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新(00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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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高新(00259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10:18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20]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25] 投资计划调整与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信息[14][39]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4] 协议签订与资金置换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签订后可使用募集资金[7] - 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7] 现金管理规定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质押,应为安全性高的产品[18] -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意见并公告[25]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34]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保荐机构同意,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35]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同意[35]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36] 用途变更与地点改变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32]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29][34] 资金管理监督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14] - 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3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结果[38]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4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40] - 独立董事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与披露情况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40] -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41] 其他规定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6] - 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并进行年度审计和鉴证[3] - 将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信息[22] - 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等多项要求[36]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需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38]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44]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5]
恒大高新(002591) -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18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发生大额银行退票超被退票人流动资金5%属内幕信息[9] 人员管理 - 内幕人员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13] - 公司董事及高管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5]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1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19] - 公司筹划重大事件应分阶段披露信息[20] 保密要求 -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后受制度约束[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妥善保管资料,不准外借等[22] - 内幕信息未公布前,知情人不准向外界泄露[23] - 常处理内幕信息岗位人员需独立办公场所和设备[24] - 外部人员接触需同意并签保密协议至信息公开[24]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造成重大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6] - 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6]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并及时修订[28] - 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恒大高新(0025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1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1] 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9,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经确认不得变更[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 董事会在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16]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7]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1]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5]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5]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7] - 主持人对决议结果有怀疑可组织点票,股东或代理人有异议也可要求点票[37] 其他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20,21]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3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32][3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7]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7]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决议确定时间[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 公告或通知指在指定报刊刊登信息,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全文在巨潮资讯网公布[39]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39]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9]
恒大高新(00259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18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可举行业绩说明会[15] - 公司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通知[13]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六项原则[9]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11]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1] - 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相关工作[11] - 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18] - 证券部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活动[1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8]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2]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调研和采访[29] 与投资者沟通 - 指派专人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信息并答复提问[35] - 设置投资者咨询专线电话并确保沟通畅通[28]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交流[28] 媒体管理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9] - 主动来访媒体采访计划和报道资料需经审核[29] 其他 - 公司应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30] - 支持配合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活动[33]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有相关限制[37] - 信息受质疑且涉及股价异常波动时应及时披露[37] - 建立并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37] - 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0]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有相关要求[40][41] - 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或采访参照规定执行[4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4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4][45]
恒大高新(0025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1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独立董事委员应占成员总数的1/2以上[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协调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控制度等[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2]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3]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不迟于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24] - 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4]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表决[28] 其他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1] - 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改[32]
恒大高新(00259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1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方[7][8]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资产、出售资产等二十种事项[9][10]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参考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1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 - 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的关联交易[20]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总数[20]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审议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绝对值5%或高于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1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除披露外还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2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财务资助 - 公司对控股、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25]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特定日常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23]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1] - 关联交易涉及委托理财等事项按《上市规则》等规定执行[26]
恒大高新(0025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1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委员[14] - 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人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考评与薪酬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需经董事会批准[12]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恒大高新(0025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1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5]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改[22]
恒大高新(0025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18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公司及其董高人员、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10] 内幕信息管理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各部门、子(分)公司涉及内幕信息按制度执行[14] - 进行重大事项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14] 保密义务与追责 - 内幕信息知情人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信息交易[14] - 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0][37] 信息报备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19] - 特定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江西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备[27] 自查与报送 - 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2]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深交所并披露[22] 其他规定 - 每10股获送转合计达5股以上(含5股)为“高送转”[21] - 证券部保存登记备案材料期限不少于10年[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35]
恒大高新(0025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18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对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信息披露""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关 联人"的定义和范围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