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00276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普路通普路通(SZ:002769)2025-12-02 23:44

募集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原则上专户数量不超投资项目个数[5]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应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计划情形需及时公告[11]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11]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7]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且仅限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18] -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为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19]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额度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为保本型、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20]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原项目等四种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25]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相关内容[26][32]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经董事会等同意可使用[28]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8]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净额10%,公司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8]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2]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1]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要出具专项报告,注册会计师要出具鉴证报告[31]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情况,董事会要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31] - 保荐人在鉴证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 - 公司收到核查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1] 资产收购披露 - 公司以发行证券购资产或募资收购资产,至少在资产权属变更后连续三期年报披露资产运行及承诺履行情况[32] - 相关承诺期限长于披露期间,公司应持续披露直至承诺履行完毕[32] 其他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资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配合并承担费用[32] - 公司接受保荐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现场调查[33][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