度[4] - 超权限交易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股东会审议[4] 风险管理 - 财务管理部评估风险,编制报告,财务总监为责任人[5] - 审计部监督业务,审计委员会半年检查一次[5]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审核合规性并披露信息[5] 制度管理 - 业务操作环节和人员独立,由审计部监督[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批准日实施[10]
普路通(00276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23:44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广东省普路通供应 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 ...
普路通(00276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23:44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