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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路通(002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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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路通(002769)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2 23:44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3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6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9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公司党建工作 | 26 | | 第六章 | 董事会 | 27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7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0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7 | | 第七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普路通(00276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23:44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 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 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以 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分工等 ...
普路通(00276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23:44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八条 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收集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上报的重大投资、资本运作的意 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由工作小组进行初审, 并报战略委员会; (二)参与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 可行性报告的洽谈;由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 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 ...
普路通(00276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23:4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6]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9]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每年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可采用现场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14]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3] 细则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
普路通(00276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3:44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 ...
普路通(00276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3:44
募集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原则上专户数量不超投资项目个数[5]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应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计划情形需及时公告[11]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11]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7]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且仅限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18] -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为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19]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额度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为保本型、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20]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原项目等四种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25]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相关内容[26][32]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经董事会等同意可使用[28]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8]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净额10%,公司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8]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2]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1]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要出具专项报告,注册会计师要出具鉴证报告[31]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情况,董事会要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31] - 保荐人在鉴证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 - 公司收到核查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1] 资产收购披露 - 公司以发行证券购资产或募资收购资产,至少在资产权属变更后连续三期年报披露资产运行及承诺履行情况[32] - 相关承诺期限长于披露期间,公司应持续披露直至承诺履行完毕[32] 其他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资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配合并承担费用[32] - 公司接受保荐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现场调查[33][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7][38]
普路通(00276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3:44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规范公司 审计行为,完善公司内部自律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1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 ...
普路通(002769) -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公告
2025-12-02 23:44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5-068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公告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 日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办公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广州市花都区迎宾 大道 163 号高晟广场 3 栋 5 层"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雅正路 10 号之一智都数字经济 产业园 3 号楼 5 楼"。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 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普路通(00276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2 23:44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5-069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本章程所有"股东大会",均修改为"股东会" | | | 2 | 本章程所有"或"字,均修改为"或者" | | | 3 | 本章程所有"监事"、"监事会"等表述,均删除或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 | | | 等表述 | | | |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 |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 | |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 | | | 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 | 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 |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普路通(002769)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2 23:44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 日 召开地点: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证券代码:002769 证券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5-067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送达 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海纲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公司注册地址拟由"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 163 号高晟广场 3 栋 5 层"变更为"广 州市花都区雅正路 10 号之一智都数字经济产业园 3 号楼 5 楼"。(最终以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核准的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