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00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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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2 09:4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对龙泉股份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进行了调 查,查阅了龙泉股份本次授予的相关文件,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作了询 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 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 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 龙泉股份激励计划 嘉源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5-092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
龙泉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2 09:46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4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玉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所有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 ...
龙泉股份: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2 09:46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山东龙 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 作为上市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股权激励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金杜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 ...
龙泉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2024-04-02 09:46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0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713,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807%。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 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 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同意 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 将 ...
龙泉股份:关于拟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02 09:44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向 42 名激励对象 授予共计 32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00 元/股。 董事付波、刘强和王晓军作为上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由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 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予日为该议案经 2 ...
龙泉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2024-04-02 09:44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所有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者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该议案经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24 年 4 月 18 日;同意向 42 名 ...
龙泉股份(00267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29 16:00
公司业绩 - 公司在2023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进步,整体经营形势向好,信心得到增强[2] - 公司紧抓水利、核电建设等市场机遇,签订大型项目订单,为公司业绩持续改善奠定基础[2]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107,543,064.36元,同比增长11.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780,798.99元,同比增长104.34%[12]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095,901.07元,同比增长18.37%[12]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同比增长104.35%;稀释每股收益为0.05元,同比增长104.42%[12] - 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2,604,160,022.91元,较上年末下降1.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04,510,162.06元,较上年末增长2.16%[12]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91,716,055.84元,第二季度为298,081,669.94元,第三季度为194,455,432.78元,第四季度为423,289,905.80元[14]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951,130.76元,11,603,681.98元,286,204.77元,24,842,043.00元[14]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368,476.08元,108,741,544.00元,65,898,976.04元,-1,176,142.89元[14]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0,754.31万元,同比增长11.14%[27] - PCCP等管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8.94%,同比增长0.66%[27] - 金属管件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19.84%,同比增长111.77%[27] - 公司签订的新供货合同约23.21亿元,尚未履行完毕及已签订待执行订单金额合计约17.48亿元[27]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市场洞察和战略复盘工作,提升经营稳定性和持续性[3] - 公司将重点降本增效,优化组织体系设计和业务管控模式,提升全员提质增效意识和竞争力[4] -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是成为管道制造与技术综合服务商,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内部经营管理体系[45] - 公司2024年经营管理计划包括围绕大项目成单与交付、新业务开拓,提升经营质量与效益[46] - 公司将紧抓各层级“班长”的经营意识、管理技能提升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47] - 公司将持续开展内部成本压降和管理微创新工作,夯实基础工作和能力[47] - 公司将积极谋求发展,丰富业务产品线,打造高质量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47] 公司财务及股权 - 公司2023年销售费用为49,659,508.04元,同比下降10.22%[1]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为20,596,845.14元,较去年增长1.42%[2]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095,901.07元,较去年增长18.37%[3] - 公司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139,970,650.99元,较去年下降9,267.58%[3] - 公司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65,805,977.68元,较去年下降314.56%[3] - 公司2023年非主营业务中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为-2.90%,主要系权益法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收益[4] - 公司2023年度报告显示,华东地区营业收入为320,181,420.60元,同比下降34.90%[29] - 公司金属管件行业主营业务成本为187,541,853.60元,同比增长64.73%[29] - 公司已完成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南盛世和吉林泽泉,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32]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证券投资和衍生品投资[39][40] -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41] -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和股权[42][43] - 公司2023年末,山东龙泉管业的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为10.62%,较2023年初下降了5.55%[37]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125]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2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127]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28]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2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31] -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132] -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133]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中,财务负责人贲亮亮因个人原因辞职[59]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60] - 公司财务负责人方林擎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负责公司财务工作[61] - 公司董事付波在多家股东单位担任执行董事职务,但不领取报酬津贴[63] - 公司监事赵玉华女士在其他单位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务[6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龙泉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3-29 10:52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 ...
龙泉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9 10:49
| 目 录 | 页 | 码 | | --- | --- | --- |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2 |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3-4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4)第 000171 号 金往来情况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4)第 000171 号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股份")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出具了和信审字(2024)第 00023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
龙泉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9 10:49
和信审字(2024)第 000235 号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目 录 页 码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4)第 000235 号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龙泉股份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龙泉股份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