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2月9日核准发行3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2,805.7168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2,805.7168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21]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若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因特定情况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27]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78] 交易审批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超50%提交股东会审批[7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超30万元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7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75] 人员任职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4]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4]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02]
春兴精工(002547)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